
在学习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1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和爱好,我呢,从小就喜欢读书,我觉得在紧张的学习之余,读书是我最放松,最开心的事,每当我捧起一本书,专心致志的遨游在书的海洋中,我会忘了一切烦恼和劳累。
读书已陪伴我五六个年头了,在我三四岁上幼儿园那时起。我就被图文并茂的彩色书吸引了,总是缠着爸爸妈妈给我讲图画中的意思,我听得津津有味,七岁上一年级了,我渐渐认识了许多汉字朋友,我就自己安静的读书,我最喜欢读的是童话故事书,一个个人物深深地住进了我的脑海中,有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有心狠手辣的后母,有勇敢善良的汉斯兄弟,有乖巧孝顺的小红帽……
在这些故事中,让我明辨了美丑,懂得了好坏,知道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现在我升入五年级了,我更用心的去读一些小学生优秀作文,从中感悟小作者的写作方法,并借鉴运用到我自己的作文中,常常得到老师的表扬,四年级时,还获得学校组织的征文比赛二等奖,同时,我也读名家名篇,冰心奶奶的《在寄小读者》、亚米契斯《爱的教育》、丹尼尔、笛福《鲁滨逊漂流记》等书籍,开拓我的视野,增长我的知识面,让我从中受益匪浅。现在我最爱做的事就是买书读书了,把大量的零花钱都用来买书,家里的书柜里,整整齐齐的排放了我从小到读过的书,书陪伴我一起成长。
读书让我从幼稚走向成熟,把我带到了一个广阔的天地间,同学们,读书吧,读书是一件非常惬意的事情。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2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个比喻就我自己的成长历程来说,特别亲切。
从小时候的连环画报到现在的《读者》、《意林》等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杂志,我都吸收了不少的营养。
小学的时候,我除了对故事书和启示类,感人类型的书感兴趣之外,其余一律不能接受,因为我认为,启示类的书能够冶炼我的情操,丰富了我的知识,让我更加懂事,更加明白事理。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不断地提高。每每沉浸在书海之中,总会有太多的感慨。我喜欢读书的那种程度可以达到忘我的境界,然而闹出不少笑话。当我觉得无聊的时候,会拿几本书籍来读一读。这样子,“无聊”会在我不知不觉中悄悄地离我而去。
到了初中,《读者》便成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它,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读者》像一位慈祥的老师,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绞尽脑汁都想不出一点头绪的时候,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脑子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1分!《读者》带给我心灵的震撼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
书陪伴我走过了10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想象飞得更高的勇气,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充实我的人生。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3书,一直都是我的好朋友。它让我学会了许多知识,也让我学会了做人的道理,正如一句
那一年,我们学校举行了课外阅读大赛,我也报了名参加。
起初,我一帆风顺,试卷上的题目都不是我的对手,但有一题让我百思不解。题上说:“彗星有哪几部分组成?”我一看,愣了,心想:我的天啦,怎么会有这样的题目!这该怎么办呀?我几乎动用了所有的脑细胞,可怎么也先想不出来。我只好暂时放弃这题,做下一题。
好不容易把所有的题目做完了,当我回头来检查时又想了那题好一会儿,还是没想到。快交卷了,我几乎绝望了,心想:怎么办,怎么办呀?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呀!就在这时,我忽然想到《百科全书》上好像说过:“一般的彗星由彗核、彗发、彗尾三部分组成的。”它如同我的救星,在关键时刻救了我一命。我不得不由衷地感谢书。
竞赛完后,老师说那题全校只有三人做出来了,其中就有我。我心想:要不是书,我也做不出来呀!书真是我的好帮手。
书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啊!书不仅给我知识,还给我勇气,给我力量!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幼年时,书就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那时,我没进幼儿园,也还不识字。妈妈就开始着手培养我对书的兴趣。刚开始时妈妈买一些字少图多的画书给我看,可我对这些并不感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进入三年级后的我,对书籍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那是来自我偶然看的一部书,以后和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这美丽的童话中。在《丑小鸭》中,他的经历告诉我,只要有理想,有追求,通过拼搏,每个人都会实现心中的梦想;在《海的女儿》中,美人鱼的行为证明了什么是善良和勇敢;在《贫穷与富有》中,我学会了尊重,因为,在知识的王国里,并不分贫富差距的,每个人都受到公平对待,付出了多少,就收获多少。
后来,随着时光的流逝,家的举迁,那本书已经不见了,但我对书的热爱并没有丝毫改变。现在,我喜欢的书有:ufo之谜、世界之谜、未解之谜……。从中我深深地了解了美国时任爱默生曾经说过:所有的事物都是谜团,揭开一个谜团的钥匙则是另一个迷。而正是在解谜的这一过程中,人们逐步地了解自己,了解这个世界。当然,解谜就更需要我们不断的获取知识,不断的多读书了。
我坚信:书籍是造就人类灵魂的工具。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书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书教会了我们做人的道理,高尔基说过:"e;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一直以书为友,常常看书是废寝忘食。
记得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书,当时我拿过书囫囵吞枣的看了看,觉得没什么好看的就随手放到了一边,后来我长大了,爱看书了,就想起妈妈给我买的《格林童话》书,我问妈妈,妈妈也不知道放在哪里了,于是我就去找那本书,我找遍了房间里的每个角落、甚至是每个细小的地方都没有找到。终于有一天我们家大扫除,在床头柜的缝隙里才找到那本书,当时我特别特别的高兴,也正是因为我现在太喜欢看书了,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也慢慢提高了。这就是看书的好处。
书是引导我们的老师,书也是我们的朋友,读书是对我们有好处的,我们要把书中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书真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启明灯!我现在要好好读书,为我们的城市,为我们的祖国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书就像一位好朋友似的,与我形影不离。一直以来,就是这位好朋友陪伴我度过美好的童年时光。
我看书不是“很贪婪”,而是“非常贪婪”,就像沙漠里迷路的人看见水一样的贪婪。有时,陪妈妈逛街,如果看见服装店放了书,我总要拖着妈妈进去逛,如果妈妈要走,我还要让妈妈多试一会,好多给我一些看书的时间。
我从六岁左右开始能独立读书了,我记得很清楚,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妈妈给我买的《小公主》。这是一本很漂亮的书,大概我首先是被它精美的画面给吸引住了,它有很多好看的漫画,它带我走进了书的世界,让我从图画和文字中学到了更多。那时,外婆总是夸我,说我识字识得快,刚上学就能看书了,这使我又骄傲又自豪。
七岁的时候,我特别喜欢读童话故事,那时,我拥有了很多封面精美、内容丰富、插图可爱的童话故事书。我在童话世界中遨游,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主人公,那些王子公主、天使魔鬼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一直到后来,我甚至可以把这些故事背下来,这些书也都快被我翻烂了。而我也已不再满足于这小小的童话了,我开始向现代诗进军。
九岁的我喜欢读一些
现在,我已经快十一岁了,我特别喜欢看的书就是小说了,像《城南旧事》、《童年》、《窗边的小豆豆》等都是我的爱书,记得有一句名言这样说:“读书就像与一位圣人谈话。”说的太有道理了,而且我认为读不同的书,就像与不同的人谈话一样,从这些书中,我读到了作者的童年趣事,仿佛就像是在亲耳聆听作者述说一样,这些事对我来说是那么熟悉又是那么陌生,离我很远似乎又很近。
如今的我已经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可以说是博览群书了,有的书揭露了社会的黑暗,有的书则赞扬了世界的美好,读书让我感受到了世界的不同。
读书就像驾驶一艘小船,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书,将伴我一生一世。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7“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句话大家应该都听说过吧?对,它就是古代诗圣——杜甫的名言。让我来给大家讲讲我和书的故事吧。
有一次,在暑假里,我和妈妈、爸爸、姐姐一起到马拉湾去避暑,因为途中有很长时间在车上,所以,我带了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这一本书,那在车上看看,解解闷。我看着看着,我也仿佛是唐三藏的一名徒弟,而且我也学会了孙悟空的各种法术,我们历经了各种困难,终于,去到了真经。突然我感到有一点儿痛,我摇了摇头,从书的海洋中醒来过来,这下我才知道:原来,车停了下来,我的头被前面的座位给撞到了。
我们下了车,走到了马拉湾的沙滩上,我因为还没有把书看完,所以,我就躺在沙滩上,看着《西游记》,我真要快看完的时候,我忽然觉得我的书居然变得湿淋淋的,这下,我“火”了,我把书扔到了妈妈的怀里,跑到了弄湿我的书的人的前面,和他拼了命打起来,我还差一点把那个人推到水里,现在想想,当时真是太冲动了。
“书”真让我为他着迷,他还能让我为了他和别人拼命的打起来,所以,我以后都称书是我的“生命”。
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心灵钥匙,为我解开了许许多多的迷津;《十万个为什么》,就像是我们成长的阶梯,鼓励着我们继续前进;《十万个为什么>,就像十一缕缕灿烂的阳光,照耀着我们这些幼苗茁壮成长!
一次常识课,老师讲到有关于人的内容,我正听得津津有味。突然,老师问到“人体内需要那三大营养物质”时,同学们顿时面面相觑一副苦恼的样子。我大方的站起来,人类每天从食物中获取营养,主要有蛋白质,碳水化合物和脂肪。
蛋白质,是制造和组织的基本材料,它在体内担负着信息传递,维持大脑活动,促进化学反应,抵御疾病,并参与人体生长和组织的修复。
碳水化合物,是人体能量的主要派下来保护蒙古草原的,有了的狼守护,草原才会更长久的兴旺发达,有了狼的守护,草原上的疾病和灾害会减少许多。所以蒙古人十分敬重狼,人死了也要把尸体喂给狼,因为只有这样,人的灵魂才可以到腾格里(天上)去。蒙古人老了以后从不打狼,也不去掏狼崽,因为老人觉得自己只有通过狼,才可以到腾格里去。这些,是我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从来都没有见识过的,从来都是想都不敢想的。通过这本书我认识了狼的另一面。更为可贵的是,这只蒙古小狼为我们小孩做了一个以身作则的好榜样。这只小狼聪明、坚强、珍爱生命。小狼这些优点,有些是人类也做不到的。这本书教给了我人生中很重要的东西:从小狼身上,我学到了任何情况都要学会自己坚强。
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老师在训练我们长跑,要求跑十一圈。晨跑时,十一圈是慢跑,所以并不累。但训练时要换成快跑。快要轮到我跑了,我的心像小鹿般乱撞,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我可以听到心脏“扑通”“扑通”地跳动。面临着挑战我感到很害怕。“郑佳乐!”“到”“出列!”我上前一步,接着老师有叫出其他三人。一身号令,我像一只离了弦的箭,冲出了起跑线,跑第一圈时挺轻松,但跑第二圈时,就感觉腿有些重了。一直到第五圈,我就开始左摇右摆,仿佛喝醉了酒,随时会倒下去的样子。同学们关心的说:“佳乐,你没事吧!”我摇了摇头,让我神志清醒,这时我的眼前出现了蒙古小狼正在专注地看着我。我想起了小狼做什么事情都坚持不懈,狼的坚韧得到了人们的赞赏。我心里默默地告诉自己,对,我一定要坚持,我一定不能放弃。我深吸了一口气,拼足了气,继续往前冲。可是渐渐地,我越来越觉得迈不开腿了。最后三圈时,我的体力像是蒸发了似的,全身软绵绵的,喉咙也像冒烟似的,嘴巴干干的,心脏跳得那么沉重,脑袋里轰轰直响。我的心虽不断的告诫自己要坚强,要坚强,但是我腿却怎么也不听自己的使唤。可是我不能停下来,这不仅仅是跑步,也是在考验自己能否克服困难,考验自己是否可以超越自己的极限。于是我不停地告诉自己,坚持、再坚持,不能停,一定不能停。这句话在我的脑海里反复出现。“啊!”我大吼一声,用尽力气往前冲。“加油!加油!”同学们也为我打气,这时,我仿佛感到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源源不断充实到我体内,我感觉我的体力神奇地恢复了。终于,我跑完了十一圈。虽然和同学比,我没有得到第一,但是我学会了小狼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坚持和坚强。我觉得是《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在关键时给了我启发,给了我指引。我觉得超越自己能力的神奇的力量当时同学们都向我投来羡慕的眼神,都在议论艾未怎么知道的这么多呀!
通过看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动物、植物、人体、天空、地球、社会的知识,打开可我的思路,开阔了我的视野。
是啊,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书是人类前进的罗盘,书是知识的宝库。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渊博的知识,能启迪我们的智慧,能增长我们的才干,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总之,读书是非常重要的。同学们来加入读书的行列吧!让我们这些小树苗不停地吸收知识的营养,长成一棵参天大树,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4文学是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们到了一百岁还忘不掉的信念。文学名著永远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是值得全世界人民继承和发扬光大的精神财富……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会飞的教室》,这本书写的是孩子们在圣诞节晚会上自编自演的一场戏。全书由排演展开,通过一系列生动感人的情节,塑造了一群聪颖、活泼、天真、可爱、善良的少年形象。其中,多愁善感的姚尼,才华横溢的戴马亭,冷静持重的塞巴修,胆小怕事的邬理以及魁梧好斗的马提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的内容,可算是一部高度浓缩的校园风景录,它所表现的同学之情、师生之爱、朋友之谊,无不唤起我们对友情的追忆与珍惜。
这本书与书中同学们排演的剧目同题,这个剧目的创意是姚尼的杰作。在许多现代儿童的心目中,总是将枯燥、无味、一贯的校园生活想象成电影院、游乐场等有趣的地方,因为他们觉得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向往校园生活,在校园里快乐学习、快乐生活、快乐成长。而在这本书中,姚尼则把教室幻想成了一架大飞机,它可以载着老师和同学飞到任何一个课本上所涉及到的地方,同学们再也不用坐在枯燥乏味的课堂上紧张而无耐地听讲,再也不用无休止地机械地背诵一些知识点,而是坐着飞机畅游在知识的海洋,真切地体会一些知识并能灵活运用。
书中还描写了胆小的邬理为证明自己是一个胆大的男子汉,勇敢地从运动场边的铁柱上跳了下来,老师和同学们给予他无私的帮助,并且让他克服了胆小的心理,借此机会也教育了那些讥笑他胆小的同学,使同学们学会了互相尊重。
回顾小学六年的生活有苦、有乐、有收获,也有来自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即将毕业之际,也有书中所写的同学们离别时的那种恋恋不舍……
我也希望在现实生活中,有一架像《会飞的教室》这本书中的大飞机,载着老师,载着同学,载着友谊,载着理想,飞向成功的彼岸!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5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瞧,这群俏丫头》,这本书是我们小朋友们喜爱的作家——杨红樱阿姨写的。
其实呀,我早就心仪这本书了,只是没机会买到。一天,姐姐带我到郑州玩,她要带我进商场买衣服,我却嚷着:“我不要衣服,我要去买书,我们去图书馆吧!”姐姐笑了笑,点头答应了我。
一走进图书馆,我就像一只小鱼又进了海洋,那个畅快。这满架满架的书琳琅满目,真是让我目不暇接。这时,一本书的封面图画映入我的眼帘——《瞧,这群俏丫头》。啊,这本不正是我向往已久吗?我马上跑过去,拿起这本书,如获至宝的把它放在脸上亲了亲,高兴地对姐姐说:“找到了,找到了。”
自从有了这本书,我总是爱不释手的捧在手里,贪婪的读着。每天放学回家一写完作业就看,忘了吃饭、忘了睡觉,吃饭、睡觉总是让妈妈崔上好多遍。爸爸说我废寝忘食,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虫。
在书中,作者娓娓讲述的是四个性格迥异小女孩的故事。她们是:美丽自信的夏林果、憨厚善良的安琪儿、聪明泼辣的路曼曼、古灵精怪的杜真子。我最喜欢里面的杜真子,他是一个长着一张猫脸的“小女巫”,是马小跳的表妹。她会成语接龙,会演白雪公主,还会做土豆沙拉呢。她还有一只会笑的小猫,这只猫会冷笑、狞笑、狂笑、嘲笑、微笑,杜真子特别喜欢它,给它起名叫“笑猫”。可天不怕地不怕的马小跳却偏偏害怕这只猫的冷笑,他一见到“笑猫”冷笑,马上
就会竖起汗毛,这使杜真子很得意。他把那些调皮的男孩子指挥的团团转,他们特别佩服她。你说这样一个又活泼有漂亮的,还会做饭的女孩儿,谁不喜欢呢?还有安琪儿也是我喜欢的女孩儿,别看他平时有点笨,可玩起脑筋急转弯的时候,他那笨笨的脑筋却总是能转弯,连最聪明的女孩都嫉妒她。一次,***妈不相信,马小跳就当场出了一个脑筋急转弯,结果是妈妈费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猜出来,可安琪儿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我的思绪随着她们时而兴高采烈、时而异想天开……《瞧,这群俏丫头》本书让我学会了如何面对困境,学会在被爱中关心别人,它能让我从幼稚慢慢走向成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6俗话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主要说的就是多读书,言外之意也有”读书就像爬楼梯一般,要一步一步往上爬“的意思。老师也说过,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
可想而知,书对我们的生活来说,就犹如草离不开土壤,蝴蝶离不开花朵,知了离不开大树一般重要。而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则是人人都看过、读过的《伊索寓言》了。
小学时,总把”寓言“与”童话“分为一类,想道:这不就跟名字一样,你有你的名字,我也有我的名字,但去掉名字后,大家不都是人嘛,有什么不同?现在才明白:虽都是人,但都有善、恶、美、丑之分,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呵,这肯定不是自己凭空想出来的,而是看《伊索寓言》之后感悟到的。《伊索寓言》虽说故事短,却又多又静,每个故事中都有一个小道理。此时,不禁佩服起作者的智慧来,用古人的话说,就是:”能写出如此精,如此明确地推测出人心的书的人,绝非等闲之辈。“
想到这,不禁开始羡慕起作者的智慧。
《伊索寓言》,原书名为《埃索波斯故事集成》,是世界上最早的寓言童话集之一,通过简短而精练的语言来体现日常生活中不为人觉察的道理。如《农夫与蛇》的故事:一个善良的农夫发现一条冻僵的蛇,他便好心将蛇放入自己的怀里。蛇在温暖中苏醒了过来,但苏醒的刹那立刻恢复了它的本性,咬了农夫一口。农夫遭受了致命的伤害,临死前,他说:”我活该!我无原则的怜悯恶人,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应。“
书中向我们解释了寓意:即使对恶人仁至义尽,他们的邪恶本性也是不会改变的。一般人们都会认为:蛇太恶毒了,农夫救了他,它却不会知恩图报,倒反咬农夫一口,真是太可恶了!
我却认为,是农夫太愚蠢了。既然他是农夫,就应该知道,蛇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却用自己的身体温暖冻僵的蛇。他以为是”卧冰求鲤“吗?人家得到了鲤鱼,救了后母。农夫呢?没有。他没救人不说,反倒救了一条蛇,到了最后什么好处也没捞到,反倒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值吗?真不知道该说他傻还是天真。
就是这么一本书,就是这么一本《伊索寓言》,就是这么一则小故事,小寓言,锻炼了我的思维,也告诉了我启示。就是这么一本书,教会了我人生的哲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7夜深人静,独坐窗前,且听风吟。随手翻开一本书,桌角的台灯映着我静默的身影。透明的水杯中浮着几朵茉莉,回旋升起的白雾伴着纯净的香气,氤氲在周围。白日的喧嚣已抛开,心神宁静后,徜徉于文字间,胸腔里立刻填满了厚厚的充实和满足。
热爱生活的人必定喜欢音乐,我还想加一句,他们也喜欢书。书给生活带来的乐趣是无可取代的。我爱童话,因为它纯真的想像和真挚的感情伴随着我的童年;我爱小说,因为它精致的情节和生动的人物使我沉醉;我也爱读史,因为它壮阔的背景和折射出的人性光辉和兴衰荣辱使我深思。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心智的成熟,我读书的内容在不断改变、扩大。若问我最喜欢哪一本,还真有些为难。细细一想,应该是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吧。
最早接触这本书是在七年级,在看了《行者无疆》和《山居笔记》之后。九年级,我再读一次,与七年级的感受相比有了更多的理解。这本书是作者在讲学旅途中的经历和感受。由于余秋雨的特殊身份——中国文化史学者,本书毫无疑问地带上了浓厚的历史色彩,更注重人文山水。我是一个喜欢旅途又喜欢历史的人,《文化苦旅》正合我意。于是,静夜孤灯下,我和作者一起踏上远行之路。
走过道士塔,我悲叹辉煌的敦煌文化被愚昧的王道士拱手送到了国外;倾听急流浩荡的都江堰,我赞叹着仁慈智慧的李冰那穿越千年的指令伴和着江涛轰鸣;登上风雨天一阁,我把目光投向苍老的屋宇和主人范钦以冷峻的理性提炼出的文化良知;穿过密层层的柳林和蕉丛,我在新家坡的小岛上审视这块漂泊者的土地,凝望着心系家乡的游子挥手的身影……
在读《文化苦旅》时,思绪渐渐飘远,看着景物,追溯历史,心情沉重起来。我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我年少的心绪,只知道厚重的历史文化感是一笔珍贵的财富,其深刻的内涵值得我去感知,去品味,去融合。
书,为我打开一扇奇异的窗口,让我与大师对话,为人生奠基。爱读书,使我享受了文字之美,体验了语言之乐。在灯下为生命阅读,永远是一个人最美的姿态!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8我在前一段时间看了一本关于昆虫的书,名字叫”酷虫学校,"这是一本讲昆虫的故事书,特别有趣。
下面让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介绍一下酷虫学校,酷虫学校里有同学,班长,也有老师,最高的是校长,真是无比有趣,这个学校里有"甲虫班,""飞虫班,"“幼稚班,""杂虫班,“其中最有趣的就是杂虫班,因为这个班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领,没有相同之处,有道是乱世英雄啊,比如蚰蜓,他是一个万能的昆虫,他的眼神很好,但好不过大眼跳蛛,他的腿也有很多,却多不过千足虫,他长着毒牙,但是也没有蜘蛛毒牙多,他也擅长攀爬,可以在墙上健步如飞,但这又有什么可炫耀的呢?蜗牛同学,甚至可以倒挂在天花板上睡觉,但蚰蜓是一种益虫,他吃我们家里的苍蝇,蟑螂,蚊子等害虫,真是厉害!
在杂虫班里还有一个飞扬跋扈的蜈蚣,因为他的卾牙中暗藏着致命的毒液,它的身体里流淌的躁动的血液!不管对猎物,还是对同学们来说,都是很危险的。而在杂虫班里,大家公认的劳动模范是千足虫,他身手敏捷,手脚麻利,在同学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的伸出援助之手,不过老实的千足虫也有自己的小秘密!水蛭:他是酷虫学校里最无为的班长,它管理的班级时,最常用的手段是视而不见,他的杀手锏是装聋作哑,他最大的愿望是能被一位野心家突然窜了权,那样他就可以专心做自己喜欢的事:静静的消化食物了。蜗牛的大嗓门,源于他积极乐观的性格,他的好心情,源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即使全世界的蜗牛都被天敌吃掉了,他也能勇敢的活下去,因为她是勇往直前的小蜗牛,我更是喜欢蜗牛的性格。
这本书可以说一真一假,这些虫子都是真实的,然而他们的学校,校长,老师和同学,还相互说话,这些则是虚构的,但是很有故事性,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完它又能学到知识,看着也有意思,可以说是半科幻半真实,我爱杂虫班,因为这里面错综复杂,杂乱无章,在这个班根本没有规律二字,让人展开无穷的想象,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可以给我带来快乐和想象。同学们经过我的介绍你是否对这本书里的人物有所认识,欢迎来借阅!保证你读过之后会爱不释手!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19书,是一柄放大镜,我透过它去探索世界的奥妙;书,是一个热气球,承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自在地遨游;书,是一把金钥匙,带领我打开蕴藏了无穷力量的智慧宝库;书,也是我的好朋友,伴随着我成长。我家的书很多,有科幻书,有故事书,还有历史书。在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中国古典小说——《三国演义》。
这本书博大精深,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书中描写的一些人物,对我的成长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备、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当然,还有很多人物令我折服,比如赵云的勇敢,诸葛亮的神机妙算……这部小说共有一百二十回,我最爱看的故事就是《草船借箭》。
在草船借箭里面讲了周瑜妒忌诸葛亮有才干,让他三天造十万支箭的事。我想:以诸葛亮的聪明才智,怎么可能不知道周瑜的心思呢?后来我才明白原来诸葛亮是知道的,只是他要将计就计,既让周瑜服了自己,又可以得到十万支箭,真是一举两得。这使我从心底里由衷地佩服诸葛亮。
《三国演义》里的故事曲折离奇,《刘关张三顾茅庐》的故事自古以来脍炙人口,也深深吸引着我。
故事中的刘备、关羽、张飞不但三次去请诸葛亮,而且是亲自登门,不请到诸葛亮绝不罢休,绝不放弃。这种精神给了我启示。记得以前我对学习有时心不在焉,比如遇到些思考题就不做,还心存侥幸,觉得反正是思考题,碰巧做对了可以多加分,做错了也不扣分。就因为这样,我的日常学习成绩虽然不错,可一遇难题就退缩。读了这个故事,我认为,虽然刘备不一定有诸葛亮才能得天下,可是他还是去三顾茅庐,表现了他的诚意和毅力。我如果有了这种精神,不断钻研,成绩早就提高了。因此,在我醒悟过来时,每遇到学习中的一个难题,我都以“三顾茅庐” 的精神,去顽强地攻克。现在,成绩虽不能说是突飞猛进,但比以前有了起色。我想,从现在起,“三顾茅庐”精神也将成为我的精神。
《三国演义》这本书历史悠远,是书中之精华,让我终身受益。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此书将是我学习、生活、为人处世,人生之道上值得时时照耀的一面明镜。与书交友,与书相伴。让我的人生写下最美丽的,富有诗情画意的,也是最精彩的篇章!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0今年暑假我终于阅读完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海伦·凯勒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从中受益匪浅。我想这位作家同学们一定非常熟悉吧。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主要讲述了又盲又聋的海伦?凯勒坎坷的一生,以及她的心路历程。小时候的海伦是一个聪明又活泼的女孩,6个月就可以说一些简单的话语,刚满周岁就会走路了。总之,她比一般的孩子要乖的多,也好学的多。然而好景不长,幸福的时光总是结束得太早,在她19个月大时,因一场高烧失去了视觉和听觉,就与这个世界失去了沟通,失去了联系,但她的发声器官没有受损,就是因为接受不到学习和模仿的刺激,所以不会说话,变成了一个五官三残的重度残疾儿。直到七岁,,她在充满爱心与耐心当时只有20岁的苏立文老师费尽心思的引导下,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悟出了知识的神奇。从此,这位美国女孩,求知若渴,凭着自己惊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她一生共度过了八十八个春秋,却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并且以优等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习,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我深深地被海伦的事迹震撼着,我仿佛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和海伦相比,我拥有健康的体魄,我是多么的幸福啊!同时我又感到惭愧,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我就知难退了,和海伦相比,我是多么的渺小啊!
同学们, 假如说什么时候我们只有三天光明了,过了三天的期限我们再也不能看到美好的世界,那会发生什么情况?大家一定会说:“我们要抓紧时间,把各门功课做好,把要做的事情做好,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一分一秒都不能轻易地浪费。”对啊!同学们,为什么要到失去时才去醒悟,才去叹息,才会觉得光明实在太宝贵呢?连海伦凯勒都可以在黑暗中探求光明,摸索寻找正确的人生之路,我们这些正常人又何尝不可?我希望大家读了这篇文章后,好地学习,好好地生活,合理安排时间,不轻言放弃,不轻易被击倒,珍惜现在的幸福时光,这样才不会辜负了上帝赐予我们的明亮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不要等到失去的时候才追悔莫及,才会无限留恋,才觉得光明的宝贵。
是的,珍惜现在,珍惜每时每刻。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1一本好书,就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窗户一样打开我的思想世界,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从小学三年级起,书就悄悄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打开尘封的记忆,时间开始倒流,似乎回到了我上三年级的时候。
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不知从什么时候,许多同学的手里都有一本自己喜爱的书。因此,我也想让妈妈给我买一本《成长故事》。妈妈爽快的答应了。第二天,我便有了一本精美的图书。当时我幸福的像个天使,每天我都会拿出来看一个故事。
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这像巧克力味的成长故事里。《让天上的父亲看到》,《伴奏》,《天使的吻痕》,《最好的父母》,《最美的心》《哑哥哥的担当》这几个故事让我泪如雨下;《匾还没送来》,《你的妈妈在我手中》,《画饼》这几个故事让我开怀大笑;《墙壁上的手印》《雨天里的帐篷案》这两个故事让我敬佩这个侦探……
《迈出第一步》让我懂得:大胆的迈出第一步,会发现,许多麻烦与困难其实都是自己想出来的。而这些经验,会让你在迈出第二步时自信。《走自己的路》中小和尚经过师父的说笑和对话懂了:走自己的路坚持自己的主张,这才是明智的选择。
我最难忘的是《最美的心》。他讲了有一个小女孩,她很自卑,她父亲是个跛子,不但跛还瞎,她的母亲则是一个疯子。别的父母带孩子上学,但他只能自己上学。但他的爱一点都不少,父亲摸索着编蝈蝈笼子,母亲则可以做她喜欢吃的糖团子。她想快点长大,从这个家中逃出去。直到有一天,她听到父母的对话呆了,自己的心思父母竟然全知道,她哭了。
从此,她是最发奋的一个学生,也是最孝顺的一个学生。她上了大学,打三份工,把钱寄回家,她是唯一一个养着自己和家的学生。当她到家时,她呆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父母在她离家后六个月自杀身亡,给她留下的话是:好好学习,做有用的人。她寄去的钱,他们一分也没有花。
这个故事说明:父母是我们眼中的一滴泪,纯洁朴实让你有点心酸,有点心痛,在那晶莹剔透之间闪烁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光芒。子女的幸福是父母最大的心愿,为了子女的幸福,父母可以付出一切,甚至生命。
我珍惜我最喜爱的书,我更想读到更好的书。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2读书是我的爱好,家里的书柜摆满了五花八门的书籍。不过,在这些各式各样的书中,我对世界名著《简·爱》情有独钟。
在淡黄色的书柜里,一眼就看见那醒目的,用蓝皮封面包裹着的《简·爱》。这本书不像其他书籍一样封面花哨。它的“外壳”几乎只有一种色彩——蓝色,这使得它充满了神秘感,仿佛蒙着一层面纱。我也喜爱它厚厚的外表,因为厚,读完后才会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满足感。
翻开书,前几页的内容就吸引了我,让我对简·爱的经历充满了兴趣。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自尊自爱,追求精神上的自由和平等的人。她出身卑微,父母相继去世,被接到舅舅家抚养。可舅舅去世后,舅妈不但没有听从里德先生临走前照顾简·爱的嘱咐,还歧视、虐待简。爱。
后来,里德太太把简·爱送进了所谓的慈善学校,伪君子校长冷酷无情,在各种方面摧残学校里的孩子,甚至每天都会有人病死。简·爱却无所畏惧,在学校里结识了挚友——海伦和谭波儿小姐。生命是鲜活的,死亡使它添上一抹悲壮的色彩。简·爱经历过海伦的逝世后,成长起来。从学校毕业后,当了两年的教师,但她热情如火的灵魂耐不住那里的孤寂和冷漠,决定登广告谋职。
就这样,简·爱来到了一个使她生命转折的地方——桑菲尔德庄园。
在庄园里,简·爱遇见了奇怪又神秘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简·爱与他情投意合,就像两种火花的碰撞,不知究竟会闪出何等绚丽的光亮。可在婚礼前夜,简。爱惊醒,竟发现一个面目可怖的女人披戴她的面纱。果然,在婚礼时揭露了庄园一个惊天的秘密——那个疯女人是罗切斯特的妻子!
简·爱只能离开庄园,留宿街头。幸运的是,简·爱找到了她的表兄圣约翰,并回到了庄园。
可是庄园被疯女人烧毁,罗切斯特因救妻子而残疾。简·爱在附近的村子里找到了他,并与罗切斯特在一起了。
我最喜欢《简·爱》作者夏洛蒂在书中的一句名言:“如果上帝赐予我美貌和财富,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像我们经过坟墓,都将平等地站在上帝的面前。”这句话如同一段华彩的乐章,给整部曲添上了闪烁光辉的心灵美。每个人都是平等的,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能因为出身卑微而迷失自己,也不能因为某一方面突出而对别人冷嘲热讽。只有人人平等才能创建更美好的未来。
这本书不愧为世界名著,我才粗略地看了一遍,应当细细品读,才能理解其中的奥义,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3我的母亲是位语文老师,她爱好文学,家里自然有成堆的好书。但我既不感兴趣于各种小说,也不着迷于其他文学作品,只在这座书山中捡了一块不起眼的“石头”——《金像背后》。
《金像背后》为李元所著,它以丰富的资料介绍了西方科幻片的盛衰、恐怖片的离奇、伦理的时兴、好莱坞三代人的演变、著名影星的生活与爱情……它象一扇窥视西方影视界的窗口,使我在获得广泛电影知识的同时,也看到了西方社会五颜六色的怪现状在银屏上的种种反应映。
在这本书中,我了解到西方科幻片从鼎盛到衰落的历程,认识了科幻小说的两大鼻祖——凡尔纳和威尔斯,懂得了神话与科幻的根本区别;看到了西方文明的畸形儿——恐怖片,明白了西方很多人为什么花钱去寻恐怖、心甘情愿地去担惊受怕的原因;窥见了西方社会在传统的有规律的生活节奏里、在和谐幸福的假象背后隐藏着的尖锐的矛盾。传统的伦理观念已经淡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体贴的可贵感情已经相当程度的丧失;银幕上的西方政治事件让我感到触目惊心;漫话美国戏剧片使我对卓别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今日好莱坞三代人的生活,使我懂得了资本主义生产决定于利润。带着文化与技术双重性质的电影工业和电影文化都受到资本主义必然规律的制约,它的前途是暗淡的,无论什么人、什么力量,都无法挽救它必然衰退的命运;在金像背后,隐藏了形形色色的内幕;英格丽·褒曼和费文·利两位影星的自传,燃起了我的影星梦。
我从小着迷于科幻电影,于是在得到这本书时,便如获至宝、欣喜若狂地读起来。在我漫游了那向往已久的神秘世界后,存于心中的迷团一个个被解开。我不仅对科幻片产生的背景、科幻片的制作及其所产生的社会效应有了深入的了解,还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事实:我国虽有几十万“科幻迷”,但从事科幻影视的却不足十人,年产科幻片还不到一部。总产科幻片12部,有十部还是翻译的。科幻片创作史也极为短暂,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初便销声匿迹了。这与西方科幻片制作者数以万计、年产科幻片数十部的现实比起来,真是九牛一毛,让人感到寒酸。因此,我便立志要从事科幻影视业,用我们自己的科幻片来填补那数以万“科幻迷”的脑海,从而展示我国工业、文化的发展。
我爱书,尤其喜爱《金像背后》这本书,因为它是我志向的转折点,是我新的起跑线。虽然它在我家书山中不过是块不起眼的“石头”,但它将成为我实现理想的里程碑。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4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过来;比如《水浒传》《骆驼祥子》《海底两万里》《水浒传》……但我最喜爱的还是《最温馨的情感散文》。这本书收录许多在文学上造诣颇深的作家的作品,如:朱自清的《背影》、佚名的《爸爸,我不想做你的女儿》……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真实,不虚假。书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是那样的感人肺腑,每每读着它们,都会使我忍不住泪如雨下。同时我也明白了很多道理:我们要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要体谅父母的不易,更不能提出过分、不合理的要求。多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让他们好好的休息一下,享受一下子女的爱。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文章是朱自清的《背影》,文中讲的是作者的母亲去世了,父亲到处借钱办丧事,欠了一屁股债,光景一天不如一天。作者临走时,父亲还要再三嘱咐陪同作者一起走的人,后来,父亲担心那人照顾不好作者,便自己陪同,为了给作者买橘子,父亲不顾自己矮胖的身子,在站台上爬上爬下,令作者很感动。从这篇故事中我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多么伟大的父亲呀!父亲对作者是多么的关爱呀!
其实每个父亲母亲都一样,都是很疼爱自己的儿女。母亲是用细心的照料来证明,父亲的爱则不表现在表面,父亲的爱是深沉的,也是伟大的!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的父母,他们对我也是那样的关怀。记得那一次,一个寒冷的夜晚,我痛苦地呻吟着。父母在旁边一直守候着我,那时我发着高烧,却迟迟不退,父母很是着急。我依稀记得母亲眼里含着泪,握着我的手,告诉我“没事!没事!”父亲则在旁边说“要坚强!这点苦算不了什么!知道吗?”父亲那威严的声音,使我忍不住哭了,一边在心里埋怨:我都这样了,还让我坚强,就是不关心我。病魔的折磨让我一夜几乎没睡,父母也是陪我一夜。第二天,我醒了,看见父母依然守候在我的床边。突然,我猛然发现爸爸头上有一团白东西,我刚想去拍掉,手却僵硬在半空。那是一簇白头发,它是那么刺眼,好像在警告我这时因为我而长的,以后要好好孝顺父亲,不要再让他操劳了。我望着爸爸头上的白头发,心里默默地想: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好好孝顺他,不能再让父亲这么辛苦了。
读一本好书,不仅可以增长课外知识,提高写作水平。《最温馨的情感散文》就是如此。
同学们,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已经心动了呢?你是不是已经迫不及待了呢?那就赶快来读这本书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5比起塞万提斯、莎士比亚他们,都德是不易被发现的,但也是容易记住的。举个例子,他来到中国,只是缘于短短的《最后一课》,但这不经意的缘分,却成了所有人记忆中的一叶,娇小而又清脆晶莹。
夏天我得到这本《磨坊书简》,仅是封面就让人轻松安谧了不少,这是一本24个短小篇章组成的薄薄的集子。可我竟然用去两个月才合上最后一页。
这一篇篇所谓的小说,我是想当作散文来读的,但即便如此,读的过程中还是觉得叙事太简单太拖沓,甚至在如此短的篇幅里耗费几大段描写磨坊里里外外,这在我的阅读经验中是少见的。没有悬念,没有回复,没有陷阱,他的故事总是不留痕迹的平稳地描述开去,不放弃一切细节,甚至看来无关的琐事。总是在不知不觉中,还没来得及进入状态便结束。倒也不是突兀的结束,一切都还在生活的轨道上,只是心在下一站等待吻合时,火车却早已停在前一个终点。
读完《科尔尼耶老板的秘密》,脸上竟挂了两道泪印。这提醒我,作者从容真实的叙述背后藏着一股暗流。不,这只是一涌小溪,一涌无孔不入,潜移默化的小溪,在阅读中秘密包围人心。从此一个无声踏在田间的略带伤感的都德在我的世界中诞生了。
都德的创作———我更愿称之为对生活从容体验的结果———就象是对着文稿无意识的呼吸,触不到停顿和跳跃,灵感和激动。因为作者根本就不是在写作。他自己也说,他每天花更多的时间出没在乡间野里,与普罗旺斯的人们交谈,喝麝香葡萄酒,立在岬角享受海风的疲惫。然后只是在空闲的时候以另一种形式流露在纸上。
当然,如果只是这样,是不足以侵入内心的。他又用一种别致的难以名状的伤感消化外部感官,将其掩藏在故事的表情下,在任何可能出现的地方出现,但不突兀,形成一股细腻的暗流。都德的文字似乎更愿意与读者保持亲密的距离,既不拒绝阅读,又不愿引人沉湎其中。他更注重的是纪录,而不是解释,这不仅形成了故事的连续充实,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被误读的危险。正是这些危险促成了让读者阅读,误会,再阅读再误会的理由之一。
这本集子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也不可以将每一篇都重复阅读的,只需像都德夹起一本《蒙田》那样带上它旅行,心存暖意,闲来歇脚时翻几页;或是在书海中费尽周折后,上岸来,为自己冲杯卡布基诺,躲在太阳的荫凉里,摩挲那透着雾润花香的纸张。都德不求我们理解他,只求我们阅读到某一处惊喜地发现,嘿,那正是我的感觉!他偷了我的感觉!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6这是一本不算厚也不算薄的书,封面还是那种老式的青黑色,旁边零零散散的笔画聚成一团形成四个大字:“早花夕拾”很有名气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不由自主的,我又拿起它重新读了起来,房间里一下子变得安静下来,只听的见钟表微弱的“滴答”声…… “ 山中无岁月,弹指即千年”,等我掩卷沉思之时,已是日落月升,不禁感慨道:好书!以前没看过时一直认为这本书不过是许多篇文章集合在一起,凌乱不堪!看过才知道,其实每篇文章都有着一种必然的联系,每一篇文章都是作者鲁迅的一次重要的经历,这些经历在一起便成了人生。人生漫长,有苦有乐,喜悦、哀愁、感慨、顿悟都必须体验。从鲁迅的人生中我看到了天真、伤感、豪迈、大气!这才是一代文豪,只有足够的人生阅历,才能写出此等旷世佳作,只有尝尽酸甜苦辣,才能在书中倾诉百味人生!
我之所以这么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三:一是真实感人的情节;二是朴实考究的语言;第三,便是那真实生动而又亲切至极的人物了。说道人物,文中的“长妈妈”给我的感觉最深刻,我想现实中这位长妈妈一定对鲁迅影响很大,要不然他怎能将这一典型,拥有封建思想的中年妇女形象刻画得如此栩栩如生。 长妈妈给我的感觉就像是我的外婆和姑妈。在鲁迅的文章中,长妈妈算是他的保姆或干妈,经常给未成年的他讲“毛毛”的故事,教导他做人和处事的方法。为了帮他完成心愿,徒步走到几十里之外的县城买来鲁迅日思夜想的《山海经》等等。而在现实中,外婆和姑妈也像长妈妈爱鲁迅般爱着我。 记得儿时在月光下,外婆也喜欢给我讲她生活在动乱年代的故事,也经常教导我一些人情事故。姑妈亦曾骑着自行车到县城里去给我买一件心爱的礼物。这和那位长妈妈多项啊!他们都是文化水平不高,但却性地善良的人,我将一生敬爱她们。看着鲁迅的人生,我真切的感到他在慢慢成长,而我也在慢慢的长大。是的,《朝花夕拾》中记载的是鲁迅一次又一次的人生阅历。而观看这本书却是我的一次宝贵人生阅历。有了这次阅历我将比以前的我更加成熟,真该感谢鲁迅,因为他的人生,使得我在人生路上更进了一步,这一步是巨大的,所以我由衷的――谢谢! 一本好书,即是一场人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世界;一本好书,促进一次革命;一本好书,推动你我前行……
这本好书――《-朝花夕拾》我将永久喜爱,一直收藏,直到永远……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7生活的那面镜子,你是如何看待的?是快乐,抑或悲伤,是充满希望之光,还是前途一片渺茫?
也许,这样的一本书能够给你最好的答案——《鲁宾逊漂流记》
生活如一张白纸,它是否色彩缤纷,取决于你是如何渲染,如何看待生活;生活又犹如是块璞玉,成品的精美与否,在于雕刻者的心之所向。生活中的美丽是无处不在的,缺少的,只是一双发现美的眼睛,需要的,是一颗永远充满朝气的心。
书中的鲁滨逊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他依然坚韧的活着,在悲惨的遭遇中,发现着快乐,发现着美丽,又不一样的心态去看待他新的生活,为自己的生活翻开了全新的篇章,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那样乐观的看待生活,对待生活,享受生活中的乐趣。在书中他说过“现在,我已经不再张望海面上是否再有船只经过,我甚至想就在这座孤岛上这样生活下去,这里既有淡水,也有我所需要的食物,自由自在,不是更好吗?”陷阱中,鲁滨逊教会了我如何乐观得看待生活,发现生活的美好,教会了我希望是永远存在的,只要带着希望眺望未来,就一定会找到光明的出口。
生活的亦好亦坏,是因为人们看待它的角度不同,出发点不同,就像有些人看到秋天,只是一种悲凉充盈心头,而有些人,对于秋天却是硕果累累,一派丰收之景的印象。书中的鲁滨逊会告诉你,如何看待生活,那些“不幸”可能也是一种“幸运”,他在被海浪拍打到孤岛之时,并没有怨天尤人,而是感谢,是庆幸,庆幸自己是唯一的还生者,自己还有活下去的机会。这种积极的态度,让他绕开了一蹶不振的险境,而是动手,好好珍惜生命的机会,心中只有一个信念:活下去。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座宝库,开启生活之道,那些并不华丽的语句却能勾勒出一双看待美丽生活的眼睛,换一种角度去尝试看待你的生活,带着另一种心态去体会生活。所有的不幸并没有那么的遭,跳出怨言的神经,不如试试俯下身,用双手去改变,悲伤的泪水便能转化为嘴角的那一丝甜笑,让生活也为笑起来。
书中自有黄金屋,《鲁宾逊漂流记》的黄金屋就是那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书中自有颜如玉,《鲁宾逊漂流记》中的颜如玉就是主人公那不颓废与悲伤的实际行动。蕴藏着瑰宝的书籍,是心灵的养分,也是每一个读者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8“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龙应台《目送》
“目送”,简简单单的一个词,却包含了龙应台的落寞和不舍。一支笔写尽了忧愁,诉尽了衷肠,多么温润又悲凉。
我还深深地记得她笔下的那场离别:她的眼睛紧紧地跟着儿子的背影一寸一寸地往前挪,却没有等到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看着儿子的背影被人潮淹没,被一扇门遮掩,倏忽不见,除了远远地凝望离去的背影,除了目送,她什么都做不了。龙应台心中滑过的只是浅浅低吟的落寞、难过。就像她看见父亲冰冷的身体被棺木包裹着,被推进火葬场,本触手可及的,却只留下目送。那些心底话,就随着目送着离去的人沉淀在时光里了。
“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读到这里,我的心好像忽然被压上了一块巨石。“不必追”,看似云淡风轻的三个字,读起来却令人感觉那么沉重,一个母亲的无奈、无措都定格在这“不必追”中了。仿佛世间的一切,不论欣喜,不论悲伤,不论忧愁,都不必追。仿佛随着背影的离去,只剩下“小路这一端”那形单影只的人独自成愁,夹杂着化不开的情意,正在努力说服自己不去追。
时光不留痕迹,青丝成为了白发。那位孤独的老人,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患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在大街上徘徊,抽泣,反复地碎碎念着:“我要回家,我要回家。”然后独自走在寻找家的路上。我想,她所说的那个家,不是任何一个能找得到的家,而是被时间带走的再也回不去的家吧。那个家,承载了一段时光,一段回忆,但是住在家里的人再也找不到了。人生有时只能是一场独角戏,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慢慢地走。
《目送》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思考,更是对人生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会否随着时间而慢慢变淡,到最后随着时光消散?只剩下那颗心在风雨中飘荡,经过洗礼,更加纯净,晶莹,美丽。而亘古不变的,是心中的信仰。
多回头看看那个站在你身后的人,多回头看看那个目送你离开的人,你会发现,那个人才是你一生的信仰。
《目送》的书香撩拨于心间,薄薄的纸页浸透着落寞,字里行间缠绵着不舍,字字碾碎情思,句句揉碎心肠。
目送……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29“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早就深深的烙在了人们的心里,没错,“书”——是一样好东西,它就像一把钥匙,能带领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著名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时时提醒人们舒适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就像高尔基所说的那样——书是阶梯。如果你要想到达山的顶峰,就必须一步步地。脚踏实地踩着阶梯上去。我是一个读书的爱好者,每当我看到一些好书,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拿过来一遍又一遍地读。像中国的四大名著,我是读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都读不腻,就在两年前,我在图书馆读了一本《寓言》,这本书的内容让我至今还记忆犹新。因此,它也成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寓言》,大家都知道它里面讲到都是一些能启发人的小故事,这些小故事语言简洁,熟练。虽然它比不上散文那样的优美。它里面的小故事讲的什么我们搭建都容易懂。我在里面所感悟到的道理到现在我还一直用在生活。“一个人若真有才华,必定能正视褒贬,批评无损天才的光辉”。“行善而不图任何回报,才能算是真正的高尚”、、、这些感悟都在我读这本书一遍又一遍感悟出来的。这本书中的一些句子。如:口头上的友情美妙而且动听,真正的朋友却揭示在患难中,这患难之交世上罕见”。“只有平等,才能谈论友谊和爱情”。“人们常常都是盲目的拨弄着算盘,总认为自己是最聪明的,然而到头来,聪明反被聪明误” 这些句子都是多么的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啊!
这本书不仅教人的道理多,而且内容还很丰富。它里面记录了人与动物、人与自然和动物与自然的一些事,这些事风趣、幽默,每件事都是拟人化。我相信每个读者在读这本书的时候都会从幽默化、拟人化的小故事中悟出一些惊人的道理来。
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每读一个小故事,我的脑海里就会出现这个小故事的画面。也就是说,这里的每一个故事都会让读者顷刻间脑海里浮现一个接着一个美丽
生动的画面,仿佛你就走入了这本书的世界。
我之所以喜爱这本书,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丰富,语言简洁,道理易懂,而且还带幽默、讽刺性。这里的小故事,每一个都可以广泛的应用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
如果让你遨游世界,你会选择什么?一本书一支口琴一架钢琴一把小提琴还是我会选择一本书,反复地研究`阅读。我不知道你会选择什么,会和我一样吗?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900字 篇30在知识的海洋中徜徉,我就如同海洋里的一滴水,溅得没有丝毫痕迹。但我依然快活地汲取水中精华,即使在浩淼的海水里,看不见天的蔚蓝。
我愿做井底的一只蛙,即便只能看见井上的色彩,我也要比别人看得更为清晰透彻;即使我没有令人羡艳的渊博知识,我也要比别人学得更加刻苦认真;即使我爱的书,只是那海洋中的那一微小的滴沫,我也依然要把它读到深入骨髓。
我喜爱《青铜葵花》,或许可以说是深爱。要问我为何?或许是爱那个知难而进的青铜,或许是和善可亲的爸爸妈妈,亦或许是德高望重的奶奶。太多太多,喜欢每一点每一滴,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甚至喜欢它的标点符号吧。都说爱是没有理由的,的确,深爱着它,就是它了,还要什么理由呢?情人眼里出西施,我的眼里这本书满满的都是一个好字,哪还有什么不爱的理由呢?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书中无处不在的家的感觉。家,是个温暖的地方,是给予人爱的地方,在此书中,我体会到了。为了让葵花上学,全家砸锅卖铁不惜付出所有,想起自己,虽然家中不是很富裕,但至少不用为学费发愁。尽管如此,我依然羡慕葵花,她所生活的家中充满了坚定的亲情,家是她休憩的港湾,只有家里的床才是最终的归宿,只有家中的菜才最有味道,也只有家中的大门永远为她敞开。如果我们失败了,也许别人会关山那头冰冷的大门,但是自家的门,永远在等待。
此书更让我着迷的是他们一家人处处散发出正直的气息。家中关系再和睦,但如果是用不端的行径换来,那又有何用呢?他们虽然穷困,但从不偷抢,不贪便宜,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去生活去努力,踏踏实实地走好自己的每一步。我不禁被他们的正直给吸引,它在不知不觉中牵引着我指引着我为人处世的方向。
我心中的家,充满了温暖,有困难携手面对,这不正是青铜一家所拥有的吗?读完《青铜葵花》,感触很深,汲取了它的精华,我看见了天的蔚蓝。
教师点评:此文文字优美,处处充满真情,可见,此学生的确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去读过这本书,而且这本书对她的影响真的很深,看完很有感触,情真意切,深有体会。表面上她是在写青铜葵花的一家,或者这本书吸引人之处,但字里行间也充满了自己的诉求,自己对生活亲情的向往,令人怜爱,本文的人生观也值得读者深思学习。不过,美中不足的是,阅读给自己带来的收获影响还可以更详细一点,详略安排欠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