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的天空中阳光无私的洒下,大地渐渐地有了光彩,这样的新鲜和斑斓,不正是书带给我们的感受吗?激发我每一个求知欲望,开启我无尽的智慧……
在我三岁那年,我用稚嫩的小手第一次翻开了《小爱迪生》,瞬间,我的眼睛闪亮了,这本书像黑洞一样把我吸了进去,我仿佛看见了一大群旅行鸽从天空飞过,浩浩荡荡、无比震撼。又仿佛看见了巨大的金字塔下,几个人顶着烈日、推着巨石,艰难的前行着,充满神秘……
接下来,就让我带你们走进爱迪生的奇幻之旅吧!
第一站:问号大本营。
血为什么不是蓝的?海牛为什么被叫做“海中的牛”在我们的生活中,总是会在头脑中产生一个有一个稀奇古怪的问题,想知道答案吗?那就快来问号大本营吧!相信你一等不虚此行。
第二站:酷虫学校
想知道昆虫的奥妙吗?那就快来酷虫学校一探究竟吧!在游泳比赛中,飞虫班和杂虫班因没有选手被迫放弃,而幼虫班却出现了两个实力选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第三站:危漫画
你认识各种各样的风吗?你向往一次时光之旅吗?那就快来危漫画吧,在这里,你可以感受各种各样的风,可以在时空中来回穿行,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科技做不到的。
这就是我的无价之宝《小爱迪生》,它就像生活中的一盏明灯,为我照亮前方的道路;更像是一把钥匙,为我开启科技之门!在它的怀抱里,我的心自由飞翔;我的思绪像美妙的音符般跳动,我觉得自己是巨大的,拥有无比的能量。我会踏着这奇幻的旅程,创造美好的未来!
小学书的作文500字 篇2上周,学校在公告栏里发出通知说,为提高同学们社会实践能力,帮助残疾困难的少年儿童。学校在全国助残日前将开展一次图书跳蚤市场活动,具体时定在上星期五下午。看到这则通知后,同学们十分激动,相互转告。我中午放学回家后,就整理自己的书柜,找出10多本自己看过,成色较新的课外书籍,准备一展身手。
当天上午,董老师将我们班级分成了12个小组,我和张佳欣、马溪晗、韩正、徐心纯、尤德一组,下午我们把各自带的书搬到操场上,便盘腿坐下来等待客户的到来。过一会儿,我们迎来了第一位客户——向奕飞。他选了我的两本书,一本《赛尔号》和一本《果核战记》,我一共卖了10元钱。接下来,我们这一组一直接二连三的有人来买书,可没有人来买儿童画报。就在这时,我们的组长马溪晗跑过来说:“我帮你卖了那6本书《七彩语文》”。我惊喜地问:“卖了多少钱?”她竟然自豪的说:“5角钱。”什么?5角钱这也太低了吧!我惊讶地说:“我心里就想把她摁在地上打一顿,还好,她是个女的,否则就惨喽”。转眼间,时间不早了,可看看我们组的书籍还有很多本没有卖出去。于是,我们学着大人的样子,我和韩正、徐心纯站起来吆喝,很快又卖掉了4本。尝到吆喝的甜头后,我们直接将书捧在手里,走出去兜售,不知不觉中,我们手中的书全部卖完了,大家开心极了。
活动结束了,数了一下,我们小组共赚了81元,老师说这些钱将全部用来帮助残疾少年儿童。虽然这次我们卖书很辛苦,但我们帮助了残疾少年儿童,收获了快乐,觉得非常值得!
小学书的作文500字 篇3我从小就十分喜欢看书,是只可爱的小书虫,这个优良传统一直到现在依旧不变。在我家的书架上,排满了一位位“高尚的朋友”,还常有把我家书架挤爆了的现象呢!我有如此多书,可最让我感到珍贵,爱不释手的就是辫子姐姐写的'《我们永远不分开》。
这本书是紫色的,封面上印满了许许多多紫色的鲜花,给予人一种浪漫的故事情怀!当时在新华书店一看到它,我便毫不犹豫的将这本书买了下来。便匆匆回家,一进门便捧起书来,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主人公苏婷宝有着一个神奇的外婆,没人当她是长辈,她总被叫做老姜茶,他有一个梦幻的蕾丝梦:她有一座蕾丝宫殿,大大小小的蕾丝蝴蝶在空中飞舞。后来,老姜茶有遇到了老朋友通讯录先生,并且真的搬进了美妙绝伦的蕾丝宫殿,那个地方叫快乐老家。里面有神秘的通讯录先生,音色华丽的家吼爷爷,还有会做臭豆腐的七厘伯伯和小狗小扣子……
我看的如痴如醉,不能自拔。当小姜片(主人公苏婷宝)说出爆笑姜茶语录:人生最难过的是什么,是想拉耙耙的时候,找不到一个干净的马桶,所以刷马桶的人最最了不起!我禁不住哈哈大笑。
可是,到我看到家吼爷爷中风去世时,就像踩了个急刹车,一切都结束了。一想到没有了每天的“闹铃”,快乐老家会十分寂寞。我的眼泪就像是掉了线的珍珠一般,“啪嗒啪嗒”地掉下来……
不知不觉中,也已看到了尾声,小姜片问:“死是什么?”“死就是外婆和婷宝之间隔了一面墙,想知道对面的你在做什么,玩什么……”的确,人生就是一部漫长的电影,可总归有放完的一刻,当某一天我们与自己的亲人隔了一面墙,无法相见……
人生路上充满了许多荆刺;许多磨难;许多悲欢离合;我们又该如何去面对现实残酷的一切?逃避,责怪……让自己激起心中的斗志,不必在乎他人的目光与议论,向着自己的想法去走,才能活出最美好最精彩的人生!
篇一:
每当我偷懒的时候,是它提醒了我;每当我沉迷于游戏的时候,是它教育了我;每当我想放弃的时候,是它鼓励了我。那就是这句格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有一天,妈妈准备去上班。为了培养我的独立生活能力,出门前她特地嘱咐我一个人在家里收拾房间和洗衣服。妈妈走后,整个家都成了我的天地:看电视,玩玩具……早把妈妈交代的事忘到了九霄云外。此时,我的脑子里闪过了这句格言: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如果小时侯不学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练就一颗独立自主的心,那么长大后怎么立足于这个社会呢?于是我立刻关掉电视,收拾好玩具,开始整理房间……妈妈回来后,看见焕然一新的房间和那一件件干净的衣服,她欣慰地笑了,还夸我真能干。听了妈妈的话,我也笑了……
还有一次,妈妈有事出去,临走时打开电脑,说:“儿子,你乖乖在家做作业,做完了可以玩一会儿电脑。”妈妈走了,我坐在桌子前做作业,可是我的心思早已飞到了电脑游戏里。赛尔号游戏是如此的吸引着我,我就象得了“多动症”,在凳子上扭来扭去。就这样煎熬了二十多分钟,我终于受不了了,一屁股蹭了起来,“一本正经”地玩起了电脑。但是我的心里总是火辣辣地疼,就象偷偷摸摸地做了一件极不光彩的事似的忐忑不安。猛地,我心里有个声音在对我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顿时,我感到羞愧万分,重新回到了书桌旁,认认真真的做完了作业……
想想那些伟人,之所以能够在各自的领域内成绩卓越,无不是真正领悟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内涵,珍惜时间。“发明大王”爱迪生每天工作超过18个小时;巴尔扎克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更是拼命工作,一天只睡4个小时……
我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鞭策自己,做一个珍惜时间,勤奋努力的人。
篇二: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唐代诗人韩愈的治学警句。我把它当做我的座右铭时刻记在心头,它就像一盏明灯在生活、学习的道路上指引着我。
俗话说:“天才在于勤奋,知识在于积累”。一个人能否获得成功,并不取决于聪明程度,主要是看其是否勤奋刻苦。
记得上二年级时,我的写作能力并不是很强,为了提高写作水平,寒暑假里妈妈要求我每天写篇
妈妈看着我写的
开始我很迷茫妈妈说的这句话,经过妈妈的解释我似乎明白了这句话蕴含的道理。于是便主动向妈妈请教写作的方法。妈妈告诉我:要想提高写作水平,需要日积月累,大量阅读课外书籍和背诵经典名句,还要学会细心观察,将所见、所感、所闻通过长期日记的形式记录下来。不能害怕吃苦,只要勤学苦练,肯定能有所提高。
就这样我一直以书为友,坚持写日记,渐渐地我再也不为写
前段时间,在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汉字听写大赛上,哥哥姐姐们能听写出那么生僻的汉字,使我无比佩服,他们竟然能背下整本《现在汉语词典》,我不禁赞叹他们的吃苦精神,而我爸说:“其实如果你发现了汉字的美丽、造字的神奇,那学汉字犹如乘舟泛江,真是‘两岸风景迎面来,轻舟已过万重山’。学习如果仅仅停留在“苦”上,那是还没有真正进入到学习的核心状态,只有学进去了,你就会有无比的乐趣”!
我很庆幸妈妈当时送我的这句话,它告诉我,一个人如果付出了勤奋和努力总会获得回报,而不在于人的天资。过人的智慧必须以丰富的知识为基础,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
让我们重整行囊走上勤奋学习的大道,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享受学习的乐趣吧!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读完文章后,给我影响最深的是荷兰的气息,是那么的原始、宁静、舒心。
这种自然的气息,是我所向往的,是所有生活在闹事,处理世事的人们所向往的。在品读文章时,我的眼前会出现一幅幅的清晰醉人的画面:“有的牛背上盖着防潮的毛毡,正在低头吃草;有的站立不动,仿佛正在思考什么。”
“成群的骏马,剽悍强壮,腿粗如圆柱,鬃毛随风飞扬。除了深深的野草遮掩着的运河,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它们飞驰到乌德列支或兹伏勒。辽阔无垠的原野似乎归它们所有,它们是这个自由王国的主人和公爵。”黑白花牛,各有形态;成群的骏马,无束缚地奔跑。
在荷兰这片净土上,自在悠闲地生活着,在这里,没有贵贱之分,没有物种之分,没有俗世纷扰,有的只是安宁,有的只是和平。文章最后,以荷兰的夜晚作为结尾,“只有远处的几座灯塔在闪烁着微弱的光芒”,静静的白天,静静的夜晚,令人的思绪久久地回荡在这片情景之中……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最近,我读了杨红樱的著作——《神秘的女老师》
书中讲述了六年级学生孟小乔新学期寄宿在美丽的贵族式红宫学校读书,学校虽然美丽,但是教学方式却十分“残酷”,学生们为了名次和分数,把自己鲜活的生命变成了学习的机器。他们不需要阳光,不需要温情,只需要分数和名次。但是,有一天,一阵龙卷风过后,学校里来了一位披披肩、打着紫色雨伞的女老师,她的名字叫做蜜儿。她的教学方式令同学们欣喜若狂:她为同学们的“不快乐”举行葬礼;他让学生们去“童心城堡”找回自己的童年······
爸爸妈妈,我知道你们“望子成龙,望女成风”,但是你们也不能一昧的让我们死读书、读死书,我们不是一个白板,任由你们在上面画画,我们是一个个有个性的孩子呀!
《神秘的女老师》这本书讲出来学生们的心声。蜜儿老师,你什么时候能来到我们的身边呢?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星期三是阅读日,老师布置了阅读《一年级的小蜜瓜》,这是由明天出版社出版的,作者是商晓娜。
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是《事情最多的一天》,讲的是小蜜瓜入学第一天发生的事情。第一件事情讲的是小蜜瓜认识从家到学校的路;第二件事情是了解校园;第三件事情是老师发了课本,妈妈嘱咐小蜜瓜在课本上写上他的名字,这样子就不会和小朋友弄混了,他在书本上端端正正地写下了王世泽三个字,又在王世泽后面补充写下了小蜜瓜三个字,这样他的书上就有大名和小名了。发完课本后大事情就很多了,比如上课一节课连着一节课,他发现每节课的老师都不一样,小蜜瓜就拼命的去记,可是记得太多了。
通过小蜜瓜第一天上学,我也想起了我第一天上学的情景,我乘着班车到了学校门口,有一位小哥哥把我领到了一年级十班,我看到了温和的老师,还看到了很多可爱的同学。我也向小蜜瓜一样在老师带领下参观了学校,我看到了大大的操场,还看到我们教室所在的那栋楼叫启智楼。老师给我们发了很多的课本,但是老师没有要求我们写名字,让我们带回家包完书皮再写。我那天想,今天是我上小学的第一天,真开心呀!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寒假期间,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 这本书讲了公狼黑桑和母狼紫岚是一对夫妻,黑桑一直有个梦想,就是当上狼王,但是他却不幸死在了野猪手中。
紫岚生下了五只小狼,出生时死掉了一只,还有三只小公狼和一只小母狼。她独自带大了这四只小狼,一心想培养三只小公狼,希望能有一只继承爸爸黑桑的遗志,成为名副其实的狼王。但是,这三只小公狼却相继因为意外死掉了,紫岚也在与金雕的搏斗中与金雕同归于尽了。最后只剩下了小女儿媚媚,媚媚也怀有了小狼崽,新一代的狼王梦将在她的孩子身上延续。
通过读这本书,我对“狼”这种动物有了新的认识。本来在我心中,狼是冷酷又无情的,但现在,我知道了狼其实也有亲情和梦想。一代又一代的小狼们为了当狼王的梦想而努力拼搏,练习各种生存本领,强壮自己的体魄。狼父母们为了保护孩子,宁愿与比自己强大很多的敌人搏斗,满身伤痕,甚至同归于尽。 又联想到我自己,我也有梦想,但平时却不够坚持,总是想偷懒休息一下。今后我要向小狼们学习,为了自己的目标坚持不懈!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书中的主人公张小伟是个六年级学生,是一个“单翼天使”。他在妈妈“学习至上”观念的影响下,变得内向、孤单,生活中出现了喜欢和女孩玩等许多烦恼。一个偶然的机会,张晓伟的妈妈要离开小伟,去到遥远的美国学习。小伟妈妈把他寄托在好朋友家,与开朗活泼的朱子同住在一起。和朱子同住在一起,他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小伟还亲切地叫朱子同叫“老朱”,而“老朱”也叫小伟“老张”。在这两个男生的友谊中,包含着许许多多的秘密:“老朱”早恋喜欢“狐狸”,“老朱”教“老张”玩赛尔号,“老张”沉迷于游戏······这是小伟从来都没有过的.愉快。
但从和朱子同一起住后,小伟学到了很多好玩的游戏,这让他在班里很受欢迎,小伟也在朱子同的感染下变得更阳光,更开朗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有许多的秘密,那些隐私带给我们的烦恼和心事,包括自己曾犯下的一些错误,它们曾给我们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困扰,也造成自我怀疑和恐慌,但回想我的成长,我们又很庆幸自己曾有过那么多的秘密。没有秘密的孩子又怎能长大呢?
请让我们记住,没有秘密的孩子长不大!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论语》是孔子及其弟子的语录结集,由孔子弟子及再传弟子编写而成,至战国前期成书。
我读了一本书,它由孔子在讲课的时候弟子记录下来的由语言编成的《论语》。现在就让我来介绍一下孔子吧。孔子,字仲尼,春秋后期鲁国人,生于公元前551卒于公元前479年。它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被后人称为圣人。
孔子思想、学说的精华,比较集中地见诸于《论语》一书。全书共分20篇,512章,约20000余字。
《论语》即孔子的论和语,论就是议论,语就是告知,使人有所觉悟。它是一部含义深远的古代学术理论,内容大多是孔子回答别人的言论。
《论语》是一部伟大的思想总集,他记录了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孔子的言行,是后人了解和研究孔子最可靠的原始资料。《论语》言简意赅却含义深刻,字字珠玑,耐人回味。字回行间渗透着圣人的思想、言行和处世为人之道。可以说《论语》是中国文学最成功的传记书之一。它对我国2500年的思想文化价值取向的影响,与《圣经》对西方人一样,深刻而广泛。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7三月份,我读了《风之王》这本书。
《风之王》这本书,是说: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奇。迅疾如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他来到了法国,又碾转到了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中。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本书给我的感受是:哑巴男孩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阿格巴应证了他的诺言。我认为我们应该做一个守诺言的人。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吴芷婷,她是一个遵守诺言的人。我们约好了每个星期六下午出去玩,她从来都没有失信过。这让我很感动。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8今年这个暑假,我读了《城市的眼睛》这本书,书中有四个孩子:沙鹏,朱迪,晶晶和毛威。其中我最喜欢朱迪和毛威。
毛威虽然缺点很多,但是也是有一点优点的噢!他不顾危险和那几个流氓学生打起来,为了保护迪他们,并且是第一个倒下,鼻子出了血,肚子也挨了一拳,是个小英雄。朱迪暑假到了星河村,不是去捡蛇皮,就是去找蝉衣,卖了这些东西才得到了这200元,他是一个懂事的孩子。朱迪有一个好爸爸,但是太可惜了,一次车祸就带走了朱迪的“万能爸爸"我都为朱迪感到悲伤,可是住地的成绩依然那么好,本书写得特别精彩和感人,尤其是最后一章,晶晶送给他爸爸的一本作文本上面的作文的最后一段,晶晶不断在电话那头喊爸爸,最后他们各自踏上了新的旅程。这部小说情节生动,人物性格鲜明,作者塑造了一群坚强又可爱的孩子,而现在的学生比起他们不知被抛下了多远。当我刚开始读的时候一点也不觉得这些孩子可爱,可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也不禁喜欢这些孩子了。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真是百看不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