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帝

讽刺酒鬼的经典语录

时间: 2023-03-13阅读:

《人间失格》读后感1

无论被家人们怎样训斥,我都不曾顶过一次嘴。他们的一两句训斥,于我而言,如同晴天霹雳般强烈,简直令我发疯。别说顶嘴了,我甚至认定这些责备正是万世一系的人类的所谓“真理”,而自己则毫无践行此真理的能力,因此恐怕自己已经无法与人类共处了。所以我连与人争执和自我辩解的能力都不具备,若是别人说我什么,我就觉得对方说得对极了,都是自己做错了,总是默默地承受着对方的攻击,感到极度的恐怖。

当然,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备与训斥时,会觉得愉快,但我从生气的人们脸上看到了比狮子、鳄、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遇到机会,就会像那些温顺的卧在草原上睡觉的牛,突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肚子上的牛虻一样凶狠。突然看到人类在生气时暴露出来的这种丑恶本性,我总是感到毛骨悚然般的战栗,一想到这种本性或许是人类赖以生存下去的一种资格,便对自己几近绝望

我对人类总是感到恐惧,终日战战兢兢,对于作为人类一员的自己的言行没有丝毫自信,于是我将自己独有的烦恼深藏在胸中的小盒子里,竭力将这一忧郁敏感隐蔽起来,一味装出天真无邪的乐天个性,使自己逐渐地变成了一个滑稽的异类。

无论做什么都行,只要能让他们发笑,这样一来,即使我处于他们所说的那种“生活”之外,也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了。总而言之,自己决不能碍他们的眼。我是“无”、是“风”、是“空”,这样的念头日甚一日,我用滑稽的表演来逗家人发笑,就连比家人更费解、更可怕的男佣和女佣们,我也不遗余力地逗他们开心

《人间失格》读后感2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无意中翻到的一本书,封面上《人间失格》四个醒目的字吸引了我,人间失格,意为丧失为人的资格,精简的标题也渗透了这整部小说,文章篇幅并不长,却足以让人震惊。我陆续地看完了这本小说,还是觉得无法彻底明白小说所表达的情感,内心的困顿和挣扎可能还是需要多次的阅读精神生活中的体会才能明晰其中的情感。

《人间失格》是日本小说家太宰治的一部半自传体小说,第一次知道作者的名字是在且听风吟的书腰上,太宰治的名字对着一句话,彻头彻尾的绝望,从对这个作者的好奇到翻阅他的作品后才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文章字里行间颓废渴望解放的情感,《人间失格》中的男主角叶藏就是以太宰治本人为原型,太宰治一生多次求死,最后求死得死。他童年被侵犯,又深受战争影响父母朋友女人,这些对他而言全是不可信任的。有人说他是社会的废物,有人说他是抑郁症患者,也许,他只不过是一个伤心过度的人,一个充满忧思、感伤、怀疑的人,也许生活在某一个瞬间击垮了他,让他从此再也无法直视生活。

小说开头以“我”看到男主角叶藏三个时期的照片为线索,叙述了叶藏悲剧可耻的一生。从童年那张强颜欢笑的照片,再到二十五岁时却仿佛老人的死相,再到八年前青年时表面的美丽从容,“我度过了可耻的生涯。”这段话之后,就展开了主人公大庭叶藏恐惧生活和抑郁的人生,虽然出生在富裕的家族中,但是性格心理上的缺陷是展露无遗的,也注定了他后来的人生结局。叶藏虽然出生在富裕的家庭,因为被侵犯,还有父亲原因,从小就缺乏自信,不善言语,和别人呆在一起的时候总会感到不安、害怕、恐惧,叶藏由于太看轻自己,把自己的位置摆的太低,一味的想去讨好别人,于是想尽办法逃避内心的恐慌。

他通过扮演丑角来取悦他人的方式,来掩饰内心的恐惧,表面上看起来跟普通人一样,诙谐幽默,率真,而把忧郁和恐惧深深藏在内心深处,当他这种试图掩饰内心恐惧的行为被同学发现后,便更加的不安与恐惧,结果只是加重了对心理上的伤害成年后的叶藏被自己所谓的朋友带上了歧路,但叶藏又偏偏生的美貌,无数的女人为他倾心,而叶藏也自甘堕落,去享受抢夺财,在女人堆里生存,再有一次叶藏尝试了吸毒的快乐,他发疯似上了这种让人沉沦的愉悦感第一次,叶藏感受到了快乐,最后叶藏慢慢沉沦,像一个无赖一样,但内心又像是一个孩童,渴望被救赎,却又恐惧这生活,他是矛盾的,他是至真也是至恶。

或许有人会认为这只是一部悲剧自传,一部为单纯的生活增加悲剧色彩的添加剂,有人说《人间失格》全篇都是呻吟病语,矫情且不知所云,但我认为,这是一部真正灵魂深处的自白,相信很多人在阅读过后都会有沉沦于灵魂的懦弱和悲伤,可能不能完全感同身受,但在其中必定会有一些共鸣,无论是灵魂软弱的人还是对故事主角的同情和悲悯。

在网页查阅的时候看到,有一个患有抑郁心理的人说,抑郁是生理性病变,不是说你要积极乐观就能改变心态,这基本上是不能的,没有药物治疗是连调节心态情绪都难以做到。

而在这个悲剧中也不是没有婉转的余地,其实主角由头到尾都只是想获得父亲的认同跟,主角的原因是因为从小就被自己所畏惧的权威,父亲教育方式剥削感情,杀死了自我,主角本身真正的感官是对周围的感情较淡漠,最在乎的只有父亲的认同跟爱,但父亲认为主角对事情的淡漠定义为“不正常”,连什么时候该笑,什么时候该哭都要依照他的想法去做,这种死板的指令就像程式一样深深移植到主角的意识中,如果他的父亲在叶藏小的时候去肯定他,保护他,叶藏的一生可能完全是另外一副样子。在叶藏浑浑噩噩的一生中也并不是没有阳光挤进去过,他的妻子良子,善良纯真,人间的至真至善,但良子最后被人玷污,懦弱的良子选择妥协,内心的阳光消失了,让叶藏彻底丧失努力成为“人”的坚持

对于这部小说,我觉得不能是说生命可贵努力的活下去,积极的生活就能改变,活着生活就会有希望,“胆小鬼连幸福都会感到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事还被幸福所伤。”叶藏恐惧的就是这样会给他带来希望的生活,活着并不比死亡快乐,同样的死亡并不比活着快乐。每一个人所在的社会条件都不一样死亡是简单的,死亡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而活着你却要面对很多很多。“做你自己,然后承受为追求个性而付出代价。”很多人尝试过第一步,摆脱不了第二步,却再走不出第一步。

我觉得《人间失格》这本书带给我的,是对自我的剥削,没有一个人是没有心理障碍的,世间能看到的只是碍于生存能不能给人便利。曾经光鲜的表面下,内心可能颓废可能抑郁,就像叶藏的一句话“所谓的世人,不就是你么”努力的成为自己眼中的世人,成为自己眼中的“你”,我们来到人间,来到此处,就是为了触及存在主义的真谛,了悟世间的真理。

《人间失格》读后感3

太宰治的《人间失格》被推崇到很高的地位,闲下来去看了看这本著作。惊讶的发现才255余页,居然不是冗长的故事,倒是让我更能静心读下去。

不过一个下午便看完了整本书,大概不同阶级的人看这本书会有非常不一样的感受。阿叶的愁苦,是在家庭富足挥霍享乐之后带来的精神上的虚无。而我们,大多是平凡众生,为生活焦虑,几乎没有闲暇时光思考自己真正人生的定义。

对于前半部分的阿叶,我生不出多少的共感。只觉得是生活的安逸造就了他不识人间疾苦,烦恼着不知所谓的事情。越往后看,逐渐理解,我们没有办法拿自身的经历评价别人的苦痛。为生活也好,为身体也好,为与这世界格格不入也好,都是苦痛,没有一种苦痛是更加高尚的,对于当事人来说,每一种都能让他生出放弃生命的想法来。

看完全书,我感觉到的阿叶至少已经是六七十岁的老头子,然后他不过活了二十七载。精神上与这现实世界的格格不入,让他少年白头,用烟酒女人麻痹自己,自身也不能分清是真心亦或是假意。我不经为这种人生感到悲痛,他们实实在在应该是自由大师,却被污浊冰冷的现实桎梏,变为沟里的臭石头,眼看着自己污浊。这种痛苦,比死亡来的可怕。

又想到现在几乎是个精神世界觉醒时代,无数人在重复着这种痛苦。为社会感到悲哀

《人间失格》读后感4

《人间失格》这次是第二遍阅读,家里有纸质版所以之前看过一遍,以前看书大部分时候都是每天睡觉前翻几页,时间久且不走心基本也都助眠了,这次看的比起上次认真多了,所以看完的感觉是明显不同的。上次的仓促让我只是很简单粗暴的觉得这个“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的“渣男”戏真的好多,当什么画家,凭借戏精本精、一副好皮囊、不错的女人缘以及有话题度的家世一定能在演艺圈杀出一条血路。

这次读完之后男主人公的形象没有什么改观,我也不想推翻之前的评价,但是我承认我忽略了很多细节,那些细节无一不是人性的高光时刻,而且整篇故事结束的时候他不过27岁,再来回溯过往,觉得命运对待一个孩子下手未免重了一些。

“我的不幸,恰恰在于我缺乏拒绝的能力。我害怕一旦拒绝别人,便会在彼此心里留下永远无法愈合的裂痕。”这样的解释在我看来过于苍白无力。想起以前看过的一则故事“当别人不小心将水撒到你的身上,大部分人都是不快的,但是淋了雨就不会,就只会怪自己没有带伞。”男主人公很明显被暴雨浇透了。

卡夫卡在日记中这么写过“凡是活着的时候不能应付生活的人,就需要用一只手稍稍的阻挡住他对自己命运的绝望……同时他要用另一只手记下他在废墟中看到的东西,因为他能看到与别人看到的不一样的`东西和更多的东西;归根究底,他在一生都是个死者,但却是真正的幸存者。”看过这样悲伤的言语,通常是不敢去思考的,生死本就是困局,没有人能逃得过的,谁不是一边昂首沐浴阳光,一边蓄力植根土壤,唯明唯暗都不足以活命。

《人间失格》读后感5

“我这一生,尽是无耻之事。”日本三大无赖派代表作家之一太宰治在自己生前留下的最后一部巨作《人間失格》第一手札的第一行如是写到。

原文的标题,「にんけんしかっく」,直译过来浅显易懂——失去作为人的资格。不管怎么看,这似乎都是一部不会令人感到心情愉悦的作品。然而事实也正是如此。但文中所反应出来的,真真切切存在着的,这人世间最阴暗的一面,确实那样的真实又那样的令人痛心疾首。也正是因此,我才被它深深打动

与其称之为故事,其实更接近于确实发生过的,作者本人的自传体小说。在他自杀逝世那天,第三手札的完成似乎也在冥冥之中暗示着他的未来——看不见光明与希望的黑暗的漫漫长路。

故事的男主人公大庭叶藏,从幼年开始便体弱多病,却异常聪颖。常年卧病在床,仍能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也或许正因此,他似是拥有着比同龄人更加成熟心灵——或许称其为所谓“世俗的圆滑”更为恰当,从记事起就不曾有过丁点的童真,为取悦他人而活着,傀儡般不掺杂丝毫情感。“ 对讨厌的事不能说讨厌,而对喜欢的事,也是一样,如同战战兢兢地行窃一般,我只是咀嚼到一种苦涩滋味,因难以明状的恐惧感而痛苦挣扎。 ”这是怎样一种常人不得而知的苦楚与无奈,复杂的“人情世故”过早地将这副幼小的身躯吞噬殆尽,用不再单纯的烟尘将他深深埋葬。不敢把自己所爱告诉他人,畏惧因此招来的那些厌恶而挑剔目光。这使他恐惧,对人类感到深深的恐惧。或许他曾存一丝幼小而无力的单纯,却被生存的紧迫感无情掐灭。也正是因有些这样黑暗的童年,为叶藏短暂而跌宕起伏的一生埋下了伏笔。

青年时期,考上东京高中的叶藏,在这里的画室遇见了对他人生影响最大的人——堀木正雄。沾染一身恶习的堀木试图将只倾心于读书的叶藏拉入地狱,而叶藏对这所谓“朋友”根本不屑一顾,权当陪他玩而已。未曾料到,日复一日的花天酒地,竟真使叶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吃喝嫖赌抽,每天都这样浑浑噩噩地度过。也因一时兴起,叶藏随他加入了一个叫做“共产主义读书会”的秘密研究会,自此竟一次不落地积极参加着每一次的活动。对他而言,偷摸着从事“违法”行为的刺激所带来的快感,是其它活动无法给予的。在他的内心深处,终有一层对人类深深地恐惧,隔阂了他与人类最真实的交流。

经济困难的时候,忙碌致使叶藏的身体也开始吃不消。这是他第一次想要***。在银座的酒吧里,困潦倒的叶藏受到了一位女招待的恩惠,两人的忧郁颇有几分相似。同居两夜后,叶藏不假思索的同意了她殉情的请求。某日夜里,两人一块儿跳进了镰仓的面。然而——女人死掉了,叶藏却得救了。对叶藏来说,这是人生中的一个重大的转折点。

这是他人生中最黑暗也最波澜起伏的后半期。因为殉情事件的发生,家里与叶藏几乎断绝了关系。无法忍受势利的束缚,他从那个号称是父母老朋友的,每月克扣家里寄来的生活费的男人家逃了出来。 被称为所谓“朋友”的堀木,面对叶藏的求助却是那样不耐烦,唯有在对自己有利的情况下才肯答应着做些什么。 也正是这时,叶藏的人生中出现了第二个对他影响深远的女人——漫画杂志编辑静子。鬼使神差,两人同居了。尽管静子是一个有些一名五岁小女孩单身妈妈,但小姑娘也十分乐意地唤叶藏为“爸爸”。通过画漫画赚取的稿费,上又被叶藏挥霍一空。有时他甚至还会拿静子的衣服去典当买酒喝。醉醺醺地回来时,却听到母女俩的对话,是那样的融洽幸福。想着自己就这样夹在她们之间,是何等的罪过。

“胆小鬼连幸福都会害怕,碰到棉花都会受伤,有时还会被幸福所伤。”叶藏曾经有过这样的念头,或许这一次又直击了他的软肋。关上门,他再也没有走进那个家。他畏惧人类,甚至畏惧幸福。怕失去,怕伤害,怕一切的未知。就这样畏缩着匍匐着隐藏在这世间,苟延残喘地吸取着仅剩的空气,对那时的他而言已足矣。

他也曾试图扼住命运的喉咙,也曾不甘屈服地将厄运打倒在地,寻找自己的幸福。终究却还是未能敌过笼罩着他的黑暗的重重一击。

他爱上了香烟铺老板女儿良子,并誓要与她缔结婚约。当生活开始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他没料到,更加巨大的痛苦正要将他重新卷入绝望之中。良子那对人过分纯洁的信任,吸引了叶藏,却也因此招致不幸,以致竟在自家受到玷污。然而相比之下,良子对人的信赖受到玷污,更加令人心痛。无论何时,高尚而纯洁的品质都是万分难能可贵的存在。从此良子对他战战兢兢,甚至连说话都会使用敬语。叶藏不禁扪心自问, 难道纯真无瑕的信赖之心真的是罪恶之源吗。至此,他对这种唯一值得依傍的美好品质也产生了疑惑,一切的一切都变得越发不可理喻。吸烟,酗酒,甚至沉溺于药品之间,都将他拉入更深一层的地狱。

终于,他被所谓的亲人朋友安置在了东北海边温泉边上的茅草屋中,陪伴他的只有一个红色头发的丑陋的女佣。此时的叶藏,更似一具空壳。

在所谓人世间摸爬滚打至今满目疮痍的他,唯一愿意视为真理的,或者说是对他遭遇的一种自我安慰——“一切都会过去的。”曾经拥有一切又失去一切的他,这样坚信着。

“如今的我,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不幸。”不知是叹息还是庆幸,能够发出这样感慨的叶藏,在他二十七年的人生之中,历经了过多的沧桑。

大庭叶藏, 在面对捉摸不透的现实人类社会时选择了极端另类的生活方式,表现出的超然物外的人生态度或许令许多人无法理解。或许他的灵魂是软弱的,但骨子里是一个真实而充满理想的,永远的少年。他用心中忿忿表达了对真实幸福的向往与追求。然而社会就是如此不公,越是期望反倒越是事与愿违。叶藏看似圆滑的人生早已将他柔弱的内心践踏得千疮百孔,鲜血淋漓。可他永远面带着微笑,将那颗受尽折磨的心隐藏在身后,以最温柔的自己面对周围的人。

正如小说中酒店老板娘所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们认识的小叶,个性率真,幽默风趣。只要不喝酒,不,就算喝了酒……也是一个像神一样的好孩子。」

也谨此,献给我心中那位堕于人间的神灵——大庭叶藏。

《人间失格》读后感6

20xx年8月5日,我读完了《人间失格》。

这本书由序言、第一手札、第二手札、第三手札、后记共五部分构成。其中序言和后记作者以第一人称,诉说“我”看到了主人公叶藏的三张照片后的感想。中间的三

叶藏通过同学竹一,获得了自己的信仰。他决心要通过绘画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压抑。但接踵而来的是来自家人和朋友的嘲笑批评,从小养成的弱小的性格也使的叶藏不敢反抗。信仰的种子还没有发芽便已经死掉了。就连他好不容易找到的属于自己的爱情,也被这个社会所夺走了。当失去一切希望时,魔鬼便悄然来临。叶藏最后还是败在了世俗手中,陪伴了他一生的演技也没能让他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

《人间失格》不是在描述一个悲伤的故事,它只不过借一个受害者的口吻来讲述人类的丑恶,自私自利,好逸恶劳……我们大多数人都或多或少有这样的感受:我为什么要活着?来到这个世界我能做什么?《人间失格》问的就类似这样的问题,但我不希望你的选择是和作者太宰治一样的道路,逃避残酷的现实与自身的力量不足,须知存在就是合理,倘若不能轰轰烈烈地干一番失业,也可以堂堂正正做一个普通人。

在太宰治的心中,叶藏并没有失去做人的资格,而是没有浑浑噩噩做人的资格。他的身上难得有着善良与真诚,却无法得到救赎。人性的光辉终究没有照亮当时的社会,反而被无尽的黑暗所吞噬……

最后的这句话,送给所有人,包括我自己:“愈是敏感、愈是胆怯,愈会企盼暴风雨降临得更加猛烈。”

《人间失格》读后感7

今天终于把这部名篇粗略地读完了,对于某些心理活动的刻画打心底有了许多感触,虽然引发了自己一些负面情绪,但不得不佩服笔者对人性悲剧本身的刻画功力。,《人间失格》描述了一个孤独无助的灵魂,置身于人世间,看似无异于他人一样生存着,但始终无法理解人类的生活,恐惧人类,却又无力反抗,只能逆来顺受讨好人类,身在人类当中,灵魂却彷徨在人世之外,被人世间的风刮得千疮百孔,这个人就是主角大庭叶藏,叶藏是一个对人类充满恐惧,只能戴上面具扮演丑角来和人类相处,直到死都无法理解人类的这样一个人。

“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是我读这本书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人间失格》是我读过的书当中比较特殊的一本,本书一直被认为是作者的自传体小说,和作者的生平高度一-致,作者太宰治写完这本书之后没多久,第五次自杀,成功辞世,对他来说,这大概是最好解脱。作者以自传的形式诉说了自己的人生轨迹,真实而又深刻,小说主人公叶藏酗酒,放逐自我,用药物麻痹自.我,自杀,辗转于多个女人之间,药物和酒精侵蚀了他的身体和灵魂,他痛苦不堪,却又无法挣脱。

非常沉重的独白,是人生绝望的极致,太了解人生,也就绝对悲观,这也许就是太宰治的成就,也是他的悲剧。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卑微而自由,这是叶藏或者是太宰治的选择。与他相比,我还是更喜欢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做一个幸福的人,即便生活有着再多的不如意,依然选择勇敢的活下去,活下去,才是生活!人间失格,读过便相当于一-次心灵的洗礼,洗礼过后,依然要重复着日复一日的生活,并告诫自己,要好好的活。

《人间失格》读后感8

—日本哀文学。武汉出版社,烨伊译本。在天空看的这本书。太宰治所处的时代,社会秩序混乱,国民精神颓废堕落,价值体系崩溃,军国主义盛行。太宰治作为这个时期无赖派文学的代表作家,其所引领的哀文学,具有历史独特性。究其根本原因,跟整个大时代背景息息相关。人与文化都是历史的产物,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情感。我很赞同黑格尔的观点:所有的知识都是人类的知识,并不存在人类的理性之外的任何‘真理’。文章中处处有酒。各路酒神、酒仙、酒圣、酒鬼、酒徒、酒民、酒渣、酒痞粉墨登场,个个嗜酒如命,演绎一段段荒唐。想必太宰治也是个酒鬼。

1、《人间失格》如果提前了解了你要面对的人生,不知你是否还会有勇气前来?生而为人,我很抱歉。叶藏不就是太宰治自身的隐喻吗?为了保护自己而伪装起来,扮演着“有趣的人”,是讨好型和逃避型人格的综合体。非嫡长子的身份和家族继承法则,令人无望的社会,强行催生了这种丧失为人的人格。有趣,不是别人眼中的好玩、聪明,活成别人期待的样子。我觉得有趣是充盈的内心状态,是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豁达气场

2、《Goodbye》好危险,差一点爱上你。占有多少才更荣耀?拥有什么才值得被爱?怎样的人生才算成功?此作告诉我们,拥有太多女人并不妙。文章并未完本,依据田岛对待感情优柔寡断的性格,如果写下去的话,田岛和娟子会啪上……

3、《维庸之妻》女性独立意识的觉醒。那个时代的日本女性,无比顺从依赖。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文化,造就了女人的奴性,已经不能用贤惠来形容了。从文字间可以感受到日本是一个文雅且充满礼节的民族,但也很荒唐。温顺的性格和极端的暴力共存,可能跟武士道精神有关吧。

4、《阴火》“我的作品只为我而写”,此篇文采最为飞扬。妻子的出轨丈夫的精神世界造成极大的伤害。在日本的文化中,存在一种矛盾且复杂的思想,认为女性不仅是美好的、贞节的,同时又是可怕的、肮脏的。丈夫被绿还要当接盘侠,他的痛苦是能够理解的。在中国,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互联网的发展,外来文化的冲击,出轨率会提高,这是可以预测的。唯有不断提升自我修养,才能在这复杂的世道保持一份清醒,不被堕落与欲望吞噬。

5、《满愿》表达了女人对性与爱的需求与喜悦

6、《候鸟》人人戴着面具活着,句句言不由衷。八面玲珑,内心戏十足,是个彪子吧。

7、《心之王者》人的善恶、追求、庸俗与高雅,跟年龄无关。学生时代,是人一生的黄金时代;学生时代,是心灵最自由的时代;学生时代,灵魂是神的宠儿。我已不再是学生了,即使我还在学习

8、《秋风记》每段生命旅程苦难荆棘从来都不会少,每一份小小的喜悦都值得珍惜。生而为人,活在当下,不用太悲观。起风了,仍需努力生存。

9、《夜的故事》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球可以储存风景,你信吗?引用中世纪的一句格言:“我信,因为荒谬”。因为它是非理性的,所以我才相信。

10、《美男子与香烟》心若漂泊,来支蘭州。太宰治的文风华丽,颓丧的心理描述得很到位,能引起共鸣。

《人间失格》读后感9

把每个明天当做世界末日,从现在起迈出第一步——题记。

初次听闻这本书,是在与朋友的一次闲聊之中,随后对这本书产生了浓浓的兴趣,便去图书馆借来了这本书,抱着极大的好奇心,翻开了这本书的第一页,书不厚,若投入,三小时足矣!细细品味……

我喜欢这本书的名字,人间失格,自暴自弃的代言词(失去了为人的资格),“生而为人,我很抱歉”,这又是无尽的悲哀。《人间失格》是太宰治的绝笔之作,也是我一读再读,感慨无限的佳作。作者用平淡的口吻,纤细的语言,叙事着绝望的故事,在书中能看见太宰治的影子,也能看到生而为人,每个人的影子。

这是一部残酷而美丽,永恒而至上的青春文学。它确实让人感受至深,直逼灵魂,令人无法逃脱。

这是太宰治灵魂深处无助的生命绝唱,同时也是村上春树绝望凄美的灵感源泉。可能有人觉得这只是几些小故事的组合,也觉得书中描述的只是一个懒人如何混迹社会,可我觉得不仅仅是这些,否则,又怎么会有如此多的人评价欣赏呢。它值得我们一看,人们的绝望往往不是因为生活本身的绝望 ,即使感受到了生活本身的荒谬,也要遵循生活本身的规则去努力的生活,这才是生活。

《人间失格》里有这样一句话,我的世界里本是阳光明媚温暖四季,你来时,狂风暴雨,我无处可避,你走时带走四季,我久病难医。人生来,为了喜悦也为了悲伤。一千种生活,我们也有一千个自己的哈姆雷特,向着自己的未来努力奔走吧。

《人间失格》读后感10

这是一个人在世间坠落过程的记录,主人公叶藏失格了,失去一个做人的资格,他说生而为人,很耻辱。

叶藏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父亲当官,家里兄弟姐妹多但衣食无忧,可年幼的他对身边的人、身边的世界极其敏感,对人感到恐惧,日常琐事中大人的斥责在他心里留下阴影,每当被斥责,叶藏轻易就看穿大人暴露出类似狮子吼的动物本性。他无可适从,在跟自己的较量中找到了应对的方法——讨好,也因此开始了悲剧的一生。

在与父母的相处中,他讨好对方,藏起自己的喜好,为了让对方高兴,为了让家里和谐。有一次父亲外出工作,问几个孩子想要什么礼物,叶藏刚开始提出想要书,父亲不悦,反问叶藏怎么还是要书,就不能换点别的吗?还提建议买一个当时流行的小玩意给他。

摸清了父亲的想法,叶藏当晚就偷偷走到客厅,在纸上写上父亲提议的礼物,第二天父亲笑了,他也松了一口气。

从此以后,叶藏在“伪装自我”这条道路上越走越远,也愈加得心应手。在家里,费力讨好家人一派祥和,在学校,扮小丑讲笑话人缘极好,小心翼翼伪装费心费力表演,表面上他是一个十分开朗的人,一个很受欢迎的人,实际上他内心万分压抑,每天汗流浃背的表演让他痛苦不堪,久而久之地伪装自我终于让他彻底失去自我。

压抑终究需要找一个出口来释放,叶藏不止需要一个,是很多个。酗酒,谈恋爱,与女友约定跳河自杀,自己自杀未遂女友死了,得了诱导少女自杀的罪名被学校开除,从此人生一落千丈。那段时间父亲还通过朋友接济他,让他住在朋友并不富裕的家。

那个时候,如果他有机会跟家里人坦诚相对,在亲情的引导下也许还会慢慢好起来。可是亲情淡薄,出了自杀、被开除这么大的事,他的父亲母亲竟未当面劝导安慰,甚至避开不见。在他们看来,他辱没家门,在他看来,他就是辱没家门。叶藏的走偏,跟父母的缺位不无关系。

逃离了父亲朋友家,切断跟家里唯一的联系。他结识了同样酗酒的朋友,经常一起喝酒堕落下去,遇到英子和她女儿时,他曾经想过安定下来,她的女儿也曾经唤起他心中的温情,然而当他看着阳光下她们嘻戏的样子,他觉得自己是局外人,觉得自己不配,他不想搅乱她们平静幸福的生活。良子,叶藏买酒时结识的女孩,她天真,坦诚,对别人百分百信赖。就是这样的女孩都没能逃过书商的欺骗而被奸污,叶藏当时震惊了,呆在那里竟忘了去救她。纯洁是罪恶的缘由?

人和人之间的欺骗,人情的淡薄,世道的混乱,更加剧了他的恐惧,最终他被当成精神病人被兄长带回与世隔绝的乡下,由一个老太太照顾起居而在人们的视线里销声匿迹。

只是在我看来,谁也没有他清醒,人性的善和恶他看得清清楚楚,包括自己家人一举一动背后的想法和动机,他一眼看穿。只是,内心敏感洞察一切的他没能找到跟这个世界相处的方式,始终都挣扎在泥潭里。这是关于人性善恶、自我、生命探索的书,书中的人物在现实中不难找到。

《小王子》是一部童话小说,作为世界名著,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深刻,尤其是关于爱情的思考,小王子的经历更是离奇有趣,故事非常生动,让我受益良多。下面是关于小王子

小王子读书笔记1

摘抄

1)忘记朋友是悲哀的。

2)花儿弱不禁风,淳朴可爱,总是尽力自保而已,以为长了刺就不可一世……

3)若有人爱上了开在亿万星星上的一株花,那么看着星星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他对自己说:“我的那朵花就在其中某处……”但是羊若吃掉了花,对他来说,仿佛所有的星星一下子全都消失了!这难道也不重要吗!

4)我也不大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感到自己的嘴太拙。我不知道怎么迎合他的心思,怎么跟他走得更近些。泪水的国度是多么神秘啊!

5)判断她,本该凭所作所为,而不是凭花言巧语。……我本该猜出她那站不住脚的花招后面的温情。花儿是多么自相矛盾!可我太小,不懂得如何去爱她……

6)“我真,”她终于对他说道,“请你原谅,祝你幸福。”

“没错,我爱你,”花儿对他说,“由于我的过错,你并不知道这件事。这丝毫没关系。不过,你也和我一样傻啊。别管那罩子了,我用不着了。”

她是不愿意小王子看见她在哭。这朵花儿自尊心是很强的……

7)要求人家做的,应该是他们力所能及的。权威首先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

8)“那就审判你自己呀!”国王回答说,“这可是最困难的了。审判自己要比审判别人难得多啊!要是能审判好自己,你就是真正的圣人。”

9)无论何地都可以审判自己。

感悟

《小王子》这部童话,最有印象的是“它是一本给成人看的儿童书籍”,“在他富有诗意的淡淡的哀愁中蕴含着一整套的哲学思想”。这本给成人看的儿童童话包含着象征意义,这些象征看上去既明确又隐晦,因此就格外的美。我不知道这部阅读率仅次于《圣经》的童话,它的魅力究竟在哪里。于是,我的手中有了这本书。

说实话,我开始读的时候,并没觉得它怎么的吸引人。但是,有一天我清晨醒来,突然脑海里有一个小小的金黄色头发的小人,用他细小的声音说:“劳驾——请给我画一只绵羊吧!”我在努力地回想这种声音,在一霎那间,明白了,小王子,已经在记忆中存在。这让我再一次读圣艾修伯里的那些文字,这次的阅读,我才渐渐地感受到了这部“唯一一部写给大人看的童话,一则关于爱与责任的寓言”的奇迹

书一开始,就讽刺了缺乏想象力的大人们,“这些大人从来就不主动去了解任何事情;而对我们小孩来说,老是跟他们再三作解释……”“于是,我就不会再跟他说什么蟒、原始森林或是星星了。我只会谈他们能够理解的事,譬如谈谈桥牌、高尔夫球、政治,还有领带等等。这样一来,这个人就会非常高兴,一位遇到了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人。”而孩子们跟大人说:“我看到一栋漂亮房子,它是用玫瑰花砖砌起来的,窗口有天竺葵,屋顶上有白鸽。”他们一定没办法想象那间房子的样子,你得说:“我看到一栋价值两万美金的房子。”他们一定会说:“那栋房子铁定是美呆了。” 圣艾修伯里也许就是在成年人里感到了孤独,于是就通过小王子的眼睛来发现成年人的无事空忙,为了占有财富,为了金钱权力学问等忘掉了自己生命的真正价值真正需要,失去了自己最可宝贵的童真和无邪,失去了宝贵的想象力和美感。

小王子读书笔记2

1、如果你爱上了某个星球的一朵花。那么,只要在夜晚仰望星空,就会觉得漫天的繁星就像一朵朵盛开的花。

赏析:就好比情人眼里出西施一样,人们只要心里喜欢和爱慕某个事物,那么它始终就是美丽的、理想化的,满世界都是为了衬托它而存在的,这就是爱的表达。

2、如果不去遍历世界,我们就不知道什么是我们精神和情感的寄托,但我们一旦遍历了世界,却发现我们再也无法回到那美好的地方去了。当我们开始寻求,我们就已经失去,而我们不开始寻求,我们根本无法知道自己身边的一切是如此可贵。

赏析:阅历是非常重要的,阅是指一个人读了多少书,具备了多少理论知识,历是指一个人经历过和见识过多少事情,具备了实践的能力,这就是阅历,会让我们懂得精神和情感的寄托的实质。而当我们理解了这些,我们可能已经失去了最理想的追求,因为时光不能回转,我们无法在懂得了自己想要什么的时候,再穿梭时光回到过去,这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应该多读书,多用别人的经历和

3、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赏析:就像一首佛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我们看问题和事情的时候,应该找到其中的实质和本质性的东西,不能一味地用眼睛来判断,而大多数人都是以眼见为实,因此真理反而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4、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小孩,虽然,只有少数的人记得。

赏析:当我们长大成人的时候,就会用成人的思维和成熟的眼光来看待问题,因此失去了小时候的那种童真,因此我们应该宽容一些,对小孩子应该用童心走进他们的内心。

5、一旦你驯服了什么,就要对她负责,永远的负责。

赏析:这句话是对爱情本质性的诠释,爱情的本质就是责任和担当,爱上一个人就应该用尽一辈子的责任感来维持这种情感,但极少有人能够做到。

6、如果你要驯服一个人,就要冒着掉眼泪的危险。

赏析:要驯服一个人,或者说征服一个人,就必须走近她的内心深处,但这是极其不容易的,人的内心何其复杂,因此必须付出更多,掉眼泪自然不在话下。

7、也许世界上也有五千朵和你一模一样的花,但只有你是我独一无二的玫瑰。

赏析:世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这是一句含有哲理的话,而这句话却道出了很多我们平常忽略和没有看懂的事情本源,爱情也是如此,你喜欢上一个人,会觉得她是独一无二的。

8、时间会缓和所有的悲伤,当你的悲伤被安抚以后,你就会因为认识过我而感到满足

赏析:很多时候,我们并不能及时的看懂事情的本质和内心的真实愿望,而时间可以解决一切问题,包括阅历、内心深处的思考、理想等等,在时间的长河里,都能得到答案,而那时候,人们的想法可能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9、因为是心甘情愿地沉溺,即使死亡也无须被拯救

赏析:有时候我们常说一句话“身处爱情中的女人智商为零”,就是对以上语句的类似解答,但更加通俗易懂。

10、使沙漠显得美丽的,是它在什么地方藏着一口水井。

赏析:小王子为爱受伤而去流浪,去经历,但他的内心深处依然深爱着心爱的女孩,就好比在沙漠里有一口井,让沙漠变得美丽,而那个女孩就是那口井。

小王子读书笔记3

其实我是一个很喜欢书却总是不停的忙碌没有时间看书的人,我家里的书柜上有很多书,甚至有一些连包装都没有拆就赫然的出现在书柜中。我总是用各种借口来逃避看书的时间,确实,现在的生活是有一些忙碌和乏味,但是为了所为的生活,总是不停的逼着自己去奔跑,但是我又是一个特别懒惰的人,所以真的闲暇的时候,我就将时间奉献给电视剧和能博得我一乐的综艺或搞笑电影中了。

因为工作的需要,我有一个对我来说,短暂的小假期,虽然每天下班的时间比以往还要晚,但是我作为学习的一方,不用投入太多的经历。住的地方没有网络,所以唯一的消遣方式就是看电视或看书。也就是这时候,我翻到了小王子这本书。

说实话,我是个童心未泯的小朋友,我喜欢米奇,喜欢一切可爱的东西,虽然是90出头的年纪,工作也有3年了,但是我平时的打扮看起来就像是个大学生一样,所以我翻开书籍看到插画的时候,我觉得特别可爱的同时又特别的精致。这本书应该是一口气看完的,半个小时,看完之后我有一种淡淡的难过和悲伤。其实当蛇出现的时候它对小王子说,我是可以让所有人回到他最初的地方,这个时候我仿佛就看到了最后的结局。但是我还是坚信,或许小王子可以用其他的方式去找他心爱的玫瑰,慢慢的读,认识了小狐狸,小狐狸对他说,希望你可以驯服我。

玫瑰和狐狸都是爱着小王子的,但是他们的爱一个青涩,一个成熟,一个故作姿态,一个包容成长。玫瑰的出场,就注定了她“作”的一面,而狐狸与小王子最后的告别,那一句再见,显得有些难过。或许一开始狐狸就知道它和小王子只能是一种相遇和相知的过程,无法相爱和相守,但是它还是义无反顾的选择去被驯服,去付出。其实玫瑰也又让人心疼一面,它对小王子的所有要求和试探都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小小的虚荣,但是它最后让小王子离开的时候,它选择了放手祝福

最后小王子还是选择让蛇送他回到最初的星球,他也重新找到了爱情的定义。

其实小王子是很幸运的,小狐狸告诉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 实质性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的。狐狸还告诉他,可是,你不应该忘记它。你现在要对你驯服过的一切负责到底。你要对你的玫瑰负责。

小王子读书笔记4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大学图书馆尘土飞扬的旧书库中,一本古旧薄雹画满优美插图的小书—法国作家圣·埃克斯佩里著的《小王子》将我带入了那充满爱与忧伤的世界。

我看了前言才知道,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很喜欢看。我接着读,小王子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有一朵玫瑰花,他每天都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去旅游了,去了许多许多奇怪的星球,见了许多奇怪星球上的人,最后,到了地球。他在沙漠中遇到了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想他的玫瑰花了,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之后,飞行员就在也没见过小王子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叫纯洁的心灵。小王子深深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羊吃掉玫瑰花,他让飞行员为他的羊画上了口罩。对他来说,玫瑰花好比他的生命,与其他花朵都不同。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不会忘记小王子。

这本书中,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不停地点灯和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大人们也会做许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都是对的。所以,我们小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这样,才能找到我们真正所追寻的东西!

小王子读书笔记5

有时候,我觉得父母对我管的太严,而且爱慕虚荣,自己没做到的总让我这样做那样做,我感觉自己都快没自由了。这种状态下的我像极了《小王子》中的小王子,如被爱慕虚荣的玫瑰般,压得快喘不过气来,像我这种想法的人很多,有的甚至像小王子一样离家出走,我有时候也有这样的想法,但看了《小王子》后,我便再也没有这样的想法了。

《小王子》这本书讲了“我”在飞机发生故障时,连同飞机进入沙漠,在喝光所有的水,寻找水源的时候,偶然遇到了小王子,听小王子讲起了他的故事。

小王子生活的行星上,又两座死火山,一座活火山,可是它们都只有小王子的膝盖那么高,并且小王子挪挪椅子就可以看到日出。有一天,行星上开出了一朵会说话的玫瑰,小王子很喜欢它,于是爱上了它。但是每天对着玫瑰的骄横有些烦,便想出去走走。从自己星球出发,一路上遇到了爱虚荣的人、国王、酒鬼、点路灯的人......各种见闻让他陷入忧伤,它感到大人们的荒唐可笑、爱慕虚荣,在地理学家的指点下,小王子来到了地球,被小王子驯服的狐狸说的话影响了小王子:“只有你付出了,才会发现它的价值”,最后因为还是想念玫瑰的好,而让毒蛇咬死自己脱离了躯壳回到了自己的行星。

其实很多时候都是误解了父母,他们为我好,为我付出,我还当他们因为自己的虚荣心,直到我看到了《小王子》,我现在想说:“父母,对不起,我错怪你们了”!

小王子读书笔记6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觉得这本书挺有意思,内容还是很吸引人的。

《小王子》这本书所讲述的是一个美丽的伤感故事,飞行员“我”因为飞机出了故障,被迫降落在远离人烟的撒哈拉沙漠上,这时一位迷人而神秘的小男孩儿出现了,执拗地请“我”给他画一只绵羊。

他就是小王子,纯洁、忧郁,来自太阳系中某个不为人知的小行星,爱提问题,对别人的问题却从不作答。在攀谈中,小王子的秘密逐渐揭开了;他是因为与他的美丽、骄傲的玫瑰发生了感情纠葛才负气出走的。

他在各星球中漫游,分别造访了国王、自负的人、酒鬼、商人、掌灯人和地理学家的星球,最后降临到地球上,试图找到疏解孤独和痛苦的良方。小王子结识了狐狸,同狐狸建立了友谊,也从狐狸那里学到了人生的真谛。他决定回到他的玫瑰那里去。但是他的躯壳是难以带走的,于是他决定求助于那条三十秒中内就能致人于死地的毒蛇……但最后还是被那条蛇咬死了。

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小王子读书笔记7

夜晚遥望星空,五亿颗星星间仿佛回荡着清脆的笑声,在这亿颗星星中一个不知道的位置,有一个小王子,他对他的玫瑰尽心尽责,他的星球只比他本人要大一点……你想象得到吧,他在星空中对你笑着,他的笑声会给每一个纯洁无邪的孩子带来幸福,会给第一位曾经是儿童的成年人带来温暖。他是近乎完美的,作者也许是在现实生活中感受到了成年人社会的深沉而怀着一腔热诚的思想去描写他心中的理想化人物——小王子,他把小王子描写得那样美丽绝伦、天真敏感,让每一个读者

小王子的世界是未经污染的,因此他才能一直保持纯真。有一朵玫瑰喜欢他,有一只狐狸对他温驯,有一位飞行员每夜望着星空思念他,有千千万万的星星陪他度过寂寞的时候……他因此心中满怀幻想,从未恐惧,永远对一切事物怀着善意。这样的生活是所有曾纯真过的人追求,他们从小王子身上寻找到他们曾经的幻想,因此与作者产生共鸣,这大抵也是对《小王子》如此受欢迎的原因吧。

不过,小王子并没有那么复杂,我们只需要知道他永远是幸福的,知道这个理想化人物仍然照他以往的方式生活着,知道小王子的纯真与幻想从未褪去已经非常好了。毕竟每人曾追求过的幻想未被现实的车轮碾碎。

满头金发,皮肤洁白的小王子最终回到了他的家,这个无比美好的事情让我心中流过一股暖流。

星星又在笑了,那笑声把我引入小王子的世界……

小王子读书笔记8

夏日,蝉声清丽,漫长的午后时光,我读了一本名叫《小王子》的书。

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星球上有一朵玫瑰,小王子一心一意地照顾她,爱着她。可玫瑰花的对这份爱的娇气和轻慢,使小王子选择了“宇宙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带着这好奇而又勇敢的心,小王子踏上了精彩纷呈的'旅途,脱离了这越来越相似的每一天。

在这趟奇异的旅行中,他遇见了自欺欺人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无所事事的酒鬼,财迷心窍的商人,忠于职守的点灯人,顽固不化的地理学家……

他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可每个人又是那么的相似,他们过着每一天都一样的生活,庸庸碌碌,如那个数星星的商人。

商人的“银行”里有着五亿零壹佰陆拾贰万颗星星,可是他还在日复一日,不停地数着星星,然后把数目记下来,用钥匙把它们锁在抽屉里。这多么像我们身边的那些大人,不停地忙着创造更多的财富,如一颗永不停息的陀螺,永远停不下来,忽略了如此奔忙的最初的意义。

我想如果小王子没有经历这奇异的旅程,若干年后,或许他也会变成如他遇见的这些人一样,成为一个平常又平庸的大人,心里藏着一个梦想,却从不想也不敢努力地去实现。好奇而勇敢的心,是生命赋予我们最初也是最神圣的礼物,爱护和珍惜她,是我们对生命最好的回馈。

小王子读书笔记9

假期里我读了第二遍《小王子》,读完这次比上一次多了一些感悟,受到了更多的教育。

小王子是个外星球的人,也是一个自强的小人儿。他虽然没有爸爸妈妈,也没有任何亲人,得不到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但他很独立,他虽然是一个小人儿,但他却有一个美丽的星球和充实的生活。我还真羡慕敬佩这个小人的独立自主能力。

小王子虽小,而他却又一个远大的理想——环游整个星球!想想我自己十岁时才第一次自己去坐公共汽车。和他比起来我还真不如他的大胆。

小王子开始出发了,首先遇到的是宇宙国王。经过两人的聊话,小王子说了国王的种种自私并提了很多意见。小王子可真行,我上课有时还没勇气举手发言呢,不敢与老师沟通。接下来小王子去了一个酒鬼星球,那里满地的酒瓶,简直无法下脚,所以他就马上离开了。他又去了很多星球,其中最有意义的要数不停吹灯、点灯的星球了。那里的人虽然每天能看到几百次的日出日落,但他并不快乐。因为他没有休息的时间,连眨眼都不能。

环游过后,小王子所看到的这一切,又回想自己的生活,感觉自己很知足,他觉得自己比其他星球的人要幸福的多。我看了《小王子》,我感觉我的生活要比小王子还幸福,还要多姿多彩,我很感谢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其他关心我的人。

虽然小王子只是一个虚构人物,但我相信我经过不懈努力也一定会像小王子那样有理想,有勇气,有胆量。

小王子读书笔记10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你的一生,记得有位作家向我们推荐过的“童年中不可错过的好书”中就有《小王子》这本书。

寒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理读完了了《小王子》,使我感受颇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小王子住在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但他并不孤单,因为那儿还有陪伴他的一朵玫瑰花和三座小火山。后来小王子和玫瑰花闹了矛盾,离开了他的星球,在见到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不同小行星上的人后,他来到了地球,在沙漠里认识了一个飞机出故障的飞行员,并和他结为朋友,但此时,他开始想念他的玫瑰花了。于是,为了离开地球,他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再也没见到他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什么是纯洁的心灵。小王子深爱着自己的玫瑰,他觉得要是自己的玫瑰花死了,天上所有的星星都会失去光彩,他明知自己的玫瑰花骗了他,却仍然认为玫瑰是独一无二的。还为了不让它被即将带去小星球绵羊伤害,特地请飞行员为绵羊画了一只口罩,这是多么美的一颗星啊。

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们不少的道理:那个孤独的国王告诉我们,人不能自高自大,也不能自欺欺人;数星星的商人让我们知道,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那些毫无意义的事情上;那个不停点灯熄灯的灯夫告诉我们,在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地做好自己本职的同时,也要学会灵活善变,不要死板……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有了一个深深的体会:只有在成长的过程中保持一颗纯洁的童心,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一、书籍简介

《孔乙己》是近代文学巨匠鲁迅所著的短篇小说,最早发表在1919年4月《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编入《呐喊》,是鲁迅在“五四”运动前夕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篇白话小说。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在封建腐朽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下,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在人们的嘲笑戏谑中混度时日,最后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的悲惨形象。篇幅不长,但是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具有强烈的反封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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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品原文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下,羼水也很为难。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孔乙己没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

孔乙己喝过半碗酒,涨红的脸色渐渐复了原,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在这些时候,我可以附和着笑,掌柜是决不责备的。而且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他,引人发笑。孔乙己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回对我说道,“你读过书么?”我略略点一点头。他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我想,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的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我暗想我和掌柜的等级还很远呢,而且我们掌柜也从不将茴香豆上账;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懒的答他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有几回,邻居孩子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有一天,大约是中秋前的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的结账,取下粉板,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钱呢!”我才也觉得他的确长久没有来了。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仍旧是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了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

中秋之后,秋风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将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一九一九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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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亭,后改为豫才,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家庭,青年时代受进化论、尼采超人哲学和托尔斯泰博爱思想的影响。鲁迅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希望用以改变国民精神。辛亥革命后,曾任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教育部部员、佥事等职,兼在北京大学、女子师范大学等校授课。1918年5月,首次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奠定了新文化运动的基石,后与《药》、《故乡》等小说名篇一同收入小说集《呐喊》。毛泽东评价鲁迅为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评论家、作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中华的精神的发扬人。鲁迅是20世纪中国的主要作家,是中国现代小说、白话小说和近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是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左翼文化运动的支持者之一。鲁迅一生的著作包括杂文、短篇小说、论文、散文、翻译近1000万字,其中杂文集共16本:《热风》《坟》《华盖集》《华盖集续编》(1926)《而已集》(1927)《三闲集》《二心集》(1930)《南腔北调集》(1932——1933)《伪自由书》《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1934——1936)等。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真实地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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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孔乙己》续写

天气越来越冷了。就要下雪了。

清晨。孔乙己从睡梦中冻醒了。他用双臂环住身子,紧紧地一颤一颤的抖动着靠在土地庙里的柱子上。呼——他轻轻的吐出一口气。

这么长时间了。他就一直藏身在这个破旧的土地庙里。因为几个月之前,他在丁举人家偷东西,被人打断了腿。他还记得那日被扔出门外时的落魄。遭人围观。他抱着头等人家离开,才用双臂费力的撑着身子走开。

可是,谁也不知道,他藏了丁举人家的东西。他是在丁举人家的桌子角里发现的,一支陈旧的珠钗,镶着一颗很小的珠子。他想大概是哪个女人落在那里了。丁举人也没有发现。于是这几个月,他便一直藏身在那里,为的是等人家都忘了这件事,去当铺把这珠钗给当了,换点钱来。

没人知道他这几月的苦。早晨,他去庙外吃几棵泛苦的野草,有时若是有毒还要上吐下泻几天;上午,他便从庙里翻出几本佛经,或是在柱子上刻上几个字。下午,他便睡觉,睡到傍晚出去再吃几颗草。久而久之庙门口的草已经被他吃的差不多了。这一切苦吗?当然苦。可是每当他想起那珠钗,每当他想起也许珠钗价值不菲,能换好几顿饭,他便有了精神。到了现在,几个月过去了。他想,也是时候离开了。

于是,他理了理自己的头发,用手拍了拍衣服,拿起庙里的旧蒲包挂在身上。拖着疲惫的双腿撑着双臂一步一步的向镇里爬。等爬到了镇上,已是半下午了。他把珠钗当了。他没想到那珠钗那么不值钱。老板说,四文钱。他愣了,然后张了张嘴,本想说这可是丁举人家的东西,怎能值这点小钱?可是他还是什么也没说。四文就四文吧。

他揣着那四文钱,爬到了酒店。

“温一碗酒。”他听见掌柜的说,“呦,孔乙己么?你还欠我十九个钱呢!”他说,“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他又听见掌柜的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他抬头望望看到掌柜的正差人往酒里兑水。于是他叹了口气低下头,“不要取笑。”

等他喝完了酒,就撑着双臂离开了。半路上,他忽的听见从后面传来一阵声音,他回头,模糊的看见是丁举人家的家丁追来了,边上还跟着那个当铺老板。他抬起头,不知什么时候已下起了雪。他看着那雪,一阵眩晕,倒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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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孔乙己》读后感50篇 第1篇:《孔乙己》读后感100字

今天,我读了《孔乙己》。

小说《孔乙己》以简洁、单纯的构思和纯粹、精炼的语言,塑造了科举制度下知识分子的形象,揭露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情的罪恶。孔乙己是“站着喝着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是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人,是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读书笔记.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中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评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冷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

第2篇:《孔乙己》读后感300字

鲁迅小说《孔乙己》是一篇脍炙人口的名篇。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孔乙己的形象极为独特。具体体会略谈一下。

一、人物穿着的独特性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唯一的人”。这是一句极为高度凝练的语言。具体分析一下:“站着喝酒”是短衣帮的喝酒行为,而孔乙己却穿着长衫,这是矛盾的。看来孔乙己的穿着与身份矛盾。“穿长衫”应该坐到屋里坐下慢慢坐喝,而孔乙己却站在外面喝酒。着矛盾的穿着说明,孔乙己的身份极为特殊。体现他地位独特性。也是他悲剧人生的基础。

二、孔乙己语言的独特性

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不管与谁说话都用文言,为什么?是显得他有学问。是的读书人。比普通老百姓强得多。这就是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体现。也就是“万般接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造成的。是要面子,即使都要饭了,还是要面子。

综上所述,这就是我对孔乙己这一形象的理解。

第3篇:《孔乙己》读后感400字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读。

第4篇:《孔乙己》读后感500字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第5篇:《孔乙己》读后感800字

孔乙己是我很早就读过的一篇文章,当时我还没能琢磨透其中的意义,单纯的觉得孔乙己很惨,但是当我现在再细细品读之后,所感受到的就不仅仅是孔乙己悲惨的生活,更感受到了正是当时的社会塑造出了“孔乙己”,杀死了“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在一家小酒馆里,孔乙己是唯一一名站着喝酒而穿长袖的人,他有一定的知识,品德良好,却好吃懒做,经常被人嘲笑。最终他慢慢的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死去了。

这篇文章全文都给人强烈的思考,孔乙己他是一名学者,虽然他没有考上秀才,但是他也有着学者的尊严,所以他坚持穿着他破破烂烂的长袖衣喝酒,不与短衣的人为伍,但是他毕竟是一个失败的学者,所以他也没有脸面去坐着喝酒,于是他便成为了他人所嘲笑的,形单影只的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这能说明很多事。一是当时人们的冷漠,对于他只有嘲笑而没有关心,二是孔乙己这种性格就是被当时的社会所塑造出来的。反观我们现在这个世界,人心依旧冷漠,估计放到现在,孔乙己依旧会被人所嘲笑的。鲁迅先生所想要表达的事情在现在依旧不过时。我们应该对悲惨的人抱着关心的态度,而不是嘲笑他们。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⑻”,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是最深的,因为这一段中,孔乙己被所有人嘲笑,而他自己那无力的辩解也无力回天。孔乙己就是这么一点点的被逼上绝路的,正如下文所说的“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他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所需要的人,他只是大家生活中的点缀。在当时,一个人的意义比现在要低得多,一个人死或生,对于别人或许没有什么影响。这也反映出,当时社会容不得一般人生存,揭示了当时社会的腐败。

鲁迅先生写孔乙己这个人,难道只是为了告诉我们他的悲惨么?当然不是,在那个年代,有无数的“孔乙己”遭受着同样的命运,鲁迅先生没有能力拯救他们,只能用自己的笔,向当时与现在的人们展示他们的生活,来改变当时的社会,让现在的人不要忘记历史。

让我们为“孔乙己”默哀,向鲁迅先生致敬

第6篇:《孔乙己》读后感

这篇文章是看了好几遍了,这印象却是不可磨灭的。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自命清高。

他在人们的讽笑中度过了那昏暗的时光。

在人们的眼中,他是一个可悲、可笑、可怜、可气、可有、可无的人。

作为当代中学生,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见他人之不幸,而成自己的乐活。孔乙己被科举制而迫害,成为当时社会的牺牲品。在现在这个社会中,中学生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而社会却又如此的复杂。中学生—稚气未脱而又渴望长大。在这个社会中,更得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前进,也就是要在接受信息时,控制好心灵小窗的敞开大小,理性选择信息,取其精华而又要弃其糟粕。

放眼21世纪这个社会,不正之风无时无处地不在如传染病似地肆意传播。而这一类的“病人”也有着很多。

因此,全社会更应该联合起来,扫除一切不正之风,排除一切隐患,净化空气,净化人类的心灵。

既来之,则安之。来到世界上就要奋斗,奋斗就要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人生道路何其漫长,而又何其短暂,时有“飞来横祸”阻挡大道,而成功了,也就是奋斗向前了,争气了,心中的梦想也就触手可及了。

读了一遍又一遍,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现在,却是要看向未来。中考即将临近,教室里的倒计时板每天都在更换着新的数字,并且越来越小。我们是初三的学生,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更是要大声喊出:“我一定要赢!”

第7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第8篇:《孔乙己》读后感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课后,我忽然想到,我们学生、老师的手不也像孔乙己的手一样悄悄地发生变化,原本充满光泽而富有弹性的手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远远离去,逝者如斯。我们又该怎样珍惜自己的手,珍惜自己的时间?我们还要继续传说“人生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式”这句话吗?

第9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第10篇:《孔乙己》读后感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第11篇:《孔乙己》读后感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第12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第1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一心想要科举,但那时是众多人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他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借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的“姿态”。

从又破又脏的衣服中看到他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从语言中读出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他。从他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表现了他善良的一面。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然后遭受残害即将死亡。从这本书之中我看到封建文化和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对不幸者的冷酷,由此可见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虽然孔乙己在一个岁月冷漠,时代没落,旧制度腐朽的社会,但他不去捉住机遇,不去奋斗,怎能不被社会淘汰?

第14篇:《孔乙己》读后感

对于孔乙己这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小人物,我们对其态度还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为多,谁让他偷东西都偷不明白,害为此丢了一条腿呢?呜呼“上大人孔乙己”呜呼害人的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完,让我觉得与《风筝》很像,受虐者总是忘记,体现当时社会的落魄。那一次次笑,与孔乙己的生死之谜,都体现了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与冷漠。

文中的四次“笑”。第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新伤疤而被嘲笑,这一次是因为孔乙己偷窃大家嘲笑他,错在孔乙己;第二次是孔乙己考不上功名而被嘲笑,这是人们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所以是人们错了;第三次是掌柜的为了吸引顾客而赚钱去取笑孔乙己,错在掌柜的;第四次是孔乙己被孩子们嘲笑,是这个封建科举社会把孩子们都教的势利了,错在当时的社会。这四次笑看似是不经意间的描写,却是作者的别具匠心。

合上《孔乙己》,短短的几千字,却诉说了当时社会的悲哀,可见鲁迅的厉害之处,真不愧是“以笔为武器”的一代文学大师!

第15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具有崇高美学价值的小说,它使人在嘲笑声中不禁潸然泪下,可以说这是一份“含泪的笑”。

鲁迅正是抓住了一个“笑”字,写出了许多耐人思考的东西。所以我们读文学巨匠鲁迅的作品《孔乙己》千万不能浅尝辄止,要从细微处着手,才能更深入地体味这出“笑声中的悲剧”。

第1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一篇掩饰书生悲剧的短篇小说,通过孔乙己的悲惨命运,揭露了封建科举制度的“吃人”。

正是因为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才会导致孔乙己一系列命运悲剧的发生,他为了谋生而去盗书,也为此被打的遍体鳞伤,他为了能保持文人的所谓气节,而鄙视劳动,同时最悲惨的是他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以至于他的语言行为上满是之乎者也。

第17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第18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第19篇:《孔乙己》读后感

再深入《孔乙己》这篇文章,我发现平凡的语言仿佛不平凡了。

首先,是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初读,觉得“大约”和“的确”很矛盾,觉得很不理解,也不知孔乙己到底死了没有。深读几遍后,我却觉得孔乙己死了,的的确确的死了。因为他在店里品行很好,从不拖欠酒钱,一个月之内必定还清,而这一次却过了将近一年都没有补上那十九个钱;

再者,孔乙己最后一次来店里时,只穿了一件破夹袄,“我整天靠着火,也许穿上棉袄了”。

第20篇:《孔乙己》读后感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第21篇:《孔乙己》读后感

我读的是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一文,孔乙己是一个好吃懒惰,学问既不高,又教人半懂不懂的人。

读完《孔乙己》这篇文章,我觉得孔乙己虽然贪吃贪喝,但是在文中“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一句中可以看出孔乙己也是喜欢文学的,而并不是一个即贪吃贪喝,又是一个不勤奋好学的。虽然孔乙己常有偷窃的行为,但也不是天天不务正业。

在文中孔乙己来酒店喝酒,掌柜已知孔乙己偷窃被何家吊着打,不但不关心孔乙己的伤势,而且来取笑孔乙己。在文中结尾,掌柜还仍然想着孔乙己欠自己十九个钱。可见掌柜这个人是一个贪财,狗眼看人低的人。在文中结尾部分孔乙己被举人打断了腿,原因是偷盗,孔乙己真是不知悔改,以至于到现在也不知道孔乙己到底死没死。

无论孔乙己到底死没死,我们都要衷心的祝福他。

第22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第23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价值。

第24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呐喊》文集却让人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科举制度,八股取士,几千年来抹杀了多少有识之士,磨去多少个性的棱角,它所塑造的`是无数条没有思想的,满口之乎者也的封建傀儡。多少人为了那四书五经竭尽了一生所能;多少英雄豪杰为了功名尽折腰。《孔乙己》是继《狂入日记》后第二篇评击封建礼教和封建文化的文章。主人翁孔乙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因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这是多么讽刺!

孔乙己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在他的心中考上科举是他一生的追求,在我们看来这是再幼稚不过的事情了。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有点文化基础,与其他的劳动苦工不同,以此来伪装自己,显示出一副不上不下、与众不同的“姿态”。但只有在酒店中他才能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平常他都是替别人抄书,跟比自己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所以只有到鲁镇的酒店里去他才能感到满足,得到一种虚荣心的满足。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文章截取孔乙己一生中的一段生活,把最能显示孔乙己生活、性格和命运的情节浓缩在几个场面,这样写便使故事情节集中而凝练。作者通过小伙计的眼光,用了几个特写镜头把孔乙己的外貌,他的遭人轻视和奚落的情状表现出来,然后转入对孔乙己遭受残害即将死亡的描写。简简单单的故事情节依据作者精巧的艺术构思表现出极其深刻的主题。

第25篇:《孔乙己》读后感

悲凉的时代——笑声中的凉薄

咸亨酒店内的穿长衫的人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他们对孔乙己的嘲笑是对穷苦人的一种欺凌,在他们的眼中,孔乙己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块笑料。这并不难理解。但短衣帮的笑,就是鲁迅塑造人物的过人之处。短衣帮按理说他们也是穷苦人,他们的经济地位与孔乙己相似,照理说,他们不应该嘲笑孔乙己,而应同情他。但他们却那样的加以取笑,把孔乙己的遭遇与一些有悖常理的举动作为笑柄。这是为什么?这就是社会的病态,这就是悲凉的时代。

孔乙己是封建科举制度奴役下的一个可怜的牺牲品,黑暗王国中的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小人物,孔乙己在人们的嘲笑声中出现,又在默默无声中死去。他的生只给那些无聊的酒徒带来一些谈笑的资料,他的死也没有激起人们丝毫的同情,他的潦倒的一生充满了人间的辛酸,孔乙己诚然是“可笑”的,但在这“可笑”的背后却隐藏着弱小者的寂寞而痛苦的灵魂。孔乙己的悲剧是其个人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剧。

第26篇:《孔乙己》读后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使我感到无限悲伤......

孔乙己这篇课文通过对孔乙己生活得悲惨遭遇的描写,反映了当是腐朽的封建制度,对下层知识分子的迫害。反击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同时也鞭挞了封建社会人民的麻木和当时下层知识分子热衷功名利禄的形象,一开始,孔乙己在我们面前是一个邋遢的人,身穿长衫与贫穷的短衣人民在一起喝酒,而这场山也是破破烂烂的,每次来到酒店喝酒时,结结巴巴的反驳其他客人的嘲笑。明明是个穷人,却要摆富态,连掏钱都要排出,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炫耀自己的心态,孔乙己一直想与短衣帮划分界限,但实际上,孔乙己一直都没有逃脱穷人的命运,孔乙己已是一个封建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牺牲品。本来应让跟同情,结果却被人嘲笑,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熟读万卷却没得到官位,到了最后换来的只是被人的嘲笑。我内心不住的问,我读了六年的书,连有书读时好时坏也分不清,现在生活如此美好,有吃又有喝,而我却不知珍惜,不好好学习,以至于学了六年没有收获

后来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里念叨着乎者也的话,让人不明白,因此取笑他,甚至侮辱他,更显出孔乙己被封建教育的毒害,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讨饭,维持生活,原以为可以教小孩子,结果连孩子也不学,有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掌柜和客人们漠不关心,丁举人也没有受到制裁,让我感到无限的悲凉,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关心,周围发生这样的事让我感到心寒,当孔乙己艰难爬到酒店时,掌柜问他要欠下的钱,他又很颓唐,最后掌柜的又说孔乙己是偷东西被打断腿的,掌柜不愿给他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侮辱孔乙己,从这些事中,从这些事中鲁迅写出了当时的阴暗......

第27篇:《孔乙己》读后感

生活是一场戏剧,或喜或悲。这万千的悲悲喜喜当中,不同的人,过着不同的生活;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呐喊;有时连缄默都是不同的。但,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生命需要呐喊。

孔乙己,是悲剧,为什么,因为他仅仅在生存着,没有为生活而呐喊过,他从生存的狈当中来,最终在生存的戏谑当中死去,他是悲哀的。他不知道,生活和生存,千差万别!

生存,是生活的最低要求。

孔乙己,不是个体,他代表了他所处的时代里所有和他一样,只在生存的人们。他们只关注如何过一天是一天,今天摊点便宜,明天耍点滑头,只要能活下去,而不问问自己怎样活得更好;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利益是否受损,不管其他人是快要行将就木,或是穷苦潦倒揭不开锅,也从不带一星半点的关心、同情,似乎眼睛里早就被蒙上了灰尘;他们只看重在自己痛楚的生存里靠取笑他人来获得快乐,从来不会懂得适可而止,也不会低声安慰,只是一阵又一阵的哄笑,即使那个人曾发出恳求,即使那个人也和他们一样,只剩下凄苦的生存。这样的一生,只有生存的苟且,没有生活的远方。当你的目标只是生存,你也许连生存都够不到。

生活,才是关于生命的最好解读。

古往今来,多少人为了生活而呐喊过。面对残暴的君王,我们不缺像陈胜吴广这样英勇顽强的呐喊;面对渐渐变得麻木的人们,面对软弱无能的政府,面对亡国的危机,我们不缺像鲁迅先生先生这样不畏生死的呐喊;面对新时代的政治局面,我们不缺像外交官耿爽这样威严理性的呐喊。我们有太多像你我一样懂得呐喊的人。我们的呐喊也许微弱,也许渺小,但我们敢呐喊,会呐喊。我们的呐喊没有那么伟大的目的,只是警醒自己守住道义,告诫自己不要懒散,提醒自己有梦要追,我们只是为自己的未来呐喊,为了远方的诗意呐喊。也许我们的呐喊不够宏亮,但是不可否定,大多数你我正在为了未来而奋斗着,你是在为了一个好的高中而努力,是在为了一个好的大学而拼搏,还是在为了一份好的工作而奔跑,那都不关紧要,重要的是,你一直在为自己而呐喊,而这些都是你生活的通行证,都是你回首往事时的不后悔,更是你在世界上奋斗的痕迹。

你甘于生存,还是乐于生活,那都是你自己的选择,如果你够不上你在追求的生活时,千万不要丧气,也不要失去那份呐喊的勇气,至少你拥有了生活的渴望。

相信吧!未来,当你拥有了想要的诗和远方,你会感谢曾经呐喊过的自己!

第28篇:《孔乙己》读后感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第29篇:《孔乙己》读后感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第30篇:《孔乙己》读后感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我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近。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之后,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之后,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之后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之后,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最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之后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我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但是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第31篇:《孔乙己》读后感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简单,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杯具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杯具,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我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杯具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杯具,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明白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杯具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第32篇:《孔乙己》读后感

唉,真的是一个杯具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我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考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第33篇:《孔乙己》读后感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

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向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透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此刻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但是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我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但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必须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

结尾部分诠释着之后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我怎样照顾自我。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平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明白,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之后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第34篇:《孔乙己》读后感

鲁镇的咸亨酒店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高大身材,青白脸色,皱纹夹伤痕。之乎者也,固执己见,落众人笑柄。当他穿一件好似十几年没洗过的破布长衫出现在店里柜台前,众人都提了精神,因为人人都可以捻起这个读书人的一点笑话作为谈资,这时连空气都变得快活起来。

他不过是没钱吃饭喝酒,不过是说些叫人听不懂的话,不过是又跑去偷窃被人给打了,在那样混乱不堪,人人求自保的环境里,这些算不得稀奇事儿,唯独他在众人笑里来,笑里走。穷人不笑穷人,人笑他穷而死要面子,十年如一日穿着的长衫便是最好的证明

这长衫,他不曾脱过,他不想脱,他也脱不掉。何以使他对长衫情有独钟?

店中人笑孔乙己脸上的伤疤,这一定又是偷盗被打了,他却理直气壮,读书人偷书不能称之为“窃”,这句极富讽刺意味的话至今仍被人品味。他是读书人,读书人哪个不穿着长衫?但他连秀才都没有考中,也没有功名利禄,谁认可他读书人的身份?

只有他自己。他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他硬是要将自己塞进社会的上流。他以为穿长衫就高人一等,所以偷书也不能称作窃,至于伤,倒像是值得炫耀的捍卫高尚人格的标志。他既要做为人尊敬的读书人,又难以将生活过得真正的亮堂,所以穿着长衫来麻痹自己,逃避现实,活在泡沫般的梦境里。

幸运的是,他并不单纯是个穿长衫,同街头混混混为一谈的人,长衫也带给他为读书人的原则和善良。来店里,他从不赊账,间或没有现钱,他也会在小黑板上记一笔,不出一月便能还清。他教小孩子们认字,穷困潦倒的他买茴香豆,一颗一颗分给孩子们吃。咸亨酒店里,多的是比孔乙己有钱的人,可是除了他,谁还给孩子们买茴香豆?当孩子们吃完,眼巴巴地望着他时,他笑眯眯地拿起书读,一个和蔼的老头跃然纸上。或许是这身长衫,让他在面对孩子和学问时,释放出他压藏已久的责任与担当,重新唤醒他关怀天下的大情怀,他不是普通人,他是读书人。

世人都说他迂腐至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恰恰以为,长衫又是他争的一大证明。

没有得到科举的认可,所以长衫是他苦读的唯一见证。平凡而贫穷的孔乙己如何能轻松放下科举失利的悲痛,他不甘。他卑微地向社会讨求最后一点自尊,无论如何不肯放下读书人特有的清高本质。即使没有经济。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第46篇:《孔乙己》读后感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第47篇:《孔乙己》读后感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第48篇:《孔乙己》读后感

几年来,我接触过不少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便是其中一篇。

再读一遍,对孔乙己这个人物似乎不再理解为“考不上功名且酗酒的读书人”。在我读过的文章里,多见的,便是以一段优美的环境描写来引出情节。

《药》: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只剩下一片乌蓝的天;除夜游的东西,什么都睡着。《故乡》:…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地响,从缝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地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

《孔乙己》这篇文章是用鲁阵酒店的格局来引出孔乙己在此地所发生的故事。

在这篇小说中,“我”是一个从十二随便在酒店打工的小伙计。而孔乙己这名字只是别人从描红纸上“上大人孔乙己”那句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得一个绰号。

孔乙己读过书,但既无功名,又无手艺。因此,日子一天比一天穷。幸好他写得一手好字,可以帮人家抄抄书,混碗饭吃。但他好吃懒做,干了没几天,人家的“文房四宝”便没了踪影。我想是因为当了喝酒吧!渐渐的,便没人让他抄书。情急之下,自然免不了偷鸡摸狗之事。令人想不到的是,他在酒店品行很好,欠的酒钱,三四天必然还清。孔乙己的一生还是毁在了“偷”上。之前偷窃不成被吊着打,并没有让孔乙己吸取教训,还去偷丁举人家里,人家自然不会饶他,打折了他一条腿,以示惩戒。此后,只买过一次酒,欠下十几文钱,便没来过了,没人再见过他,兴许是死了。

鲁迅先生用手中的笔抨击了当时的社会,发人深省。

在我同情他的遭遇,鄙视他的懒惰,唾弃他的偷盗之余,也不满当时的社会风气。只为一个头衔,穷尽一生读书。在孔乙己面临人生人生低谷时,众人不是鼓励帮助他,而是像看笑话似的讥笑他。甚至在濒死之时,也无人问津……

第49篇:《孔乙己》读后感

利用将近三节课的时间,老师带着我们把《孔乙己》这篇文章给上完了,我们每个人都有许多感悟。

我从《孔乙己》这篇文章中了解到了当时社会的可怕、黑暗和当时人们的冷酷无情。面对一个残疾人居然还能笑得出来,真是可悲!如果这种人出现在我们社会上我会很鄙视他的。文中还多次写了“短衣帮”以及社会上人的笑声。笑,有两种含义,一种是会心的、真诚地、愉悦地笑,它会带给更多人,使他们感到欢乐;另一种是歹毒的、阴险的、幸灾乐祸、不怀好意的笑,它是建立在别人痛苦上的笑。文中出现的四次笑,当然属于第二种,并且是建立在孔乙己的痛苦上的笑,会使孔乙己痛苦的伤疤愈来愈大,难以平抚,这是对孔乙己精神上的打击。鲁迅的这篇文章用词很精准,往往一个字中包含很多种思想,这也正是鲁迅文章的精妙之处。

在学这篇文章时,我又从新认识了鲁迅这个伟大的人物,他把人物刻画地多么细致入微啊,使读者也随着作者的思绪融入到文章中,可能我们一开始读鲁迅文章时会感到枯燥无味,可是等你静下心来仔细品味时,会觉得愈来愈有意思。鲁迅大多数文章都是反映当时中国人民社会的黑暗,警诫我们不要当“看客”,要用实际行动来证实我们是强大的。鲁迅通过描写孔乙己来告诉我们中国的真实面目是什么,让我们重新振作起来!

如果没有鲁迅,封建的黑暗社会可会延续?

如果没有鲁迅,人的心灵是否会和以前一样如此冷酷、可怕、无情?

如果没有鲁迅,我们怎会认识到自己的可怕?

如果没有鲁迅,虐杀者会不会继续胡作非为?

第50篇:《孔乙己》读后感

其实,孔乙己的形象,在我们现代社会仍有存在,而且不是小部分,而是大部分人的身上,都还残留着孔乙己的气息。虽然这与封建科举制度远远拉扯不到关系,可他却与考试制度的不完善相联系着。想现在的高考制度,难道一点而都没残留封建科举制度的气味儿吗?

其实不然,现在的高考制度虽然没有以前的封建科举制度那样苛刻,可它却依然毒害了不少现代的青年们。这些青年们,为了能读上一流的大学,他们靠的也就是拼命地学习,他们每天都进行着三点一线的三部曲,每日每夜地学习,似乎恨不得把书上的内容装进脑袋里,以备高考那瞬间能派用上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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