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呼、呼、呼”一阵狂风从窗户前刮过,那声音像野兽般咆哮。
只见那一夜之间雪儿们开始慢慢变矮了,脸也变黑了,此时它便把漆黑一片的天空忽然吹成了蔚蓝蔚蓝的,我们也发现大地变出了成千上万的小溪,我们在小溪中翻江倒海,我们还时不时与大地一个拥抱,在这个过程中,我就变成了活泼可爱的小黑泥鳅,而大地就在另一旁嘲笑。
感——“啪、啪、啪”沙尘暴来了。
只见大街小巷的人头上戴着头纱,真是一丝不漏,生怕被沙尘暴打脸。这时路边的枯条则是是沙城暴的啦啦队,看它们鼓掌加油,显得我们缩手缩脚的被它们欺负,这时我们能发现顽强的小草不惧危险,拼命挣扎,当就快失败的.时候,救兵来了!
看——“叽叽喳喳”原来燕子救兵来了。
只见他为柳树伯伯披上淡淡的青衣,让它们苏醒,它为大地妈妈清除污浊,铺上一层薄薄的绿毯,它为我们驱走了沙尘爆,为我们脱下那沉重的衣服,让我们无拘无束的玩耍!
看,这就是我们北方独有的春天,她不是一位亭亭玉立的姑娘,而是一位拥有让人摸不透的两面人。
一、老师简要介绍词意
教师的概念:在各级各类学校中,以教育培养学生专业知识和做人为职责的专业工作者。
职责首先是育人。先成人,后成才。为人师表,答疑解惑,则为老师。
老师是称为传授知识的人。
权利义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职业要求
以爱岗敬业为荣,以敷衍塞责为耻。
以开拓创新为荣,以因循守旧为耻。
以勤勉博学为荣,以懒惰肤浅为耻。
以关爱学生为荣,以漠视学生为耻。
以廉洁从教为荣,以岗位谋私为耻。
以因材施教为荣,以千篇一律为耻。
以团结协作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仪表端庄为荣,以不修边幅为耻。
以尊重学生为荣,以辱骂学生为耻。
渊源流变
教学生知识的人,泛指在某方面值得学习的人。
我们平时虽然称呼学校里某教师为“某老师”,但这里的“老师”其实是教师这种工作,教书是其基本功能。明清以来,一般称教师为“先生”。直至19世纪末,辛亥革命元老中国现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渊等将西学(美式教育)引入中国,创办新式学校后,便开始在《学生操行规范》里面明确将教师称谓定义为“老师”。但绝大部分学生约定俗成将“先生”改称为“老师”,则是从国民政府时代开始,并一直沿用至今。
老师,是传授知识的人。
教师尊称
教师的称谓很多,其中尊称有以下两种:
老师:原是宋元时代对地方小学教师的称谓。后专指学生对教师的尊称,一直沿用至今。
先生:
1.老师。
2.对知识分子和有一定身份的成年男子的尊称。
3.称别人的丈夫或对人称自己的丈夫(特定用途:前面都带人称代词或定语;比如你先生、我先生)。
4.旧时称管帐的人。如:他在当铺当先生。
5.旧时称说书、相面、算卦、看风水等为业的人。如:风水先生。
6. 后来意义有所外延,但凡德高望重的人,都可以被尊称为“先生”,有表示尊敬的意思,不一定完全指男士。如宋庆龄、杨绛、冰心、丁玲等均可称为先生。
7.对所有男性都可以称为先生如:王先生、李先生
老师的宗旨:没有人可以教人,只能去发现!
教师的十一个称谓:
老师——最广泛流行的敬称
先生——最历史悠久的尊称
园丁——最质朴无华的褒称
慈母——最真情感人的爱称
蜡烛——最温馨动人的称谓
春蚕——最纯挚的称谓
春雨——最生动形象的默称
人梯——最高评价的专称
孺子牛——最具中国特色的喻称
教书育人
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中国经济步入快车道;改革开放已经开辟了广阔市场,学校教师也应结合实际要求,大力提倡爱岗敬业,发扬公而忘私,无私奉献,教书育人,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教师对本职工作,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有—种强烈的使命感。学生专业知识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受老师知识水平的制约,如果教师讲课中对教材分析不透,对知识重点把握不准,要点讲解不清,那么学生听过这堂课就会产生一种模糊的收获不大的感觉。因此教师在讲课前应吃透教材,抓住重点,拓宽知识,使学生每堂课都感到大有收获。
-------------------------------------------------------------------------------------------------
二、关于老师的作文精选 我的老师作文100字我最爱豆豆老师。因为豆豆老师教我们写作文教得很好,而且她自己写作文也很好。豆豆老师上课很有趣,她会给我们出有趣的题目让我们做。比如:怎样让一只鸡生出一颗彩色的蛋?怎样让大海消失?怎样让一座山变成白色等等。
有一次,我正在上课的时候,铅笔断了。我也没有备用铅笔,正在我很着急的时候,突然看到豆豆老师旁边有一个铅笔刨。我就举手,老师看到之后就让我走过去,她帮我把铅笔卷得尖尖的,我写的字也变好了。豆豆老师对我很好,所以我最喜欢豆豆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200字今天可可老师当我们的模特,所以今天的作文要来写可可老师。
可可老师穿了一件绿色的风衣,很帅。她的耳朵很小,她的头发短得像一个小西瓜。当我们很乖的时候,可可老师的眼睛一闪一闪的;当我们不乖的时候,她会一直盯着我们,很可怕,眼睛里面都要冒出火来了呢。
可可老师上课的时候,喜欢让我们回答问题,回答完,可可老师会很快给我们加分。可可老师还会经常给我们带小礼品。她还会带着我们玩呢,她很喜欢和我们玩游戏。我们玩过“抓人游戏”和“狐狸小白兔”的游戏……
我很喜欢可可老师,我给她打一百分。
我的老师作文300字我最喜欢的老师是吴老师,她既是我们的校长,也是我们的作文老师。
吴老师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长着一张瓜子脸,一对眉毛又细又长,像天上弯弯的月牙;又像河边长长的柳枝,眉毛下长着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说话时那闪烁的目光,如同天上亮亮的繁星,正在天上眨着“眼睛”对我们笑呢!高高的鼻子下有一张樱桃小嘴,里面长着二排“白珍珠”。说起话来娓娓动听,像树上的黄鹂鸟一般在那儿唱着动听美妙的歌曲。
吴老师的讲述方式与普通老师大有不同,她总是会让我们去好好思考,当我们实在答不上来时,她就会用“那么……”、“如果是……这才对”、“非常好……就是这样的……”来引导、鼓励大家。下课时,同学们也会围着吴老师,好像一群蜜蜂围着花朵在采蜜一样呢!
我的老师作文350字从小到大,我们都会遇到很多老师,这些老师各有特点:有温柔的,严厉的,也有幽默的。但我最喜欢的老师是我们班的语文老师——李老师。李老师留着一头棕红色的头发,弯弯的柳叶眉下嵌着一双明亮乌黑的大眼睛,美丽级了!
李老师是一位温和细心的人,对我们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让我们倍感亲切。李老师上起课来有声有色,娓娓动听,把一篇篇枯燥无味的课文讲成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同学们都特别喜欢上她的课。
但李老师在学习上对我们也很严厉。记得有一次,李老师正在台上有声有色地上课,坐在后排的几个同学却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被李老师发现了,李老师大发雷霆,把书扔到讲台上,大声呵斥道:“老师在上面辛辛苦苦上课,你们怎么这么不认真,现在我不上课了,大家都罚坐,下课时间也取消。”看着老师那么生气,我们还真挺讨厌那几个上课讲小话的同学。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老师——李老师。你也喜欢她吗?
我的老师作文400字她淡淡的眉毛,挺直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紫色的无框眼镜,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虽然不大,但是却“会说话”呢!高兴时,里面盛着笑;生气时,里面装着冰。她和蔼可亲,平易近人,脸上时时刻刻都挂着微笑,就像早晨的太阳。这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李老师。
记得我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一个同学也不认识,我又很胆小,上课不敢发言,李老师看见了,经常叫我起来发言,有的时候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李老师就会用和蔼的口气对我说:“没事的,坐下来,慢慢想。”我回答错了,涨得满脸通红,惭愧地低下了头。李老师仿佛看懂了我的心思,慢慢地走过来,用双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是李老师给了我自信和勇气,上课的时候,当我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时,李老师会用赞美的语言鼓励我。慢慢地在李老师的关怀和鼓励下,我变得胆大起来了。
时间飞逝,我现在已经上小学三年级了,李老师不但教给我知识,还教我做个诚实守信、自尊自强、谦虚向上的好学生。
这就是我最敬爱的李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450字我有一个语文老师,她的脾气很不好。
语文老师走进教室拿出扩音器大声地说:“上课了,把作业都收起来,没检查的下课再检查。”话音刚落同学们都坐在位子上一动不动的,像不倒翁一样。老师看同学们都坐好了以后,开始讲课。“今天我们要讲的是神奇的克隆,请马佳明同学给我们讲一下为什么要叫神奇的克隆。”当马佳明说不出来的时候,老师拍了一下桌子,大声地喊道:“马佳明,预习课文了吗?”
马佳明说:“预习了。”
“预习了为什么一问三不知呢。?”马佳明说不出来了。老师又生气地说:“出去站着去,一见到你我就烦。下课去办公室写上你家长的手机号。”说完,老师又开始讲课了。
下课了,老师说:“没写作业的自觉的给我站起来,要是被我查到了,和马佳明一样叫家长。”说完几个同学自觉地走到老师面前,老师不仅没有打他们反而说:“不准有下次了。”这时又有几个同学走了过来,因为他们看到没写作业的那几个同学没被揍,所以也站了出来。但是这次老师说:“你们几个耍小聪明的,立刻去办公室蹲马步。”其他的同学看到了这一幕都跑掉了,心里想:老师太可怕了。
我觉得我的老师时好时坏,还是一个挺不错的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500字人的一生中,会遇见很多很多人。很多很多人中,总有那么一群人,在你迷路时充当一盏明灯,在你伤心时教你怎样舒心,在你犯错时严厉地教育你。你的父母做不到,你的朋友做不到。但,老师能做到。
我忘不了,那位老师伴我度过的两年学习生涯;
我忘不了,那位老师总是带着浅浅暖暖的微笑;
我忘不了,那位老师说话总是亲亲切切的,让人很舒服。
那位老师总是时不时出现在我的作文里。那位老师姓高,名冬蕾,是我的三四年级语文老师兼班主任,现在同学们虽是已经不同班了,但还是都很想她。
三年级的那次经历至今刻骨铭心。我干了一件天大的错事,至今想起仍是愧疚万分。高老师开导我,与妈妈交流。从此,我把高老师当成了榜样,学高老师的宽容、老师的优点。
记得一次学校组织去郊游。珍珠泉的一个游乐设施很有趣,我们嚷嚷着要去玩,自个儿身上又没带钱,高老师就自个儿掏钱给我们玩儿啦!真后悔但是害怕没睁眼呐,白白浪费了老师的钱。
高老师与我们之间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一时也写不完。教师节的事,“六一节”的事……虽然高老师现在已经不教我们了,但是我们仍然经常在校园里相见,我便想起她往日帮助、开导我的画面。
高老师,永远是我最敬爱的老师!
当我“刷刷”提笔无比流畅地写下这篇文章时,心里已是感慨万千了。师情温暖人心,师恩时刻铭记,师爱更是永远难忘。
我的老师作文600字老师,就像冬日里的阳光,让我们感受到温暖;老师,就像黑暗里的一道光,为我们照亮未来的路;老师,就像沙漠中的清泉,让我们感受到希望。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位可亲可敬的老师。
我的体育老师姓李,个头儿不高,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常常扎一个马尾辫,喜欢穿T恤和牛仔裤。上课的时候,我们一做小动作,她就能发现,于是我们叫她“火眼金睛”。
我二年级时的一节体育课,老师让我们跑圈。跑着跑着,我前面的两个同学说起话来,老师拦住了我和说话的两个同学,说:“你们三个,去第六条跑道跑圈,直到我喊停为止。”“不管你是不是被冤枉的。”她补充道。于是,我们绕着操场一圈圈地跑,小陈还回过头来对我说:“你是被冤枉的。”我恨不得一拳把他打扁。跑着跑着,老师还是没有喊停。谢天谢地,下课铃终于响了,可我的腿已经不听使唤了。这个老师也太残忍了吧。不过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又让这个想法消失得干干净净。
有一天我们跳大绳,我一不小心弄断了大绳。这可怎么办呀,老师知道了一定会骂死我的。要不主动认错?不行,那样不就等于自杀吗?最后,正义战胜了邪恶,我决定主动认错。我慢慢地走向老师的办公室,走到了门口,我轻轻地敲门。“进。”老师说。我走了进去,说:“老师,对不起,我弄坏了大绳。”“没关系,下次注意就好了。”老师和蔼地说。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这是您的工作写照,是您给了我搏击蓝天的翅膀,给了我逆水行舟的勇气。老师,谢谢您。
我的老师作文800字吕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也是我的班主任。她大约五十来岁,中等的身材。一头乌黑发亮的短发下镶嵌着一双黑宝石般明亮的眼睛,似乎能把我们的心思看透。一个不挺不塌的鼻子下长着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老师非常和蔼,下课时,她可以和我们打成一片,跟我们一起游戏。我们一起跳绳、跑步、打羽毛球……玩得不亦乐乎。老师有时也很严厉,早读的时候总有几个调皮的同学闹哄哄的,一看到老师走进门来就马上安静了。老师还很负责,如果有哪名同学成绩比较差,老师就会叫那名同学去她办公室,给他(她)辅导功课,一直到很晚老师才走。
老师很关爱我们,有的时候,班上有些同学考试考得很好。老师为了鼓励同学们,就去书店用自己的钱买一些书籍来奖励他们。老师知道我们学习非常紧张,没有时间去图书馆看书。为了给我们节约时间,所以老师订购了一些好的书籍,在班级里设立了一个小书柜。这样我们就可以利用课余时间来看书了。
老师很有爱心,以前班上有位同学不小心摔坏了脾脏,很危险,需要做大手术。老师知道后,马上组织全班同学捐款。老师捐了好几百块钱,并且还到水果店买了很多水果,然后带上几名同学去医院看望这位同学。同学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同学的家长流下了感动的泪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自从这件事后,班上如果再有同学生病了,不能来上课。全班同学都会自发的,从自己的零用钱中拿一些出来献爱心。
老师对我也很好,我以前胆子很小,声音也很小。妈妈总是对我说,读书声音要大一些,如果声音小,别人听不清,就不想再往下听。有一次上课时,老师叫我起来读书。我的声音很小,老师不但没有像妈妈那样说我,而且还鼓励我:“嗯,读得很好!如果声音再大一点就更好了!”现在我的声音越来越大了,也越来越自信了。老师还经常叫我上黑板做题,我知道老师是在锻炼我,我非常感谢我的老师。
老师为我们做的事情太多太多,而我们能为老师做的,只是在教师节为老师送上一句祝福和一枝康乃馨而已。很多人说老师是辛勤的园丁,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我却想说,老师是我心中那一道最美最亮的光芒!
-------------------------------------------------------------------------------------------------
我的老师作文第1篇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她们哺育了一棵又一棵稚嫩的幼苗,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出色的人才。在她们那精心呵护之下,我们健康、活泼的成长。在那么多的老师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她——教了我半个学期的数学老师——陈老师。
陈老师中等身材,留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白净的脸上嵌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仿佛能够看出我们同学的内心世界。但是,她留给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她那爱生如子的好品质。记得有一次,我发了高烧,烧到了三十九度五。恰好爸爸出差了,妈妈又在值班,所以我没有去学校请假。陈老师知道后,立马来到我家看望我。她握着我的手,微笑着对我说:孩子,你发烧了,高烧三十九度五呢!你想吃点什么,老师去给你买……当时,我虽然高烧不退,但我神志很清醒。陈老师,您来了。我对陈老师说。是的,孩子,老师来了。孩子,你感觉怎么样?这时,我的眼睛湿乎乎的……第二天,我还是没有去学校上课,陈老师又来看望我了。
她见我捧着语文书,便对我说:孩子,你别太累了,等你病好后,我们都会帮你补课的,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休息……我心中汹涌澎湃:陈老师,您每天忠于家务,忙于家务,现在我病了,您又来看望我……想到这里,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在陈老师的关心下,我的病一天天好了起来。回到学校,我就参加了期中考试,由于这几天没有上课,我才考了70多分。这时候,陈老师又忙来安慰我:孩子,这次考试没有考好不怪你,来,我帮你把落下的功课补上吧!这道题……在陈老师的帮助下,期末考试,我终于取得了100分的好成绩。陈老师在寄语表上写到:‘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祝贺你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成绩只能代表过去,不能够代表未来,愿你再接再厉,取得更好的成绩!看完这张寄语表后,我多想对陈老师说:陈老师,在我这100分里,有一半分是您的,谢谢您!现在,我来到了北京。虽然离开了陈老师,可我还是想对她说:陈老师,您永远是我最尊敬、最爱戴的人!
老我的老师作文第2篇“感恩的心,感谢有你。”心中不停地唱着这首歌,越唱越激动,仿佛那激情跳动的旋律将要从我口中迸出,那柔情似水的音符在我的眼前舞动。我的脑海瞬间浮动出许多人的影子,那慈祥的笑,那似乎承受了千斤力量的肩膀。我深深地震惊,心里是无限的感激与敬佩,他们就是我们可爱又可敬的老师。
“一日为师,终身为师矣”我深深地记得这句话,为了这句话,老师付出了千万倍的激情与汗水;为了这句话,老师们每天挑灯备课;为了这句话,老师把全部的情感抛在脑后,用百分之两百的精力去照料我们;也为了这句话,他们失去了太多太多,并不是屈指可数。
老师,如果您是园丁,我们就是花朵,在您的精心照料下开出灿烂的花,结成丰收之果。
老师,如果您是鞋子,我们就是小脚丫,在您的悉心呵护下,迈步前行,走上成功的阶梯,敲响胜利的大门。
老师,如果您是海洋,我们便是浪花,在您的鼓舞帮助下,一步步前行,拾上花贝壳。
老师,如果您是路灯,我们便是行走在您脚下寻找光明的人,在您的温暖照耀下,顶着黑夜的恐怖和狂风的吹袭,大胆地往前走。
老师,如果你是。
太多太多的语言想要向你诉说;太多太多的疑难想要让你讲解;太多太多的不明想要向你说清;太多太多的感激想要和你倾吐。曾经天真幼稚的我,不懂您的艰辛;曾经调皮捣蛋的我,不懂您的用心良苦;曾经天真烂漫的我,不懂您的急切和着急。如今似乎成熟的我,想要和您倾诉;如今似乎长大的我,想要与您分享;如今似乎稳重的我,想要与您细细长谈:谈谈您的艰辛您的用苦;谈谈您的快乐您的幸福;谈谈您的目标您的宗旨;谈谈您的心情您的感受。现在坐下来,我愿听您讲起以前的故事,愿听您诉说心中的困苦,愿与您分享成功的秘诀,只要您愿意说的,我都愿意听。
历尽沧桑,我们似乎已经听懂您的心,我们开始去注意您在我们本子上写下的留言,开始去注意您上课时滴下的汗水,开始去注意您头发间新生的几条白发,也开始去注意您看到我们成功后甜甜的微笑。即使我们开始有错误,有烦恼,但不要放弃我们,因为我们仍是含苞待放的花朵,是需要呵护的小脚丫,是要人鼓励前进的浪花,也是希望寻找光明的人。谢谢您们,老师,是您们赐予了我强大的生命力。
我的老师作文第3篇他,是今年即将退休的一位老人;他,更是一位师德高尚的老师;他,便是我们中心小学人人都敬佩的高老师,他,更是我们学校的守护神。
高老师总是笑眯眯的,让人感觉和蔼可亲,实际上也确实如此。他身穿一件朴素的白上衣,一条黑裤子,出门带顶草帽,这样朴素的衣着,第一眼看到他谁也想不到他会是老师,就像一位普通的农民,他也一直保持着农民身上最大的特点——善良、勤快。
高老师今年正值花甲之年,还有很多这个年龄段的疾病--高血压,平时身上都带着药。听其他老师说本来教办安排他看守大门,不再担任教学了,可是我们中心小学因搬迁问题分为东西校区,本来老师人员就紧张,这下就更安排不过来。所以高老师不仅在学校担当一年级的数学教学工作,还承担起了后勤职务,什么脏活、累活,他从未抱怨过,还乐此不疲,全心全意为学生和学校服务。
记得那年夏天,蚊虫叮咬的厉害,高老师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就是拿着从家里带来的花露水给各个班级、办公室喷洒一遍,为了防止蚊虫叮咬影响大家的学习成绩,期末考试时还给各个班级点了蚊香,高老师对每个人无微不至的关怀令我感动。
如果问我们学校最忙的人是谁,当之无愧要数高老师,如果缺少什么东西了,老师就会说:去找高老师吧!如果班里的桌椅工具坏了,同学们会说:找高老师吧!学校的花草树木需要浇水了,校长会说:高老师呢?
印象最深刻的是:记得有一次,学校一楼的蹲厕堵住了,高老师还是和往常一样,第一个去疏通,用夹子夹出脏污,用马桶吸吸,用钢丝捅,几乎是用尽了各种办法,却还是无济于事。很多同学、老师下课上厕所,看到厕所堵了,都怨天尤人,捂着鼻子走开了。而这时,高老师做出了一件令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的事情:高老师半跪在地上,竟然用手去掏……这是怎样的一种震撼啊!在场所有的人不禁肃然起敬,还有的人热泪盈眶,而高老师的笑容却依然如故。
老师,我无法用言语说出我的感动,我无法用笔一一记录您做过的所有的事,但我的确用心感受到了一位平凡老师的伟大。萤火虫的可贵,在于用那盏挂在后尾的灯,专照别人;您的可敬,则在于总是给别人提供方便。
老师,感谢您,感谢您这么多年来,一直默默守护着学校,我向您致敬!
我的老师作文第4篇当自己觉得自己很不起眼时,也许有人在注视着你。
——题记
记得上中学时,自己的成绩很不稳定,突上突下的。而且当然觉得自己考不上好的高中,所以在初三时,更是不好好学习。虽然史地的成绩很好,考题答案可以成为标准答案,但数理化这三门课,那成绩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记得那时,班主任经常和我说,你如果把数理化这三门课也像史地一样的学,那成绩一定就上去的。这时,我都是低着头,小声的回答:“恩。”其实我的心里在说:“史地我就没好好学过,只是看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记下了。数理化这三门只是我一定发愤学的,可是成绩上不去,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只能归结说,自己天生学这三门课的料。”
由于物理成绩不好,一直觉得物理老师不会记住我。但有一次,中学同学聚会,物理老师也在。吃完饭后,同学们都围着老师聊天,由于自己物理不好,所以物理老师我也是最后去聊天的。当我坐在他面前,对他说:“王老师,会不会记得我是谁呢?”他笑着说:“当然记得,你是XXX。和中学时长得一样,只是胖一些而已。”当时,我听到老师还记得我时,很感动,因为在上学时,很少和物理老师聊天的。我笑了,回答道:“王老师,谢谢你还记得我,我以为我物理学得不好,你不是记得我。”王老师摇着头说:“不会的,你们班,我对你的印象很深,因为你史地学得好,老师们在办公室聊天时,总会说起,但你的物理学得不好,是不是?当然也不是全不好,只是到复杂的计算时,你学得不好而已。现在呢,怎么样,物理好些了吗?”我摇头说:“依旧不好。所以我学的文科。……”之后,王老师又说了我很多在学校时的事,还说我是个认真努力的孩子。听了之后,有种想哭的感觉。因为,自己一直觉得在学习上,虽然我内心想努力去学,但是在行为上,我总是不当回事的去干,同学们有时会说我,你能不能认真的去做一个事。可是今天,多年不见的老师,说我是个认真努力的孩子,真是很感动。
聚会后,我没有留王老师的联系方法,因为我想,也许哪一天我再次见到他时,想“惊喜”的告诉他,我的物理成绩提高了,但依旧没有史地的成绩好……
我的老师作文第5篇您的岗位永不调换,您的足迹却遍布四方;您的两鬓会有一天斑白,您的青春却百年不衰。
加减乘除,算不尽您做出的奉献!诗词歌赋,颂不完对您的崇敬!您用知识甘露,浇开我们理想的花朵;您用心灵清泉,润育我们情操的美果。老师,这个光彩夺目的名称,像一颗灿烂的明星,永远高悬在我们的胸中。
即使我两鬓斑白,依然会由衷地呼唤您一声――老师!在这个神圣而崇高的字眼面前,我永远是一个需要启蒙的学生!在生活的大海上,老师,您就像高高的航标灯,屹立在辽阔的海面上,时时刻刻为我们指引着前进的航程!
是您给了我美好的理想,使我明白了做人的方向。记得小时候我本是一个淘气的孩子,曾因对上网产生好奇而沉迷于其中。对此,您十分气愤。“恨铁不成钢。”您决定处理我,我本以为大难临头,可您却作出了改变我一生的处罚——罚我写几篇关于网络的作文。我只好“恭敬不如从命”。写了两篇,您见我认错态度很好就原谅了我,谁知这个处分却引发了我对写作的兴趣,从此,我获得了写作的灵感,最后作文也上了一台阶。是您引导着我走向光明。
您是启明星,让我归宿的路永不黑暗,我曾经很固执的问过您:我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人说我聪明、勇敢、前途无量;有人说我愚笨、胆小、一文不值。我到底该信谁?您笑道:“告诉我一斤米拿到市上卖,值一块钱;交给妇人蒸两碗饭,值两块钱;给商人做粽子值三块;热粥值四块;酿酒值四十块——可米还是那斤米。那时我才豁然开朗,我究竟值多少,要看我如何对待自己。
是您的教诲,驱散了我心中的阴霾,为我点亮了一盏明灯。
您是支船桨,支撑着我走向理想的彼岸。记得,我向您说过我的理想,可也不知为何我一直都在空谈,从未为理想付出过。有一天,您找来我,什么话也没说,手里拿着一块砖头用力的磨。我问您“磨砖为何”。您说“磨砖成玉”。我又问:“磨砖岂能成玉?”您放下手中的砖笑道:“磨砖不能成玉,空有理想岂能成真?”我心中突然涌起了一股为理想浴血奋战的勇气。
人生如花,经您的洗礼,我生命之花得以绽放。老师,您是海洋,我是贝壳,是您给了我斑斓的色彩……我衷心地感谢您!
我的老师作文第6篇李老师相貌普通,尖尖脸,鼻子略高,浓眉大眼,眼皮一单一双,会做出奇异的神情。他笑起来特别可爱。我很喜欢看他笑,他笑起来我感到一种温暖。我是李老师门下,在班上我感到前途远望,是亲爱的李老师一次次鼓励我,帮助我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尽管他个子不算高,但在我的心中却是无比高大。
先拿学习来说。刚进初中的第一次月考,我考得不理想,很是气馁。李老师让我拿上试卷去办公室找他。他见我去了,二话没说就全心地给我讲解,直到我把每个题弄明白。接着他又激励我:“你其实学得很踏实,这次考试没多大问题,但没考出你本有的水平,肴认真学习,争取三年后考上重点高中。”听了他的话我更有信心,更加促使我努力学习,不负老师重望。
在生活上李老师更如我们父母,关心、爱护、帮助我们。有一次学校组织大扫除,我不慎将手机弄丢了,急得我不知所措,差点哭了。同学们叫我告诉他老师,可我害怕李老师会责骂我。李老师闻讯赶来,问明了情况,叫我不要急着,他会想法帮我找回。他就急急地到广播室登寻物启事。十分钟后,李老师拿着我那丢失的手机给并叮嘱我说:“小心,别再丢了!”捧着失而复得的手机我好感动,好欣慰!
我觉得李老师不仅是位好老师,更似一位好父亲!
我的老师作文第7篇教我的老师很多,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现在的语文老师——林老师。
林老师不肥不瘦,高挑的身材,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高高的鼻子上架着一副金边的眼镜。虽然她平时很严肃,但她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师。
记得有一次上语文课,同学们都坐得端端正正地听课,唯独我在抽屉里津津有味地搭模型飞机。老师提出的问题,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着,我也随便地附和着。正在我搭得兴致勃勃的时候,林老师严肃地走过来,小声地对我说:“下课到我办公室来。”下课后,我提心吊胆地去办公室找老师。心想:我上课不认真听课,老师会怎样地批评我呢?会不会打电话告诉家长呢?我小心翼翼地来到老师的身旁,老师看到我来了,她和蔼可亲地摸了摸我的头说:“你搭得模型飞机真好看!长大后,老师相信你能成为一位优秀的飞行员,但是一位优秀的飞行员也需要科学文化知识啊!所以你上课的时候更加需要认真听课,掌握好知识,你能做到上课认真听讲吗?我低着头说:“知道了,我下次上课一定认真听讲。”在回教室的路上,我心里激动地说着:“这是一位多么和蔼可亲的老师啊!”
林老师真是一位好老师呀!我喜欢你!
我的老师作文第8篇在学习生涯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老师,有温柔的,有严厉的,有男的,也有女的。今天我就来说说我们的班主任陈老师吧。
陈老师个子高高的,长着一张瓜子脸,两只眼睛炯炯有神。讲课的时候,她的嘴巴里总能说出许多好词好句,当她在黑板上写字时,随着手的划动又会写出漂亮的字来,我们都暗暗地佩服她。
陈老师是一位严厉的老师,当她板起脸来的时候,我们都很怕她。有一次,陈老师在上作文课,我们忍不住地叽叽喳喳小声说起话来,陈老师先提醒了一下,但过一会儿又开始发出的说话声,陈老师终于受不了了,用力拍了一下桌子,大喊:“谁在讲话!”刚刚说完,班里顿时变得鸦雀无声,时间好像冻住了一样,没有一个人敢动一下,也没有一个人敢发出声音,都乖乖地开始听课了。
陈老师也是一位和蔼的老师。记得上学期马上要期末考了,陈老师为了鼓励我,对我说:“如果你期末考在80分以上,老师就奖励你一份肯德基。”我心里很开心,于是我认真复习,结果达到了老师的要求,第二学期开学的时候,陈老师真的送我一份肯德基,同学们都很羡慕,我拿着这份奖励,如获珍宝地到爸爸妈妈面前炫耀了一番。
陈老师,我想跟你说声:“您辛苦了!”
我的老师作文第9篇李老师是我们三年级新来的语文老师。李老师很年轻,很漂亮,她看起来很和蔼可亲。李老师瘦瘦的,中等身材。她留着一头乌黑的长发,戴着一幅黑框眼镜,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长着一个小巧的鼻子和小小的嘴巴。李老师刚来的时候,我总是当她是邻家的大姐姐。
李老师讲课非常生动,我们都爱听。她的声音不是很大,但我们都能听得清清楚楚。上课的时候,李老师都要求我们要端端正正坐好,手要放在书桌上,眼睛要看着老师,或者黑板和电视。我们班的同学上课都很认真的。有时候李老师发现有几个同学不认真听课走神了,她就马上变脸严厉地点名批评,下课后还要罚同学站在走廊里读书。我们班有的同学被罚过一、二次后都改正过来了。李老师说上课一定要认真听课,回家要认真做好作业。
在我们班里,学习认真的同学都会得到奖励的,李老师给我们奖印章和贴纸,到期末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换取礼物。我们都很积极争取呢!在李老师的用心教导下,我们的进步很大了。这就是我们敬爱的班主任李老师,她是一个和蔼可亲的大姐姐,又是一个严格要求我们的好老师。我喜欢李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10篇在一、二年级的时候,有一位非常喜欢我们的女老师,她姓杨,叫杨秀芳,是我们一、二年级的班主任和数学老师。
杨老师有点瘦,头上有很多白发,时不时的还戴着一副老花镜。有一次,杨老师说:“我要在班上举办计算比赛,铜卡有四个角,谁四天计算全对,我就给谁一张铜卡。”结果,我们班有很多人都全对,而且包括我在内,我们全对的同学高高兴兴地拿到了铜卡。
还有一次,午间进校的时候,杨老师拿了一大袋的糖果说:“今天做练习与测试的单元测试,如果得了100分就奖励他一颗糖果。”我们听到这个消息后,兴奋不已。于是我们很快就把单元与测试做完了,杨老师那儿排起了“龙”一样的长队,我也赶快排队,因为我要选一颗好吃的糖果。最终,我考了一百分,我选了一颗“雅客牌”的葡萄味的硬糖回到座位,开始津津有味的吃起来,我还一边吃一边说:“真好吃呀!”
杨老师的教学总是会想出很多办法,鼓励吸引我们认真学数学,现在,杨老师已经不再教我们了,但我永远也忘不了杨老师。杨老师我爱你。
我的老师作文第11篇我的课外英语老师名叫Rex,他是一个酷酷的大男孩。
他的个头高大,身体结实,皮肤呈小麦色。一双乌黑的眼睛虽然不大,却炯炯有神。他那黝黑发亮的密发,总是那么酷。
Rex上课十分幽默。记得有一次,他教我们读“umbrella”这个单词,我们学了半天都没记住。忽然他眼睛一亮,脑筋一转,想出了一个记单词的好办法。神秘的一笑,对我们说:“Herry,Mike,跟我说俺不玩了。”我和Herry都很纳闷,为什么要说“俺不玩了”?Rex看我们一脸迷惑的样子,就告诉我们:“你们想想,‘俺不玩了’和‘umbrella’之间有什么关系?”哦,这下我们恍然大悟,原来两者之间读音竟很相似,多么有趣的记忆方法呀!我们哈哈大笑,同时牢牢记住了这个单词的发音。
Rex不仅幽默,而且很有责任心呢!
每当我们上完一课,Rex就会请我们的爸爸妈妈坐在一旁,听我们朗读发音,Rex和我们小结交流一下知识要点。再讲讲这一课知识有没有完全掌握,学习态度有没有进步。除此以外,他还会没两天打一次电话,和我进行一些口语小练习,听听我的英语课文背诵情况,并不时鼓励我督促我好好复习预习。有时发现我的不足之处,还会告诉我是我家长,请他们提醒我多加练习。
这就是Rex,一位尽心尽责的英语老师,我喜欢他!
我的老师作文第12篇嘿,看见那位头披着短卷发,中等个子,拿着书,站在讲台上,朗读着课文的老师了吗?没错她就是我们402班的班主任——黄老师。课堂上,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手流利的粉笔字,讲出流利的普通话带我们通往知识的海洋。
黄老师做任何事都很认真,记得有一次语文考试,我很粗心,造句标点符号忘了写,呜呜……扣了0。5分,不然就可以达到妈妈期望的97分了,黄老师,你改卷子也太认真了吧!
当然,她也有严厉的一面,有一次,因为早上大家都来得很早,但来了之后,大家只顾着自己玩,没有早自习,这时黄老师走了进来,看到这场面,于是大喊:“八点了,怎么还没早自习,这么早来干嘛?”我悄悄地说了一句:“这狮吼功的确很有用哦!呵呵。”
黄老师有时也很和蔼,有一次我忘了戴小黄帽,如实地告诉了老师,但黄老师没有批评我,跟我说:“以后注意点就行了。”
我喜欢黄老师,我喜欢严厉加和蔼加认真的黄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13篇我最怀念的老师非从一年级教到我们全班三年级的吴老师莫属啦,她非常温柔,不过有的时候却很凶。
记得在一年级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使我终小学难忘。
有一天早晨,阳光明媚,第一节课就是体育活动课,我们全都在楼下狂奔、狂玩,回教室的路上,我和周润东吵了起来,吵得很激烈,全班都听见了,我和他最后打了起来,我们打了一节下课。结果上课了,我和周润东一节课都没听。一节课,我们就像俗话说得那样“仇人相见,分外眼红”,又打了起来,整个教室弥漫着呐喊声。
直到最后,我和周润东被吴老师罚了站。因为我想上厕所,所以就去了。在上卫生见的路上,我看见郭嘉云正在摸一个人的头,我也去摸,摸到最后,隔壁班的老师出来了,把我和郭嘉云一起推到了墙上。
最后,吴老师来了,把我和郭嘉云批评了一顿,并且让我写了一张保证书后在外面站一节课,放学了,吴老师把我留了下来,并且对我说:“不用怕,世上所有人都会犯错,所以只要改过来就行了。”我的眼眶顿时湿润了。
吴老师真是一个好老师,我最怀念她了,她非常关心人,现在还很关心我们,你呢?你最怀念的老师是谁?
我的老师作文第14篇我的语文老师杨老师,与我们相处已经四年了,杨老师时时刻刻都关心着我们的学习和成长。
杨老师有一卷乌黑的头发,两双机灵的眼睛,白净的脸上时刻挂着笑容,可漂亮了。
他不仅人长得漂亮,还写得一笔很漂亮得字,是我们四一班同学对写字也很重视。
在学习方面上,他是一位严格要求的好老师,课文预习都要读三遍,预习生字时要组词,如果没有签字就要写一篇作文。我想杨老师为什么对我们这么严格,知道现在我才知道杨老师对门的良苦用心。在生活方面,他更是对我们关心有加。
有一次,我和同学发生了冲突,同学一个拳头打到了我的嘴巴上,顿时,血留了出来,那位同学不知所措,大家看到了都急忙去报告老师,老师急忙赶过来。当时没有批评我们,领着我去水房把血冲干净,还让我那纸把血止住。此刻我的心里真的好暖好暖。第二天,杨老师还问我痛不痛?我说不痛了。她这时才把我和那位同学叫到他跟前很温柔的教育了我们让我知道自己错了。
杨老师还像一个温柔的妈妈,陪我们做操,和我们一起做游戏,一起运动,杨老师像一台播种机,给我们播下和爱的种子,杨老师对我的关心使我终身难忘
我的老师作文第15篇再过几天就是一个特别的日子——教师节了。教师节的来临让我想起了一个令我敬佩的老师,她就是我们的班主任张老师。
当我第一次见张老师时,她给我的是一副严肃的面孔,我的心里很不安,做什么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做错了什么。后来我们和张老师相处的时间久了,我才知道张老师其实是一个和谒可亲,平易近人的好老师。她关心着每一位同学,给我们支持和鼓励,平时张老师总是细心的教导我们,犯了错误,她把我们叫到办公室严肃的跟我们讲道理,在考试前,张老师又总是会三番两次的提醒我们要细心的做题、检查。因为我的粗心大意,张老师经常找我谈心,让我信心十足的去答题。老师是您诲了我从学习中品尝乐趣,在乐趣中吸取知识。
老师啊!你那么辛苦,像一根蜡烛,慢慢地燃烧着自己。直到把自己的知识全部交给我们,她才放下心来。这时让我想到一首歌,《每当我走过老师的窗前》“静静的深夜群星在闪耀,老师的窗前彻夜明亮……”
我的老师作文第16篇我的老师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红润的嘴唇和一头乌黑的头发。说话十分亲切,我特别喜欢她。
我的老师很关爱我们,有一次我生病了,烧的很厉害,我觉的很头晕,倒在了地上,妈妈立即把我送到了医院,等我醒来后,发现老师和妈妈都在我的身边,我问妈妈老师怎么来得,妈妈说:“你晕倒后老师就来了”,从那以后,老师天天来看我,还给我补习功课,我认真的听,老师讲的可好了,她还给我出了几个题,我全都作对了,老师说:“一定要加紧学习,早日康复,同学们都等着你回去呢。”
经过医生和妈妈的细心和辛苦的照顾,我的病终于好了,妈妈把我送到学校,正赶上我们班小考,我把题都做完了,不知道对不对,过了一天,老师发卷了,同学们的心情都很紧张,我也包括在内,老师喊到我的名字时,我正在想,耽误了这么长的时间,我肯定没有考好,而老师说我的分数是100分,我都不敢相信了,我拿卷子的时候,老师说:“一定要继续努力”。我不会让老师失望的。
谢谢你我的老师,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用好成绩来回报您。
我的老师作文第17篇俗话说的好:“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在人的一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一个人如果遇到了一位好老师,就等于有了一个好前途。今天,我就来说说我们的语文老师——彭老师。
我与彭老师关系不错。那是清明前夕,我与她第一次见面,她在教室里听侯老师讲的课。
她个子不高,头发淡棕色,虽然只有24、25岁,但他那因为日夜操劳而长出的鱼尾纹在她的眼角依稀可见。
我们两的目光相互碰撞,对视的三秒,她又莞尔一笑。
从此,她成了我们的语文老师。
虽然她的普通话不太标准,但他她有人情味,让人感到很温暖。
她每次开party都叫我们去她那儿大吃大喝,让我们玩得很开心。
说句心里话,我喜欢她!
我的文采不好,没用当多么华丽的词语,但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发自内心。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我知道,彭老师的教学水平可能不是最好的,彭老师也许没有父母对我们好,彭老师也许陪不了我们一辈子。但是,这也足够了,我希望彭老师可以陪我们度过半辈子,让我们半辈子快乐,半辈子回味。
我的老师作文第18篇在我的眼里,有一位非常非常优秀的老师。是谁这么优秀呢?那是我们五(三)班大家庭的班主任——熊老师。
熊老师秀气的瓜子脸上,长了一个高高的鼻梁,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笑的时候非常好看,让我想到天上弯弯的月亮。我们都很喜欢她。
熊老师和蔼可亲,她的教育方法在学校算是特殊的了:从来不会体罚学生,总是用鼓励的方式来激励同学好好学习,班上很多同学在她的鼓励下都进步很大。她刚刚调到这个学校来教我们四年级的时候,我对她没怎么看好,但是一件事情却让我彻彻底底地改变了我对她的看法。
那是在一次语文课上,我正兴致勃勃的偷偷玩玩具,这时,熊老师发现了我的“行动”。她走到我的身边,不动声色地说:“请彭柯鸿同学来回答这一道题。”我站起来左想想,右想想,就是想不出来。熊老师说:“彭柯鸿下课到我的办公室来,我有话对你说。”就拿起书走出了教室。
下了课,我急忙向办公室跑去,边跑边想,这次我要洗白了,不是一顿揍就肯定是一顿骂。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我到了办公室,老师既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而是鼓励我,说我要改掉这个上课玩玩具的坏习惯。我听了她的话后,惭愧地走出了办公室……
熊老师,我在您面前哭过笑过,伤心过快乐过。您总是用那轻轻一笑,激励我成长。鲁迅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人生的道路上总有两个脚印。
我的老师作文第19篇宋老师是我一年级到三年级的语文老师。她当了我们三年的班主任。在这三年里,她就像位慈母一样关心、呵护着我们。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不小心在厕所门口摔了一跤,嘴唇划破了,满口是血。我一下子傻眼了,不知如何是好。这时,宋老师闻讯赶来了。她蹲下身子,用纸巾擦去我嘴角边的血,连身问:“怎么回事?”“我不小心滑倒了,撞在地上。”宋老师仔细地看了看我的伤口,说:“还好,口子不大,去医务室处理一下吧!”我点点头。到了医务室,宋老师一边帮我消毒,一边问我:“还痛吗?”我说:“有点痛。”宋老师说:“伤口不要碰,吃饭时小心点,没事的,不要担心。”我觉得宋老师好象妈妈一样,她的一番话像一股暖流涌上心头。
还有一次,宋老师生病了,咳嗽很严重,她还坚持为我们上课。她在讲课的时候,声音很哑,我想他的喉咙一定很痒,很痛。她讲一讲,咳一咳,讲一段,清一清喉咙。她依然坚持把课讲完。此时,几个调皮的学生也乖乖地认真听讲了。教室里特别安静。为了不耽误我们学习,她宁愿自己忍受痛苦。
宋老师,就是这样一个像慈母一样,关心爱护我们的好老师。她更像蜡烛,燃烧自己,点亮别人。谢谢您,宋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20篇我的老师有一双大眼睛,刘海撇向右边,脸上有一点雀斑。你知道她是谁吗?对了,她就是我们的班主任——任老师。
她在上课时教得很认真,因为她对我们很严肃,有些同学上课听得很认真,有些同学上课开小差,那些开小差的同学任老师就会罚他们站起来,如果站着还是不认真,那任老师就会罚他们抄课文。可是下课了,任老师就会变得和蔼可亲,任老师就会让上课认真的同学休息一会儿,会给上课开小差的同学5分钟时间喝水、上厕所。
她每天作业布置量不多不少,比如2月27日的作业有:读第5课、背第1段、抄写词语、并听写、《黄作》p8——9。你看一点儿都不多吧!半小时就能搞定。可是一侧试,高分的作业就少了,相对的,低分的作业就多了。如果全班都80分及以上的,作业就会减少,如果全班都90分及以上,任老师就高兴的疯掉了,作业没准都会不布置了。总之任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多不少刚刚好。
任老师一年级时对待同学是平等的,自从分数有了差距以后,受到的待遇也就不一样了,差同学一留就是4点半到5点,好同学准时4点放学。
这就是我的班主任老师——任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21篇程艳军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他是一个“多才多艺”的老师,不管多难的问题,他总能解决。程老师哪一科都会教,三年级时担任我们班数学、英语课,四年级成了我们的班主任兼语文、科学、品德与社会、音乐和美术课程。程老师为了让我们得到全面发展,课外活动时间,还教我们剪纸来美化教室,打太极拳锻炼身体。
程老师对我们都很关心,发现谁坐姿不正确,眼睛离书本太近,就会及时纠正。上个星期的星期三,正上着音乐课,我突然肚子痛起来。程老师赶紧打电话和我爸爸联系,但是没联系上,就亲自把我送到了医院,并垫付了医药费。当时我感动得热泪盈眶,程老师还以为我是肚子疼得只掉泪呢。程老师时刻为我们的'安全操碎了心。今年暑假期间,漳河发大水。程老师顶着狂风,冒着暴雨,挨家挨户通知我们班的同学不要到河边玩,更不要到河里去游泳,并要求家长要监护好自己的孩子,保证了我们放暑假时快快乐乐地离校,暑假结束后平平安安地返校。
听说程老师的爱人和母亲都有病,程老师每天照顾他们很辛苦。可是程老师对我们的关怀还是那么的无微不至。
程老师真是一个非常好的老师,我们全班同学都特别热爱他,都很尊重他!
我的老师作文第22篇我们语文老师是王老师,她是一位年轻的女教师,我非常敬佩她。她有两个最大的特点,一个是幽默一个是健忘。
王老师的头上披着乌黑发亮的长发,她的鼻子小小,耳朵小小的,淡淡的眉毛下长着一双锐利的眼睛,而且还带着一副眼镜,充满了智慧。
记得在一次斗蛋比赛中,陈家豪的大鹅蛋在战斗中所向无敌,没有谁的蛋可以和他的蛋一较高下。于是陆老师就宣布本届斗蛋比赛陈家林同学夺冠,并把他的手举了起来,像拳击比赛中裁判把胜者的手举起来那样,引得在场的同学捧腹大笑,并一度称他为斗蛋王。你看,我们的老师多幽默啊!
王老师不但幽默,而且也很健忘。有一次,陆老师布置好语文作业就让我们把抄写本发下去,可她找来找去都找不到抄写本去哪里了。这时候,我们班同学董瑜诚说在办公室里,她一听就派人去找,果真找到了。真是个健忘的老师。
我们的王老师是一个好老师,严厉的老师,就像今天他让我们把班规抄50遍,但是他又说做得好不说话,就少抄几遍,他在贴学习园地,我们就在吵,他说再吵啊!放学的时候还是两遍。
我的老师作文第23篇在我的身边有很多熟悉的人:亲爱的妈妈、爸爸,关爱我的姥姥、姥爷、奶奶,传授给我知识的老师,给我带来快乐的同学和朋友。其中,我最喜欢陈老师。
陈老师非常爱我们,也非常关心我们。每天都和我们一起上课,一起玩。陈老师对我关心的一件事,一直都让我非常难忘。记得我上二年级上学期一个星期三的中午,我刚吃完午饭,突然觉得肚子疼,不一会肚子就越疼越厉害。陈老师发现了,急忙跑过来问我:“你怎么了?”然后陈老师忙给我妈妈打电话,还给我用手揉肚子,陈老师一边揉一边问我:“好一点没有?”。可肚子越疼越厉害,疼的我直叫,陈老师见我没好,又急忙给我接了些热水让我喝,又一边给我揉肚子,一边温柔的对我说:“别害怕,坚强点,妈妈一会就来了!”过了一会,妈妈来了,把我送到了医院,当我从医院出来时,爸爸也来了。但我还是一直回想着陈老师对我的关爱!
这就是我的老师,一个对同学关心,认真负责的好老师。我非常喜欢陈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24篇人生旅途中,一声亲切的问候,一句鼓励的话语,一件平凡的小事,串联成一片美好的回忆,它总会在不经意间触动我们的内心,启迪我们的灵魂。
记得在小学时,老师经常布置我们写作文,但我的文采太差,对语文不感兴趣,对老师布置的作业大部分按时完成,但作文除外。我一遇到作文就头疼,不知该如何下笔,由于连续几次作文没交,语文老师让我下课后到办公室一趟。
语文老师是一位非常年轻的女老师,那时她刚刚来我们班,就只知道她姓刘。但这位老师不太爱笑,总是板着一张脸,她总喜欢穿一些颜色比较暗的衣服,更是将她的严肃衬托到了极点。
虽说我有些惧怕她,但让我面对作文,还不如面对她。那一节语文课上,我的心早已到九霄云外了,我的脑海里总幻想着她会如何惩罚我:打我,不应该体罚学生;骂我,不应该对学生进行人格侮辱。一切的想象伴随着铃声的响起而烟消云散。
我移动着沉重的脚步来到办公室门口,偷偷望了老师一眼,是那样的平静,没有丝毫的怒气,但平静是暴风雨来临的前兆。我轻轻推开了办公室的门,来到了老师桌前,等待着老师的“暴风雨”。老师似乎看出了我的紧张,便站起来,拉着我坐到她的旁边,问我为什么多次不交作文。我告诉她:我不喜欢写作。她又问我原因,我说:我写的作文不好,而且我对那华丽的词语,积累的不多。她说,那你也不该放弃呀,就算你写的不如其他同学的优美,但你也应该努力在文章中抒发你的真情实感,让人了解你,让其他同学一起分享你的喜怒哀乐。老师问我,能不能在下次的作文中找到我的,我轻轻点了点头。老师说这么没信心吗?我大声说:“能”!老师笑了。
从此,就算我的作文再糟糕,至少我努力了,每当这时,我都在心里默默说声:刘老师谢谢您!当我遇到挫折时,老师帮我撑起前进的风帆;当我遇到困惑时,老师为我指点迷津;当我因取得成绩而骄傲时,老师的及时点拨让我们清醒。
我的老师作文第25篇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父母,生我养我的。我的生命里,她们占据了一大半的位置吧。衣食是父母给的,那么知识、做人的道德、品质、修养、内涵等等一些其他可贵的东西又是谁给的呢?
很简单,是老师给的。
应该是在幼儿园的时候,我就记得有个年纪岁的老师,每天都会帮我梳头,盖被子等。虽然她的长相我已经记不太清了,但我始终记得这些琐事。我,第一次对老师这门职业有了些印象——像妈妈一样。
小学毕业之后,我还没从分离的阴影走出来,我又遇上了一位老师,刘老师。
在以后的日子了,我渐渐走出了分离的阴影中,勇敢的面对着一切挫折,她讲课很生动,让你情不自禁的走进了语文的天堂,在学习课文的同时,还教我们一些学习的方法,时不时的还会开玩笑调节气氛,还特别给学生面子,绝不会当众羞辱任何人。那你一定会问了,这还是老师吗?简直也是一名学生。
没错,我们从不把她当作高高在上的老师,一直把她当作我们心中的神,站在学生身边的神。她从来没用瞧不起任何人,也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学生。她喜欢发现别人身上的优点,并当众表扬,做事要求公平公正。但是,她也有凶的时候,没想到吧,几乎完美的老师,也会发飙?她凶起来,老虎什么的都会怕她三分吧。
在那天,她竟然当众哭了,是因为班上一个男同学和另一个男同学发生争执,直到打了起来,学生1拿起凳子(铁的)向学生2抛去,学生2一躲,结果打中了学生2前面的女同学,也就是我。哗,一个大包啊,之后我就去去了医院。在当天的那节语文课中,刘老师索性可也不上了,来教育我们。说到我的伤势时,竟然煽情的落下了眼泪(当然,这是同学告诉我的)……
真的,我很感动,一个老师,竟然会为了一位无亲无故的学生落下最宝贵的泪水,世上,还有比这感动的事了吗?至少,那份情谊,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我,一个12岁的孩子,还不太懂得师爱的真正含义,但却已享受了太多老师的那甜甜的笑容、轻轻地抚摸、贴心的话语……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
我的老师作文第26篇从小到大,教过我的老师有许多,有的随着记忆的流逝已经淡忘了,但有一位老师我永远不会忘记,她就是我一年级的班主任韩老师。
韩老师是一位老教师,她总是梳着齐耳短发,而且头发还有点卷,眉毛又细又黑,眉毛下那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随时发觉着同学们的优缺点。她对工作特别负责,被大家评为优秀教师。现在因为她到了退休的年龄了,因此她不再教课了。
韩老师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写了一手漂亮的字。她上课时很严厉,但是下课后就一点也没有老师的架子,跟我们打成一片:有时还来和我们谈心,有时和我们一起做游戏。虽然她年纪大,但她和我们却是最好的朋友。谁要有心事的话,找她一谈就心胸开阔了。而且我们的韩老师还非常幽默。
记得有一次,那是一节练习课,韩老师大步跨进教室。今天她显得格外兴奋,走到讲台前,笑嘻嘻地说:“同学们,今天我特别高兴,你们知道我为什么高兴吗?”我们都咧开嘴,摇摇头。韩老师接着说:“今天早上,我到菜市场,用一元钱,买了两只老母鸡,你们说我能不高兴吗?”顿时同学们哄堂大笑,哪知韩老师却一本正经地说:“真的,我从来不说假话。不信,我读给你们听,说着他拿起一本练习本大声念了起来。原来一个同学在造句中写他跟爸爸到菜市场去买鸡,爸爸只付一元钱,买到两只肥壮的大母鸡。同学们恍然大悟,韩老师在批评有的同学写造句不顾事实,胡编乱造。韩老师说:“不管你的描写多么生动,词汇多么丰富,不真实的写作是没有意义的,就不是好句子。”我想,我也常犯这种毛病,总是“春光明媚、百花争艳……”打这以后,我们总要细心琢磨,深入了解,遇到不明白的问题,便问老师、家长或是查阅资料,类似的错误就大大减少了。
这就是我一年级的韩老师,虽然她现在早就退休了,但我会永远记住她:幽默、慈祥、敬业。
我的老师作文第27篇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李商隐
我的语文老师是一个——很平凡的人。但他有一颗很平凡的心,虽然“老师”这个职业,在人们眼里只是一个很平凡的职位。但是我的语文老师,和其他老师是截然不同的。他还有敬业与乐业的伟大精神。
我的语文老师,他不仅是我们的语文老师,还是我们的班主任姓樊。在我刚十一岁的时候,我进入了初中的校门,认识了很多的姓同学。而我的语文老师也是一位刚来的老师。我与他仅仅相处了两年,他给我的印象是:有一张慈爱的笑脸和乌黑的眼睛,对人平等and宽宏大量的心。
樊老师教给我们的不仅是语文,还教会了我们做人的基本道理,还是我们的榜样。有一次,老师叫我们写一篇600字的作文。可我没写到,还差十几个字罢了!当老师来发作文本的时候,我并不在乎……“下课了,老师您幸苦了。”老师就把我叫到办公室去了,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啊!不就是少写了十几个字吗!有必要吧我叫到办公室说我吗?我心想老师这是在关心我,所以不在乎,老师是爱我的。
记得还有一次,上语文课的时候,我的上眼皮在和我的下眼皮打架。实在累得不行了睡着了,老师就用手上的粉笔扔过来,我也就醒了,而当时老师真在用他那乌黑而又犀利的眼睛看着我。我立马坐直了,唉!当时我非常恨他,但下课后我想了想还是我的错,怎能去恨老师呢?从此我就没有在课堂上睡过觉了。其实老师并不是讨厌我,偏向谁。而是在乎我啊!对待每个人都是很平等的,这也是老师的一番苦心啊!他的所作所为,让我长大了许多。
虽然我与老师相处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两年。虽然与老师在一起的时间是有限的,但老师给予我们的知识和爱是无限的。
老师不顾自己在学生眼里,是怎样的一个人。说学生,打学生。可是我们每个人都知道,这就是老师恨铁不成钢的痛苦啊!所以我觉得老师就像一颗蜡烛,融化自己,照亮别人。
这就是我的语文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28篇是夜,独自仰望星空,一遍又一遍回想着那个身影,心里升起绵绵无尽的尊敬。
初一那年大家都是初次相见,在面对九十多张新面孔时,你说:“我告诉你们,以后我就是你们班主任,在班里,我就是老大!就是头儿!你们都得听我的!还有我告诉你们,我嘴黑手冷,你最好别让我抓到你违纪,否则,哼哼,有你们受的!”当时说完,大家面面相觑,没人敢说一个不字。从此,你有了一个新“代号”——隋老大。
你给我们上的第一堂课气氛很是活跃。看到你出的题不难,我纠结了一会儿,决定也回答一个问题。想要回答那个问题的人不多,但绝不止我一个。我看见你毫不犹豫地叫起了我,并对另一个同学说:“先让‘国务院副总理’回答这个问题,下一个你再答。”说完同学们都笑了,因为我是个冒牌货。
你总有一种能让人肃然起敬的魅力。
那天,有两个同学上课不听讲,扰乱课堂,被你当场抓住。而你并没有在课堂上处理这件事,而是在课后,你把他们单独叫出了教室,期间只能听见几声抽咽。坐在教室内的我们纷纷展开了遐想,几分钟后,那两个同学回来了,脸上挂着未擦干的泪痕,却难掩目光中的尊敬。我们都去问老师到底跟他说了什么,但他却只摇了摇头。
无独有偶,只不过这次的主角是我。在班内,我无数次的想象,老师会怎么骂,我怎么罚我,怎么打我。我甚至都想好了如何去应对老师的质问。可当老师真正站到我的面前时,没有盘问,没有责罚,没有谩骂。有的只是宽容,宽容……我在为我的自以为是而惭愧,我所准备好的一切说辞竟是那么的苍白可笑……泪水在不知不觉中爬满了我的脸庞,而我已无力拭去那满脸的泪水,任由着它在上面流淌。
前几日,您没来上课,听说您生病了,也许是被我们气的吧?班里的同学虽然什么也没说,但那略皱的眉和担忧的眼却说明了一切。
隋老大,我当真庆幸,你是我的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29篇鱼离不开水,鸟离不开树,我们的成长自然离不开老师。老师像春天的微风把新意吹给我们;老师像夏季的暖风把知识送给我们;老师像秋天的落叶带走我们的错误;老师像冬季的寒风吹走我们的缺点。俗话说:“一位好老师,胜过万卷书。”可见,一个好老师对我们的成长有多么的重要。
我有许多老师,他们教会了我不同的知识。我最喜欢的还是英语老师—王老师。她长着短发,长的并不是很高,常常穿高跟鞋,但我最喜欢上她的课。我喜欢王老师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应为小学时我的英语只能算是中等也不到,常常考70多分,只考到一次90分,所以我希望在这里能学得好一些。二是因为上一节课时王老师说的一句话,那是一个同学在用英语回答问题,可是他的声音很轻,远点的同学都听不清,王老师便挥手让他坐下,面对我们说:“学英语就是要不要脸。”老师话音刚落同学们就哄堂大笑,并在笑声中记住了这句话和含义“学习英语时就算说得不好,也要不怕别人笑话,继续说下去,这样才能学得更好。”到现在老师上课时也会提到这句话。
王老师上课时很幽默,一些学生上课时提出与上课无关的问题,她不是像一些老师那样严厉的批评,而是笑着,用幽默的方式应付。她每上一次课,同学们总是能会有一些笑声。王老师教的很好,她每次讲的我都能记住,而在小学里,上英语课前我总是要像同学问这问那的,上课时最害怕老师提问我了。
花儿要感谢阳光,因为阳光抚育它成长;鲜花要感谢雨露,因为雨露滋润它成长;大地要感谢小草,因为小草让它美丽……我要感谢我的老师,是您传授给我知识,让我健康成长。
我的老师作文第30篇人的一生最重要的阶段便是青春期,初中就处于这一阶段。这是一生中智力发展的黄金时期,而这个黄金时期,有一个好老师是多么幸运,会对你的一生产生巨大的影响。而我,就有这么一个好老师。
她扎着一根短辫,有些凹的眼睛里充满了智慧的光芒,充满了内涵。谁让她是语文老师呢?她的嘴唇也因长时间给同学讲课而变得有些发白,薄薄的。由此可以看出她对工作是多么的热爱!蹉跎的岁月并没有在她的面孔上留下太多的痕迹,看上去像四十一、二的女人。不过依稀可以从她眼角的细纹中看出,她的真实年龄不止这么多。
这位亲爱的,可敬的老师把她一生中最辉煌的时期都献给了学生,献给了教育事业,献给了祖国的未来!她已经是中年人了,身体已经不像我们这般结实、硬朗。但她仍是每天按我们的作息时间来休息,甚至比我们睡得还要晚,起得还要早!她的身体已经有些吃不消了,几乎每天都要咳嗽一小会儿,脸色也不是很好,而且她已经瘦了…但她仍在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贡献,献出一点绵薄之力。
她上的课我最爱听。因为她说话软绵绵的,让人听了心情也不知不觉地好起来。她的脾气也很好,若有同学顽皮,她也不会真怒,真打。顶多口气硬起来,揪揪捣蛋者的耳朵或是拍打上几下,就了事了。再或者目光锐利起来,狠狠地盯上那同学几下,就不再多说什么,继续像先前一样讲课。她讲课分层很清晰,易懂。我一看就明白了。而且她很注重培养我们自己分析、欣赏的能力,让我们自己写读书笔记,写赏析等。这让我的阅读分析能力提升了不少,在语文阅读题上少吃了不少亏。
我在七科中最喜欢的就是这位认真负责的好老师。她,就是李老师,一位慈祥的好老师。我想我一生都会将她牢记在心。
我的老师作文第31篇老师,像辛勤的园丁,细心地浇灌着祖国的花朵;老师,似燃烧的蜡烛,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却不求回报;老师,如洁白的春蚕,将知识的细丝留给我们,而自己却死亡……啊,老师,您的精神,永记我心!
在我的脑海中,我最难忘的老师就是我的小学老师。她是我的数学老师——陈老师。陈老师是个40多岁的人,个子中等,既和蔼,又严格,你一定产生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吧?
陈老师是和蔼的。在自习或课间的时候,她是那么地和蔼,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因为我的数学成绩好,所以是老师的得力助手。记得有一次,我上课听不懂老师讲的,放学便去问老师。老师听了,耐心地给我讲解,但我并没有听进去。老师一遍遍地讲着,丝毫不顾已经到了晚上6点半。等到我听懂了,这才肯回家。老师一遇到这种类型的题,就让我回答。久而久之,我再也不怕了这种难题了。
陈老师是严格的。在上课的时候,她并不许我们放错误,就连班里的“尖子生”也不例外。那一次,老师让我们背诵数学概念,那次,我认为这并不重要,所以没有去背。当老师在抽查时,我低下头,一副“老师别叫我”的模样,没想到,这样就露出了马脚。陈老师一下就点了我,我站起来,嘴里都是乱说的,结果被老师罚抄5次,我抄好时,交给老师,老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真让我失望,你怎么能这样这么不认真。老师布置的作业你怎么能不去完成呢?”陈老师是公平的,并不会因为成绩而偏心于谁……
陈老师,您是一位伟大的园丁!看这遍地怒放的鲜花,哪一朵上没有您的心血,哪一朵上没有您的笑影!
我的老师作文第32篇我的老师,她在我困难的的时候帮助我,在我走错路的时候把我扶到正确的道路上,在我生病的时候百般问候。
我的老师已经40多岁了,但依然非常的漂亮,她穿这一席黑色的长裙,她扎这长长的秀发,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好像能让人看透一切。
记得有一次,我在学校肚子痛和发烧,因为肚子太痛,晕过去了,那时下着大雨,我爸爸在广州,我的妈妈在重庆,没有办法赶回来,老师看着我痛苦的表情,连课多没上立刻把我背起来,把雨衣盖在我的身上,冒着倾盆大雨,把我背去附近最近的医院,去到医院老师帮我挂了加急号,过了几分钟,医生帮我检查完后,开了药,要去一楼拿药,那时电梯坏了,老师就重7楼往一楼跑,然后又上来7楼把我扶下4楼打针,护士配好药水后,叫我去打针,由于肚子太痛,走不了,老师立刻把护士叫过来,帮我打针,2个小时后,针水打完了,老师又把我背回家,我回到家后,老师把我扶到床上,我一躺在床上,立刻就睡着了,老师轻轻地走了。
第二天,我去到学校,上课的时候没看见老师,后来才知道,老师因为昨天冒雨把我背去医院,自己也生病了,我的眼眶好像有一股热流,眼泪立刻充满的眼眶。
虽然现在已经上初一了,但老师为我做的事情让我毕生难忘,我想说一声:“老师你辛苦了,老师谢谢您!”
老师为我们付出太多,也许你已经忘记了,也许你重未放在心上,但你回忆一下,一定会让你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老师,多么神圣的名字啊!老师为我们付出青春,为我们骄傲过,也为我们笑过,哭过,老师,请让我们记住我们人生中的每一个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33篇说起我最敬佩的人,那就是现任我们班语文老师的陈老师。你问我为什么在老么多老师之中选择了陈老师?这当然不是因为其他老师我不敬佩啦,其他老师我也一样敬佩,因为老师把自己所学的知识教给我们,我对所有的老师都非常敬佩。但是陈老师独特的教育方式与众不同,使我们原来不喜欢语文的同学变得喜欢语文,原来喜欢语文的同学变得更加喜欢语文。这就是我最敬佩陈老师的原因。
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一下陈老师。陈老师的鼻子高高的,上面架着一副眼镜,显得非常高贵,再加上那一身天蓝色的衣群,更是完美无暇。她的眼睛炯炯有神,十分光亮。嘴巴小小的非常秀气。
陈老师刚刚来我们班时,数学老师说过,这个老师的教学方法独特,你们一定好好学习。这句话令我以为陈老师很凶,但是上她第一节课时,我就对她刮目相看,她的课令我觉得时间过的非常快,一会儿就下课了,因为在她的课上我们都非常快乐。
记得有一次上课,他让我们自由朗读课文,我们就照着她的话去做。因为以前我们都是坐在自己的坐位上朗读,她看了就说:“小朋友啊,你们不知道什么叫做自由朗读吗?”我们争先恐后地说:“知道,当然知道。就是坐在自己的作为上读课文啊。”她说:“当然不是啊。自由不一定要一个人坐在自己的坐位读书,还可以走出坐位,找自己的好朋友、好伙伴一起,如果不想找朋友、伙伴,也可以走出坐位,一边走路,一边读书。这样不就有趣多了吗。”后来我们按照老师的办法自由朗读,不但学到了东西,还可以互相纠正自己错误的读音,岂不是两全其美吗。老师这个读书的方法真好。
陈老师,您真是值得我们敬佩的好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34篇六年的校园生活中,有许许多多优秀的老师都存入我记忆的长河中,但有一位老师给予了我无限的关爱。那就是我的语文老师—盛老师。
六年来,盛老师一直教我们语文,和同学结下了深厚的感情。她的个子高高的,同学们都知道,她为了教学事业是多么操劳。她朴实大方、和蔼可亲,深受同学们的爱戴。
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老师就把我叫到办公室,我心里想:这次肯定要挨批评了。我来到盛老师办公桌前,她跟我一起分析我试卷上的每一个错误。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是我粗心大意丢了分。
下雨天的时候,同学们几乎都成了“落汤鸡”。这时盛老师经过,却说“衣服湿了,容易着凉,以后下雨天记得带好伞!”这时一阵风吹来,我感觉到一阵阵凉意,但心里却热乎乎的,这是多么微小的事,盛老师却放在心上,她是多么关心、体贴学生呀!
盛老师,您为了我们是如此操劳。您像一盏灯,为我们照亮了前途;您像一根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盛老师,我爱你!
我的老师作文第35篇偶像,是在你眼里闪耀的一颗星;偶像,是你在台下热烈欢呼的对象;偶像,足以成为你前进的动力。
我所崇拜的偶像,不是在台上费尽力气尖叫唱歌、热舞的歌星,也不是坐在书桌前像书呆子般写作的名作家,更不是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一直喊着“卡”的导演。没错,我的偶像,正是在学校教书的老师们。
我崇拜的偶像是我的导师。他是一个既勇敢又睿智又大方的老师,怎么说他勇敢呢?是因为他为了让我们快乐,打破了校规,在上课时,带学生们下去篮球场打球;尽管接到一次又一次的警告,他却毫不惧怕;怎么说他睿智呢?他在我们有困难时,总会想出明智的办法来解决,而且,当我在功课上有困难时,他都会跳出来解决我的疑难杂症!有怎么说他大方呢?尽管他家境并不富裕,他都会买饼干给我们享受,而且,在每个星期的某一天,他都会结算一周下来各组的分数,并依名次发放用自己的钱买来的东西,让我们享用,所以,我们对他常怀感恩的心。
我所崇拜的偶像,将来一定可以成为大家眼中闪烁得一颗星;而且,一定会成为推动我的人生像光明之路的那一股动力!
我的老师作文第36篇教我们的老师有很多。但令我印象深刻的非我补习班的王老师莫属啦!
王老师的外貌并不出众,黑色的长头发扎成一个马尾辫,大概20几岁。性格也温柔,和善。
记得有一次,王老师把我们带到植物园里玩儿,一边学习英语,一边玩耍。
我们玩儿的正起劲儿时,王老师温和的笑着说:“下面我们要用英语对话。”听了这句话,我们吃了一惊,我们连单词都不一定会,怎么说句子呀!
老师笑着说:“试一试吧,不会的问我。”于是我们便用生硬的语言说了起来。不一会儿,我变卡了带,篮球怎么说呀,我跑过去向老师请教。
球你会读,那篮球就是放在篮子里的球,连起来读就是篮球了。”我很快就学会了。以后再看到篮球这个词我依旧可以读的上来。
一次,我不小心打碎了老师心爱的花瓶,因为胆怯我没有跟王老师说,一整天闷闷不乐的,心里也一直下着雨。终于还是忍不住对老师说了,她先是一愣,然后笑了,说:“没关系的,一个花瓶能换来你的诚实,值了。”我顿时心里暖洋洋的。
老师,正是你的温柔,和善,让我觉得我对你印象深刻。
我的老师作文第37篇我的语文老师姓黄,叫黄衡汶,她也是我们的班主任。她乌黑的头发,一双又亮又大的眼睛,鼻梁上还戴着一副近视眼镜,看上去很有学问。黄老师不仅有学问,还很关心我们。
黄老师每节课讲得差不多,她上课能更容易的让我们理解重点部分和课文,所以我们很快就学完一篇课文。
黄老师上语文课的时候,她朗诵课文引人入胜。那天,上《师恩难忘》这课,黄老师朗诵课文,当她读到:“八枝,九枝,十枝。”时,我就感到那个小孩多么天真,可爱。
黄老师对班上的每个学生都很关心,不论成绩好、差,她都一视同仁。特别是我们班中缺少的一部分————肖子陵。开学第二天,肖子陵扯着***妈的衣服,不让***妈去拿椅子,黄老师就大声地对肖子陵说:“你先坐下,我才让妈妈不走!”你别以为黄老师在骂肖子陵,其实她想肖子陵早点离开***妈,回来学校上学,开开心心的成长。
我尊敬的老师有很多,但最敬佩的是黄老师。她能教给我们很多知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您的。
我的老师作文第38篇现在我已经上了初中预备班了,小学时期教我们数学的唐老师最让我难忘,虽然她只教过我们四年级和五年级。
记得四年级刚开学的时候,我满怀欣喜地来到学校上课,可谁知一上来就是摸底考试。要知道我一个暑假只知道玩了,一丁点儿也没复习呀!一发下考试卷,我就脑子一片空白,已经乱了阵脚,几乎是做一题错一题。好不容易挨到了下课,可没想到唐老师批卷子那么快,第四节课就发下来了。我一看卷子,顿时傻了眼,那么多的红叉叉,才考了68分。不知不觉地,我的眼泪已经像断了线的珍珠落了下来。我可是从来没有考过那么差的呀!后来唐老师把我叫到她的办公室,于是我做好了被训一通的心理准备,才进去了。可却大大的出乎了我的意料,老师非但没有训我,还语重心长地跟我讲道理。
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考过80分以下。
还有一次,老师生病了。原来清脆的嗓音变得沙哑极了,可她还坚持来到学校上课。虽然她的声音很不好听,但我们还是听得津津有味。
唐老师!虽然你已经不教我们了,但我还是非常地想念你,喜欢你。就算我上了初中、高中、大学或是参加了工作,我还是会一样的喜欢你、想念你的!
我的老师作文第39篇在步入初中生活前,我的内心总是忐忑不安的,担心新的老师会不会太过严厉?会不会总是板着一张严肃的面孔?这些问题在我脑海里徘徊了许久,期待着开学,期待着见到新的老师,却又担忧着,担心老师们会如上述那样。直到见到了所有老师,我一颗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下,得以安定。
在我的印象中,每一位老师都很好,有几位实在令我印象深刻——其中有一位便是生物老师。
从第一印象来说的话,生物老师做事很干练,从不拖泥带水,因此我们也不怎么敢在她面前暴露出拖拉的性格,该什么时候做完什么事就什么时候做完,这也使我们做事的速度得到了有效的提高。
虽然在课上,生物老师不怎么开玩笑,总是说着“时间很赶”之类的话,但课后的她,却和在课上截然不同。
偶尔有几次生物老师批改完作业时,正逢中秋,国庆,作业本上就会出现一个淡淡的印章——比如中秋节时“中秋快乐”,国庆节是“举国国庆”,每次看到这些印章的时候,我都会不自觉的笑起来,在心里默默的说一句:“生物老师真的很可爱。”
还有一次我去办公室时,生物老师似乎在和地理老师聊天,聊的什么我不知道,只是听到了生物老师突然拍了一下手,发出“啪”的声音,我正准备出去,听到这声音时吓了一跳,下意识回头看,就看见生物老师比这“耶”的手势坐在椅子上对着地理老师手舞足蹈,我“噗嗤”一声笑出来,心里想的还是那句话:“生物老师真的很可爱啊。”
即使我们去实验室时碰坏了器材,她说也不会让我们怎么样,只要如实告诉她就好了。
生物老师好像很喜欢喝奶茶的样子,每次我去办公室拿作业时,都会看见她的桌上放着一两杯奶茶呢。
虽然生物老师上课的时候有些严肃,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高冷小仙女”,但我还是那句话:“生物老师真的很可爱。”
这就是我们的生物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40篇走进中学,一切都焕然一新,学校变了,同学变了,老师也变了,课程也变多了。新添了许多课程,课业加重后,所有的课都要视为主课。其中,英语、美术和音乐是我最喜欢的科目,倒也不是因为我的兴趣,而是老师上课有意思。
当我第一眼看见英语周老师时,她就给我一种亲切感,笑起来如沐春风,眼睛大而明亮,戴着一副黑色的眼镜,尽是老师的威严,她很少会说我们,除上课太吵或者有同学没有完成作业会大声吼两句,其他时间都是笑面迎人。周老师上课很意思,她会和我们互动玩游戏,因为要是读错了单词,全组会扣一分,全班都会热血沸腾,为组争分。
全校的老师中,我认为最漂亮还要数我们的美术老师了,老师她有一双清澈的眼睛,长着樱桃小嘴,头发长如帐幔,令我羡慕极了,若是穿上汉服,一定好似天女下凡。也许是因为教美术的缘故吧,她的身上有着文艺气质,端庄优雅,从不大吼大叫。老师讲课会给我们讲解这种艺术的起因和流传,并且让我们欣赏别人的作品来借鉴。
我们的音乐老师也非常漂亮,但她身上带着一种欧洲贵族的感觉,但我并不喜欢西洋乐曲,我要忠于国家。仔细一看,你会觉得她长得很像一个知名女歌手,她有一双大眼睛,挺鼻梁,喜欢盘发,声音像银铃一般好听,真所谓天籁之音。记得我们第一次去音乐教室时,因为我们非常吵,一直叫安静也不听,就站在钢琴后面,盯着我们,不说话,气氛顿时冷了一个八度,等到我们安静下来,还沉默了足足五分钟,然后问我们还吵不吵,接着继续上课。
我们的这三位副课老师虽然所教科目不同,但是她们都是在尽心尽力的教导我们。
我的老师作文第41篇在我们生命里,会遇到许许多多的人,可能是熟悉的朋友,也可能是陌生人,在这些人中,都有属于他们职位,可我今天要说的这位人呢,他是我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人。
他十分的健壮,那宽厚的肩膀像棵大树一样为我们遮风挡雨,还有个大大的肚子,也许是个啤酒肚吧,他常常戴着一副透明的眼镜,时不时还会出现个双下巴呢!他穿着朴素,不是特别夸张的,经常看到他穿宽松的运动衣,下衣一般是系根皮带的卡其色裤子,鞋子呢!一般是皮鞋或是运动鞋,这穿着,似乎他挺喜欢运动的。
他呢,有几个小特点,首先是进班的时候手里一定会拿着一瓶水杯,不过这个水杯里泡的东西实在是多,而且还不重样呢!有菊花,有柠檬,有枸杞,有红茶……可见他是多么喜欢喝水啊!
还有个特点是,他非常喜欢用南昌话,有时上课时会冒出一句南昌话来,常常引得我们狂笑不停,因此,我还特别记下他常说的口头禅
“鼻涕泡”“神头”……是他的口头禅,我觉得这是他给我们一种学习解压的方式吧,反正我认为上他的课特别有趣!
最后一个特点是,他写的字非常漂亮!常常板书课文用了4个黑板,而且看他写的字简直是一种享受。这是我要向他好好学习的地方。
他的特点还有好多,但让我最感动的是记得有一次,有位同学没带饭卡,但正在中午吃饭这点儿,一上午的课,谁不饿才怪呢!闻着食堂阵阵飘来的饭菜香味那位同学的肚子一声一声地叫着,好像在说“我好饿怎么饭菜还没到啊”正好“他”在一旁看见了就问了一句“怎么不吃饭啊”这位同学说“我的饭卡掉了”“他”一听就连忙把自己的卡拿出来,帮他刷了一份饭之后这位同学“狼吞虎咽”的吃下饭去,“他”却在一旁,笑着走开了,虽然这饭不贵,但是“他”的这种行为让我非常感动,他就是————我们的语文老师,方老师
啊!老师让我们一起度过这美好,充满憧憬的三年吧!
我的老师作文第42篇步入初中,我又激动又紧张。远远地走来了一位高大的老师。啊,他就是我们的新老师——方老师吗?方老师带着一副眼镜,双手插在口袋里,一副很严肃的样子,我忽然有了一种亲切感,他和我的父亲是如此相似!
上课时我惊叹于他的板书是极为端正、工整,看到那一黑板干净、秀美的粉笔字,我也羞愧了,开始决心要好好练字。
哎,这个方老师吧,说严厉也不严厉,说慈祥也似乎没有那么慈祥,怎么说呢?举个例子吧:对于我们的学习,他是很严格的,上课时有人不专心听讲,要骂;作业完成的质量不佳,也要骂。可他也不是死板的,方老师在课堂上有时自己也很活跃,这一点就令我十分敬佩了。
我知道我的作业不是质量很高,我也知道在语文课堂上我不是听讲最认真的那个,我更知道老师对我一定是不满意的,我也在努力,努力地变得更好。
方老师其实与别的老师不同。他的批评是恰到好处的,是一针见血,他的鼓励也是恰到好处的,不会使人,骄傲也不会使人自负。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学科是什么?我会斩钉截铁地答道:“语文。”现如今,这种幽默不失风度的老师已经不多见了,我幸运地遇见了一个这样的老师,这也许是我此生最幸运的事吧。
我很感谢您,方老师,您让我体味到了语文学习中的真正乐趣。啊,老师!虽然您不是我的班主任,但是您真是我从小到大遇见的最好的老师!我不管您是怎样想的,那一手漂亮的板书,将永久刻在我心田之上。
感谢您,我的好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43篇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题记
“学春蚕吐丝丝丝不断,做蜡炬照路路路通明”。千百年来,多少人把教师比作春蚕,蜡烛,在他的呕心沥血,无私奉献中,又有多少祖国的花朵成为九州华夏的栋梁之才!但谁又能知道,这其中包含着多少汗水与泪水,也许老师那丝丝白发,斑斑皱纹也就是最好的见证了。
银白短发,带方形眼镜,喜欢穿衬衫,肚子略微突出,比作怀孕四周的孕妇也算是很形象了。经常抽烟,谈吐幽默,说到这里大家可都不陌生吧,他就是我的语文老师—方老师。
从小学到初中,见过的老师可谓是数不胜数,听过的课程那也是不在话下了,因此,我也知道严厉是每位老师必备的“武器”,用戒尺打手心那就是老师们的“杀手锏”了,可方老师却是个特例,严而不厉也就是他的教学风格。
“刘玥池,你这个小姑娘怎么像从乡下来的呀,一点规矩也不懂”,只见方老师用力地把书摔在课桌上,邹着眉头,怒目圆睁着“站起来”,方老师拍着桌子大喊道,刘玥池也没说话,讪讪地站了起来,“唉--”,唯听见一阵叹息,良久,他便又道“上课的时候就应该专心听讲,老师并不想生气,也不想体罚你们,你们想,如果老师在讲重点的时候,你一个人回头不就什么也没听到吗,老师也是为你么好”。
对啊,方老师以为是为我们好,老师也快年近50了,带了两个班,还是一班的班主任,可他并没有觉得辛苦,尽心尽责地教好,每一位学生,对我们严厉却不体罚,这也是很少老师能做到的,我们难道不应该尊敬他吗?
每一位家长都有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期望,方老师也不例外,教育我们就像教育自己的孩子一样,为我们操碎了心。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同学们,你们也要树立远大的志向,好好学习……”老师用手轻拍着大腿语重心长地说“老师有一届学生,他们都考到清华了,老师希望你们也能像他们一样……”
就在不知不觉中,下课铃声已响起,我立刻拿起作业本冲向老师办公室,却见老师望着电脑发愁,估计又要熬个通宵了吧……
鲜花感恩雨露,因为雨露滋润它的成长,老鹰感恩天空,因为天空让他翱翔,而我要感谢您,是您用浓浓的师爱伴我一路成长。
我的老师作文第44篇有一种恩情终生难忘,有一种教导受益匪浅,有一种关怀滋润心田,有一个名字刻在心间,那就是老师。
老师是红烛,照亮别人而把自己燃烧;老师是园丁,培育桃李开遍天涯海角;老师是火种,点燃了学生的心灵之火;老师是石级,承托着学生一步步踏实地向上攀登。老师,您用语言播种,用粉笔跟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用爱播种春天,播种理想,播种力量……您的爱,太阳一般温暖,春风一般和煦,清泉一般甘甜。您的爱,比父爱更严峻,比母爰更细腻,比友爰更纯洁。
教我们语文是李老师。李老师知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上起课来总是那么轻松,活泼生动,我们尤其爱上她的作文课。她讲起作文来总是那么风趣,幽默,引人入胜,使我们兴趣盎然。老师不仅课教的好,而且人也很漂亮,老师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眼睫毛,她的鼻子棱角分明,最好看的是老师那两排牙齿,洁白整齐,就像两排银白色的珍珠,闪闪发光。
老师为人很温和,这一点在上课时可以看出,老师上课时语句幽默,使同学精神抖擞,老师会不厌其烦地为你讲解每一道题。在你伤心失落时,老师总会给你加油打气。那一次,我考试没考好,十分沮丧,感觉花不再艳了,草不再绿,天不再蓝,鸟不再叫,眼前的一切,在我看来,都不同往日……这一切被老师发现了,她鼓励我说:“不要灰心丧气,你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努力学习,老师相信你,下一次你一定可以考好!”听了老师一番劝告,我下定决心加倍努力学习。
如果世界上没有老师,人类将永远陷入混沌。所以让我们手牵手,弓下身,对老师说一声:“谢谢您!”
我的老师作文第45篇如果老师是一棵参天大树,那我们就是一片树叶;如果老师是太阳,那我们就是迎着太阳的向日葵;如果老师是蔚蓝的天空,那我们就是一朵朵白云。
她就是我最爱的老师—周老师。
周老师美丽极了!模特的身材,特别喜欢扎马尾巴,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在我们不听话的时候,那双眼睛从温柔瞬间变成严厉,似乎在说:“别讲话了,小心放学留下来。”
周老师不但美丽,而且能歌善舞,才艺双全。
周老师的舞蹈跳的特别好,不但的过成都市一等奖,而且参加全国舞蹈大赛还得了第三名…可厉害了啦!
周老师特别关爱我。
记得起去年暑假的一个星期六,奶奶去世了,我特别伤心,周六下午跳舞时也有气无力。周老师见状,连忙走过去,摸着我的头,笑着说:“睿曦,你怎么了,没精打采的,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忍不住的低下头,小声抽泣起来,周老师一边为我抹眼泪,一边对我说:“睿曦,你先去后面板凳那里去坐一会儿,缓解一下情绪,等会儿放学我为你补上这个节课。”
放学后,同学们都走了,只有我一个人留在了教室,我低着头,静静地从板凳上站了起来,慢吞吞地来到周老师面前,周老师拿起自己背后的一个粉红色小板凳,坐了下来。周老师拉着我的手说:“睿曦,你怎么了,给我说说吧!”我点点头,便一字不差的说了出来,说着说着,一下子扎到了我的伤心处,便哭了起来,我哭了一会,便抬起头,对周老师说:“周老师,我们开始练吧!”“好啊。”周老师微微一笑,对我说。
我站在地板上,跟着周老师练起来,忽然一阵清脆的铃声响了起来,周老师拿起手机,打开免提,一边教我舞蹈动作,一边听电话里发出的声音:“佳薇,你去不去听演唱会,有你喜欢的偶像…”“这…”周老师显得有一丝犹豫,我便拉拉周老师的衣袖,说:“周老师,你去吧,你已经把我教会。”“不行,今天暑假班的最后一节课,下周六就考级了,你还有很多动作和节奏都不熟练。”周老师对着电话坚定的说:“不去了,你们自己去吧!”还没等老师说完,我便已热泪盈眶了。
周老师,我爱你,我不仅爱你教的舞蹈,更爱你那颗让我温暖的心。
我的老师作文第46篇老师在我们的心目中是善良的,温柔的不打骂学生的。但我的语文老师兼请班主任却是异常的“粗暴”呢。
她姓杨,一头卷发披在肩上,眼睛很小却很有神,好似两颗闪亮的黑珍珠。我们见了都害怕,因为他戴着反光的眼镜,不知何时那恶魔的目光就会盯上你。杨老师在嘴角上有一颗痣,就像天空中的一轮红日。
杨老师有时很严厉,有时又很温柔,有时细腻,有时又很粗暴,喜怒无常,真是让我们班的同学又爱又恨哪。
如果我们班的同学哪项作业没做完,杨老师立刻大发雷霆火冒三丈。他会在课堂上把没有写完作业的同学名字念出来,痛批一顿,再让他们在一天内补完上交。如果没有,哼哼。你就可以再多写两遍呢。但有一天突然她温柔了,她笑眯眯地走上讲台对大家说:“谢谢同学们送的礼物,老师很感动。”我们相视一笑。原来那天是教师节。同学们都送了老师礼物。
他也会让个别同学在全班面前出丑,就连我也不例外。有一次。我们练习大合唱,我正在和同学们讲话,却没有注意到杨老师阴沉沉的脸向我走来。正说在兴头上,突然脑袋被打一巴掌。正要生气,看到却是杨老师。嘴里的话被咽了下去。老师身后,有很多同学在窃笑。我羞愧难当,老师训了我一通转回身走了,我举起手手挠挠自己的脑袋,却不料老师回过头来,把我的动作看成作恶作剧手势,又扭回来,照着我的头就是一巴掌,把眼镜都打掉了。我向她解释完了事情,她也不说一声:“对不起”。转身就走。看着她的背影。心里边无奈的苦笑着。
这就是我的“严厉”的杨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47篇生活中有很多人值得我们敬佩,每个人都会有一个敬佩的人,而我敬佩的人是他们——我的老师们。
他们就是日夜为我们的学习操心的老师。老师肯定不陌生吧,有些老师经常备课,备到连饭都来不及吃,因为想让我们学得更多,会的更多,我的数学老师就是一个例子。
他不仅要教两个班的数学还要跟车,下午跟车完后回到学校时,第一节晚自习铃声就想起了。所以他也来不及吃完饭了就要来给我们上晚自习,一上就是四十多分钟,在这期间还要饿着肚子给我们讲课。一般人肯定受不了,况且吃饭时间不规律对胃也不好啊。
不仅是我的数学老师,我还发现有很多老师也是这样。
特别是我们可亲可敬的英语李老师。平时,英语老师只会让我们做一些学校让做的练习,可一到考试前,英语老师也很用心的把一些经常考的题和一些知识点写好,记好。
然后再告诉我们一些做题的技巧,还会嘱咐我们字要写好。特别是在考试前,老师会把考试范围的语法,知识点全部整理好,给我们复习记得在上学期的期末考试前。老师就帮我和其他4个成绩较好的,进行一个特殊补习,在我们上次科的时候,老师会让我们到外面帮我们巩固单词。在中午午休的时候,老师会让我们到办公室帮我们复习语法,知识点。
有时老师会有事,没法给我们上课,这个时候,老师会提前告诉我,告诉我在她不在的时候,要做什么题,要读什么,要完成什么。老师都会提前告诉我的,让我把她交代的工作做好,在做好这些工作的前提是成绩不能退步,反而要进步毕竟我是英语课代表。英语成绩也绝不能差,当然了,其他科的成绩也不能差啊!我们的成绩和进步一定要对得起老师辛勤的付出。
老师,一个多么值得我们尊敬的人啊!他们为我们的学习日夜操劳,你们说,我们应不应该好好学习,不辜负他们呢?
我的老师作文第48篇我遇到过的老师数不胜数,在我的印象中,有的美丽潇洒,有的相貌平平,有的朴实憨厚,有的文质彬彬,有的慈爱善良,有的苛刻严厉...有的如一缕清风,瞬间而逝,有的却似一道刻痕,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坎里。
他,可谓是一位两面人。一面朴实憨厚,一面苛刻严厉却又不失风趣。他就是我的小学语文老师李东全。
那时候,因班主任不舒服请长假,只好由李老师暂带我们班。有一件事情,不知道值不值得提起,当时好像是夏天来着,而且对于我们而言是一个重要时期。
当时,身为一名组长的我,正在发这组的作业,发到姓郭名一山的人时,就给我来了句:“母鸡。”当时我听了很生气,但脸上丝毫没有流露出来。
我趁他在那里东张西望而没有注意到危险即将到来的时候,狠狠地拍了他一下。他一脸委屈的眼神就望着李老师,说:“看,伍琦她打我。”
当时的我才恍然大悟,发现这是课堂,课堂呀。李老师可是再三强调过不许打架的。心想:糟了,会被老师说的。脸上流露出一脸惭愧的神情。
可当李老师回话的时候,全班都笑了起来,我和李老师也不例外。
只有他一副愣在那里的表情,还说了一句:“那还是算了吧。”李老师说:“那你去问一下伍琦她为什么打你。”当时的我,惭愧这个词早已随风飘去,一副得意扬扬的样子油然而生。
这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却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要知道,如果是其他老师的话,说不定早就在听老师絮絮叨叨的话语了。
我的老师作文第49篇在众多的老师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学数学老师沈老师。沈老师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吐出的都是一大堆幽默逗人的话语。最有趣的是他那头茂密的头发,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小鸟巢,这两个可是他的“基础配方”。
沈老师是我在小学四年级时到来的。他刚来时,我们都对他那一头茂密的头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他的头到哪里,我们的眼睛就看到哪里,沈老师看我们的眼神总是紧紧地盯着他的头发看,他会有点小生气,说:“看什么看,我头上难道有答案吗?还是有小鸟住在这上面?”顿时我们班哄堂大笑。
当沈老师在讲解难题时,有些同学缩头缩脑地做小动作。沈老师就故意叫他们站起来复述他的讲课内容,他们瞬间吓得蹦了起来,我可以想象得到那几个同学心都快跳出来了吧。在我们背诵的时候,他们总是滥竽充数,殊不知,沈老师全部看在了眼里。他镇定地说:“你们干脆带着降落伞去跳楼。我嘛,买块豆腐墙去撞算了!”沈老师的一番话就像引爆炸药的导火线,瞬间“引爆”全场。当我们笑完时,他还优雅地做了一个音乐指挥结束的手势,再次把我们逗得前俯后仰。
沈老师的课经常让我们在课堂上发出欢快的笑声,让别的班级的同学很是羡慕。他的“逗功”。
带着我们轻松愉快地度过四十分钟。使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期待他的课。因为喜欢,所以我们的成绩也那么优秀。我相信经过多少年,我们也不会忘记他,因为他的幽默风趣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我的老师作文第50篇我的身边有许多好老师,但让我印象最深的还是方老师。
方老师是我们的数学老师,她对我们的要求很高。以前我认为方老师是一个特别严厉,凶的人可那件事让我改变了我对方老师的看法。
记得在期中考试之前,我的数学成绩下降的很快,方老师也很着急,怕我考不到好成绩。于是,她给我的妈妈打了一个电话,跟她说了我最近的学习情况很糟糕,希望家长能帮助她一起提高我的数学成绩。
妈妈放下电话后,对我语重心长的说:“你可要好好学习了,你看,老师都打电话来了,她还帮助你找原因,这说明他很负责任是位好老师,你可要好好珍惜啊!”我点了点头,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在期中考试上考出好成绩!
在这之后的日子里,老师在我遇到学习上的困难时,会及时帮助我,在家中,家长也很配合,总会关心我的学习情况,辅导我学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我的努力和家长的帮助下,我在考试中,考了90分。
我高兴地走上讲台,接过试卷后,方老师笑着对我说:“李晓玲,不错嘛,看到你的进步了,要继续努力哦!”
这句话是我干学心里暖暖的,方老师真是一位负责、温柔、贴心的好老师呀!
这就是我的数学老师——方老师,一位负责、严厉但有时也很温柔的好老师。
我的老师作文第51篇我的涂老师,今年三十多岁了,高高瘦瘦的个子,戴着一副眼镜。他教过好几届的学生了。
星期一,按以往的惯例是小组长检查作业了,然后把没完成作业的同学的名单交给老师。今天我们班又有几个同学没有完成作业,嘿嘿我以为老师要把他们揍一顿,可是老师却没有打他们,而是让他们把作业抄2遍,然后交到老师的办公室里,这就是我们严厉的涂老师。
又到写作文的时候了,可是这次的作文题目和以往的不一样,内容是班干部竞选。在写作文之前,老师先把原来的班干部全部给撤了,然后叫我们把竞选稿明天交上来竞选。一开始我只想随便写一下,反正没有人会选我当副班长的,后来我又想就算没有人给我投票我还是要认真的去写这个竞选稿,毕竟是重在参与。当天晚上我就把竞选稿写好了。第2天上台竞选的人有10多个优秀的,我把我的竞选稿念完了,我以为没有人投我的,可是不在我的意料中,我的票数和另一个同学一样,在讲台上个个都比我优秀,老师为什么为什么还让我当副班长呐,因为他是公平公正的老师,他就是我的涂老师。
老师您就像是一只蜡烛默默燃烧,您就像一只粉笔默默为我们牺牲,老师您就像我们的亲人呵护我们,老师您的船舶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您就像闹钟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们。老师,我衷心地祝福您。
我的老师作文第52篇有人说,老师是园丁,默默地打理花园里的一切,也有人说老师是春蚕,用那珍贵的丝编制我们的梦,还有人说老师是粉笔,牺牲了自己,留下了知识……
三年级时,我们的班主任换成了顾老师,如今他教我们已是第三年了,老师的眉毛黑黑的,鼻梁上戴着一副眼镜,两只眼睛在镜片后边闪着亮光,有着标准身材,有时很严厉,有时又对我们很好。顾老师备课认真,虽然每天辛辛苦苦上了一天的课,累得筋疲力尽,但还每天坚持备课。顾老师上课总是那样丰富多彩,每一堂课都让我们进入了一个多彩的世界,在顾老师的教育下,我们的知识也逐渐增长了很多。
在上课时,他讲起课来滔滔不绝,朗读起课文来声音异常洪亮、动听,有时还会问一些课文里的问题,比如:某个词语是什么意思,某段话是什么意思。如果做也没有在老师规定的时间内做完,那老师一定会盯着他写作业的。现在老师比以前三、四年级更严格了,如果有老师放学布置的做没做完,或没做的话,老师一定会打电话给家长的,我记得那一次,我预习功课忘记标自然段序号,老师说:“第一次我就不打电话了,第二次就要打了,我这次就发个短信。”
如果没有您思想的滋润,怎么会绽开那么多美好的灵魂之花啊,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有谁不在将您赞扬!
我的老师作文第53篇在我的脑海里,记忆的沙滩上,有我走过的一串串长长的脚印,有的被海水冲淡;有的甚至消失,但是有的脚印,我走得越远,却陷得越深……
还记得,在我读小学的时候,教我们班的张老师,同时也是我们的班主任。她的年龄不小了,但是声音依然很动听,厚厚的镜片下那双眼睛闪耀着一种光芒,让人感觉她随时随地都充满了活力。
她不过分讲究穿着,但从她的身上能感受到一种朴素的美丽,她很热爱语文教学,讲起课来神采飞扬,自己完全沉浸在了自己的讲课中。语调随着课文情感的变化而变化。虽然在这所学校她算不上严厉,但上她的课时我们总是很安静,而且我们班的大部分同学在她情感的渲染下,都喜欢上了语文,所以那个时候我们班的语文成绩是远超其他班的。
那是一个沉闷的午后,蝉在树上唧唧喳喳的叫,我们班正在上下午第一节课---体育课。做完操后有一定的自由活动时间,在自由活动时,我和其他几个同学在操场上玩游戏,我跑着,突然摔了一跤,接着便感到一阵剧痛从手直喘脑门,我开始有血不断流出。
同学们都吓得不知所措,张老师第一个奔跑过来,看了我的伤势后,果断地抓起了我的另一只手飞快朝离学校最近的医院跑去,而第二节课,正好是张老师的语文课,在医院里包扎伤口的时候,张老师还在不断地问我痛不痛,哪里痛。问得比医生还要细致。在处理好我的伤口后,张老师的语文课也错过了。
还记得我们毕业典礼的那一天,张老师在讲台上,一向睁一只眼一闭眼就能说出一大堆课文诗词地她,都变得语无伦次:那个,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忘了老师,争取考上好的大学……一定……不要忘记,老师……然后低下头,教室很安静,安静得能听见老师轻轻地啜泣。我也在那一瞬间,看见了我6年来从没有看见过的----张老师的眼泪。
这就是我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纯洁朴素,热爱自己的事业,关心学生,也是一个普通人。每当我回头看我走过的足迹的时候,我都想要高声呼喊:张老师,祝您好人一生平安!
我的老师作文第54篇我们的班主任是一位平易近人、和蔼可亲的好老师,她高挑的身材,清瘦的脸庞上总是带着微笑。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眼神中透露着淳朴、温情,她为教育事业尽心尽力,时时刻刻关爱着我们。
记得一年级刚开学,高老师任我们的班主任,那时我们对老师十分陌生,非常胆小,上课举手的同学几乎没有。我更是胆小,低着头一边想问题,一边担心着:会不会叫到我呀?“周烨能!”老师恰好点到了我的名字,我把头埋得更低了,几乎快碰到桌子,脸红得像个苹果,但是“军令如山”,我还是慢慢地站了起来,结结巴巴地回答着,声音小得像蚊子叫似的,我似乎成了一只受惊的小鸟。
这时,老师不但没批评我,还亲切地对我说:“回答得很正确,声音再响亮些,不要紧张,就更好了。”我看着老师那充满鼓励的目光,鼓足勇气,响亮而流利地回答完了问题。老师树起大拇指表扬了我!就是这课堂上的第一次,使我们感受到宽松的课堂氛围,以后都能积极地举手发言。
高老师,您讲的课,是那样的精彩,吸引着我们一双双渴求的眼睛。又是您,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教导着我们,用您的知识浇灌着我们,您为我们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啊!
高老师不但对我们和蔼、可亲,而且像我们的父母一样关心着我们。
有一次在体育课上,大家都玩得十分开心。突然,我们听到一阵叫声,大家都跑了过去,原来是孙宏宇摔倒了,摔得挺严重,额头触到了石头,破了2、3公分的一个口子,顿时鲜血淋淋。一些女同学被吓哭了,有一位同学火速去报告高老师,另一位同学想把孙宏宇头上的沙子冲洗掉,就小心翼翼地扶着他来到水龙头旁,正要拧开水龙头时,高老师三步并两步地赶到了,着急地说:“千万不要冲洗,水中有细菌,容易感染,快!快!我送你上医院!”然后果断地用手按住鲜血直流的伤口,把头抱在了自己的胸口。鲜血顿时在老师的胸口开了花。此时,孙宏宇再也控制不住激动的泪水,眼泪唰唰地流了下来。
是啊,刚才在摔疼的一爱间,他体现了男子汉坚强的一面,没掉一滴眼泪,而此时,缺少母爱的他被老师的真情和亲情包围着。更让他感动的是,在以后的日子里,高老师主动承担了送他上医院继续治疗的任务,直至伤口痊愈。
我的老师作文第55篇教过我的老师很多,给我印象最深的就要属奥数班的降老师了。他是位身材瘦高的男老师,有一双大大的眼睛,穿着朴素,可他的课却讲的生动有趣。
降老师喜欢和我们一起在学中玩乐,而又在玩中学习。记得在降老师讲计算年龄这类算题时,无论做什么样的算题都需先画图。“嗯,刘子璐、樊江鑫上来画图这道题图。”降老师说道。于是我胸有成竹地上了讲台,画完之后,安心地等待老师讲出该题的正确答案。而降老师并不急于给出答案,他先从这类题的主要含义及关键的切入点开始讲,讲着讲着我觉着有些不对劲,呀,我原来的思路错了,黑板上所画的图自然也错了,我感到很失落。这时降老师却说:“刘子璐你只落了一段吧!没关系,下次注意点就行了。”就这样,通过上降老师的课促使我大胆发言,积极思考。
降老师就是这样会宽容我们的人。他经常启发我们独立思考,互相比拼效率。在课堂上他善于鼓励不爱发言的学生,勇于和他争辩,甚至允许学生在他讲课时打断他的讲话,进行提问。只要学生所说的和所做的都是与课程有关,他会认真解答或参与讨论。我慢慢地不怕发言了,不怕说错,不怕因回答不正确而引起老师和同学们的笑话,更不会觉得丢面子。如果我说错了,降老师会告诉我为什么错。有时他会装作不知道,让其他同学来纠正错误。有时为一个问题我们甚至可以找到几个不同的解决办法,老师会告诉我们那种方法更好、更简便、更巧妙。啊,我突然觉得奥数是一门非常有趣的课程。
降老师的课让我觉得很轻松。上课时如果有同学不停地说话或发表意见,降老师不但不会批评你,还会表扬你积极思考,然后提醒你注意发言的时机。在我上课期间老师没生过一次气,也没有严厉地批评过一个人。有时上课我还老盼着快点下课,因为下课就能和老师玩了。于是我就充分地吸收知识,学会每一道题。有时我们觉得他与我们差不多大似的,很好玩。也许正因为这样我们有什么想法才可以大胆地告诉他,共同实现掌握知识的目的。
降老师就是这样一个和蔼可亲的人,他的独特教学方法让我们愉快地学到知识。
我的老师作文第56篇考试之后分班,换老师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了。
从前的政治老师是个高高瘦瘦,长得很清爽的大男孩,戴着一副金边眼镜,说起话来轻声细语的,似是怕吓到我们这群无知的孩子。很多时候,我都想冲他大喊:“老师你放声来吧,我们都不是胆小的娃啊!”但终究是没有勇气的,除非借我几个熊胆。
现在的老师,四五十岁,依旧戴了一副眼镜,却并不给人以斯文的印象,反而显得不伦不类,让人想笑,却又笑不出来。
第一次上课,看了他那模样之后,我给他两个字的评价“猥琐”说实话,他长得就像一个猴子,搞笑的是,穿着人的衣裳。我脑海中立马浮现出《西游记》中那个才从石头缝中蹦出的猢狲从商店里偷来衣服穿在身上,很滑稽却不自知。觉得,真的非常切合讲台上滔滔不绝唾沫横飞的政治老师的形象。
政治老师头发稀少,却硬要来个偏分,导致的直接结果便是一边的一小撮头发耀武扬威般的高高上翘。政治老师的嘴唇很大很厚并且是不同于常人的紫色,他的眼睛却和嘴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小如绿豆般,不过闪现着精明的光芒,也就平添了一份美感。
他说话的发音也与众不同,比如他说“上课”是“上阔”并且一句话中间停顿时间较长还有拉音的癖好,私下里我们都在猜测,老师究竟是外省人呢还是想说普通话却说不标准而走了调?
但随着第二节政治课的到来,慢慢的我对他的不良印象有了180度的变,因为我忽然发现“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句话真不是骗人的,是有一定依据的。
政治老师的教学水平还是应该被点赞的,至少比之前那个长相不错却没有多少内涵的花瓶强了n倍还多。
从前那个老师是从来不板书的,为我们上了大半年的课几乎就没有动过粉笔,只是放幻灯片啊放幻灯片的,刷刷的一面又一面,除了看到他手中的遥控笔的指示灯一闪一闪的之外,一无所获。
现在的政治老师呢?会把黑板写得满满的,并且告诉你重难点,然后为你一一分析解释直至你弄懂为止。
我忽然就有种与政治老师相见恨晚的感觉,也对自己之前没遇到好的老师从而荒废了那么长的一段时间而倍感惋惜,可是,叹息有用吗?没用,毕竟昨日不可重现,好好把握现在,且行且珍惜吧!
我的老师作文第57篇让我一生中触动最深的老师是一位乡村老师,她是让我一生中最受益的人。
还记得,有一次,我没有写作业。那是因为,有好多次,我忙忙碌碌地写完作业后,老师竟然连看也不看一眼。(那时我们还没有组长),有一次,下课后,老师毫无预兆地走到我的座位前,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不写作业可不好呀。”当时我惊讶得半天回不神儿来,冥冥之中我当时幼稚地觉得,老师一定是比孙悟空还厉害的神仙,别人干什么坏事老师都知道。从此以后,我更加小心了。
还记得,那几个月,我的作业总是最先完成,于是我就去让老师改,但我有个坏习惯,就是老师在那里忙其他事情时,我总是爱跺脚,因为我不想喊“老师”这个词,所以每次我都是跺脚之后再交作业的,终于有一次,老师对我说,跺脚干什么呀,你也可以喊老师呀!我的脸红到了脖子根,真是的,我为什么非得跺脚呢?喊老师怎么不好!从此,我对老师更有礼貌了。
还记得有一次,老师让我们练字,次次都是丁,从来没有得过甲。这次,我练完字后,拿给老师看,老师看后说:“这是什么字呀?回去再写一遍吧。”我沮丧地回到座位。这时,我们班的书法大王李永辉走到了我的桌前。“哎呀,看你这字儿写的是啥呀,来,我给你写一个,你瞅着这字儿写吧。”说着写了一个漂亮的楷书“八”字,我临摹后,看看还是没有李永辉写的好。我只好拿给老师,老师仔细地看了一阵儿后,指着李永辉的字说:“我觉得这个字最好。”我尴尬万分。从此,我更热爱学习了。
这就是我的启蒙老师,虽然以后教我的老师对我也有影响,可她教会了我一个习惯,一种态度,一个心情,是她,让我从无知变得爱学,从幼稚变得成熟,她撒下了一片希望的种子。
近年,我从同班同学李永辉那里得知她已从教师岗位荣誉退休,我衷心祝愿她幸福安康!
《红与黑》读后感1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2人生不仅要有梦想,还要信仰梦想,更要激励自己去实现梦想,良好的幻想,就是未来人生道路美满的成功标志,当个人的梦想与社会发生矛盾时,是顺从还是叛逆。
闲来无事,那就看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书能带给我们无限乐趣和精彩的故事。《红与黑》男主人公,出身低微,年轻英俊,智慧过人。他崇拜那破论,野心勃勃,渴望通过个人的奋斗跻身于上流社会,这是他的梦想。少年时代,他也常遐思万千,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幸被引见该巴黎的美女,以自己什么辉煌的事功博得她们的青睐。这个想法使他在痛苦中——他把自己的痛苦想得很深重——深感蔚籍时,在高兴时则倍加欢快。
几经周折,他终于在维璃叶市市长家当了家庭教师,同时也感受着上流社会的“生活”,于是男主人公于连与维璃叶市市长的夫人瑞那发生了恋情,被揭发后,于连远走他乡……年轻英俊的于连又走桃花运,与富甲一方的——拉穆尔候爵的千斤订婚。天啊,这是于连做梦都向往的生活,他将拥有贵族的身份、地位、名誉、还有娇美可人,性情高傲冷漠的妻子。他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就在此时此刻,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将要降临,迷恋他的瑞那夫人,竟然告发了他,他不怕功亏一篑,泻世报仇,枪击了瑞那夫人,结果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命运真让人不可琢磨,于连真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就在自己拼命努力争取一切荣华富贵的时候,就在自己为得到这样的生活感到幸福时,从天而降的大祸无情的带走了他的生命和一切。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于连看到了上流社会的污浊,他憎恨资产阶级的污和财富,蔑视贵族阶级的权威,同时也幻想自己能当维璃叶市市长,一定让公道、政,得到胜利,然而广场的尔虞我诈,也使他深受影响,因此当梦想与时的时代,社会,背景发生冲突时,他的梦想也随之破碎,命运的转折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命运就是生命中一切必然性和偶然性的总和,于连则是1830年时代的悲剧英雄。
《红与黑》读后感3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它简单的书名所吸引,“红与黑”?它究竟讲述一个怎样的故事?红又代表了什么?黑又代表了什么?带着这样的一些问题,我开始看这本书。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内容所反映的没有书名看起来那么简单。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的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于连,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但在我看来,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在小说的序言部分,我看到司汤达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这本书在五十年后才会被人所重新重视。这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4怎样,于连就在那里遇见了他初踏上社会以后的最初两个女人:女仆爱丽丝和女主人德莱纳夫人。这可是他的意外收获。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除了教拉丁文,他还会有意外之喜。
这样一副俊美面孔的年轻家庭教师,懵懂而一尘不染的样子,在充满风尘味的上流社会当中,当然就像是刮来一阵清新的风。这个可是市长大人的疏忽。以他的阅历,他早该料到往自己家中雇来这样一个美男子当家庭教师,登堂入室,接近内眷,会对家中的母鸡们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他却这样做了,只能说他确实愚笨,别无他法。与此相比,《蝴蝶梦》中的女人有先见之明的多。
女仆爱丽丝尽管很可爱,很纯真,但是和德莱纳夫人相比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了。就好像红娘和崔莺莺,两个美女,张生眼里自然只会有崔莺莺。
德莱纳夫人真的是一个可人儿。16岁情窦未开就嫁人了,又是富家女儿,娘家的钱财、地位都在当年的市长之上,她当初也算是下嫁了。偏偏她不仅仅有良好的教育,很高的素养,天生的美貌,更兼之有温柔善良的个性,和养在深闺未谙世事的纯真。这样的女人,实属人间尤物。就是女人见了都要忍不住爱她,喜欢她,更何况男人呢?!我见了都会神魂颠倒,不用说于连这样一个俊美的家伙。
和市长这样一个半老头子相比,于连无疑是新鲜的血液,天使一般的清新。不仅爱丽丝抗拒不了,德莱纳夫人也无法抗拒。差不多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他,随后就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没办法,谁说女人不好色呢?!
很喜欢司汤达对德莱纳夫人的描写,十足的可爱。当德莱纳夫人感觉女仆爱丽丝打算和于连恋爱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禁不住内心的煎熬,茶饭不思,患上了相思病。当病怏怏歪倒在床的德莱纳夫人听到女仆爱丽丝说于连拒绝了爱丽丝以后,这个可爱的夫人竟然不药而愈,马上有了胃口,想要好好的美餐一顿了!
而后,她怀着内心的那点私心被迫答应再为自己的情敌:女仆爱丽丝,去向于连游说的时候,天都知道她内心是多么不愿意。她只是应付差事,其实内心只想听到的就是于连对爱丽丝再次拒绝这一个答案。
《红与黑》读后感5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红与黑》读后感6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了“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
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会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由于心灵的引寻。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所以当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播出的时候,我认为它至少有一点做得很成功:保尔并不是样样都让人可圈可点的。所谓“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虫眼也没有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爱。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是个性化,尤其配上那副生动的面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
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爱的伎俩。
他本可以苟且活下来,但他拒绝了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这个故事会有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想做阅读理解似的分析过,我不管它揭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
同于连一样习蒂尔德也为我所欣赏,同那雷尔夫人相比,她没有那么贤良、虔诚,她有不可一世的骄傲和棱角,因此也使她失去了于连的爱情。其实,我到觉得她和于连有些相像,她希望受人瞩目却藐视那些追求者,她讨厌伪善的社会,追求幸福不顾一切,她曾经试着去爱某爵侯,但转念一想一段令人大哈欠的恋爱是多么令人可怕!
另外,在整本书里,每章开头都有贴切的题记,曼妙的语言,与正文之和谐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7这本书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小说,是一幅政治局面图,更是一出扣人心弦步步惊心的大戏。这本书就是《红与黑》。
它是现实主义小说的杰出典范。在书中,作者用尖锐的笔调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状况做出了冷酷的批判与真实的描绘。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兴起使“唯利是图”成为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福利机构转化为人们发财致富的工具;有宽裕收入的教士被培养为维护政权的棋子……着实是一个“阴谋和伪善的中心”。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奋斗者的典型。他的一生一直在干一件事: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跻身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为此他不懈追求,从小努力学习设法用智慧改变自己的人生,为了进入统治阶级,他拼命靠近中央机构。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义无反顾,从不言弃。他身份卑微,却心比天高。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倔强的声音:我要向上爬。他的执着,他的要强,使他摆脱了不被人奴役的命运。
于连还是一个拥有强烈的自尊心的人。当父亲要他到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时,他硬气地回答:“我不愿当奴仆,要我与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高高在上的市长把他当做奴仆一样训斥时,他不失风度,愤然昂首:“先生,没有你,我也不会饿死。”
在我的眼中,于连更是一个内外矛盾的两面人,抑或灵魂独立的守卫者。他既有反抗意识,又容易被屈服;既看重崇高纯洁的人格,又不得不遵守社会“潜规则”;他既热衷于跻身上流,又在善良本能的驱使下,在强权前“横眉冷对千夫指”,愤然而高傲的选择死亡,至死也不向卑污的现实让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面对人生最后的生死成败,他选择的是一种决绝的姿态。
于连,一个敏感而聪明,倔强又叛逆的形象。他为了守卫人格的尊严,面对死亡依旧面不改色,这是他无愧于自我的坚守,并不甘心的反抗,永不屈服的灵魂。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车轮,永远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而打破这种轮回的就是《红与黑》。而“红”与“黑”,两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颜色,在这本书中可能真的包容了世界的一切虚华。从此,不再平凡。
《红与黑》读后感8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是法国,亦是全世界文坛的重要书籍,今天我便来谈谈这部巨著。
小说一开始便用轻快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这个‘怯弱,脸上带着泪痕,有着白嫩皮肤,蓝眼睛’的朱丽安与优雅的德。雷纳尔夫人之间甜蜜而忐忑的爱情,以美丽而平静的韦里埃为背景。多么亲切、温柔的岁月啊!这爱情是纯洁、活泼的,就是雷纳尔夫人一点点道德观念的苦恼也没有影响小说流畅的自然之美,反而使它更美丽、传神了。两个人似乎在玩心灵的游戏,相互躲藏,嬉戏,雷纳尔夫人调皮、轻松、有时还不免有些咬啮性的小烦恼的心理,给这文字注入了活力与朴素的情调。但这平静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为人知,充满热情的野心,正如斯丹达尔在小说中所说:“朱利安,他那像姑娘般的脸,这样苍白,这样温柔,谁又能猜透他灵魂深处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呢?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也要出人头地。”朱利安最崇拜的人便是拿破仑,他向往拿破仑的“这种力量,这种孤独”。
但这种整日冥想的时光不会太久,朱利安到了巴黎上流社会,他认识到了虚伪、空虚与丑恶。贵族亲王们都轻视他,在他们眼里朱利安只不过是个服务的很好的仆人罢了。这个复杂,矛盾的灵魂在作者笔下刻画的入木三分,虚伪与热情、野心与理性混合在一起,《红与黑》的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阴暗与光明在人性中同在,这高明的写法即使在一句话,一个词中亦可感受到。
他却不准备为自己辩解,他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厌倦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度过了自己最后的时光,他成了一个洞察自己灵魂的人:
“我爱过真理……现在真理又在那里呢?”
“到处都是伪善,至少是欺诈,甚至最有德性、最伟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在一群虚伪的人中谋取名利,渐渐他亦变得虚伪,并且走向灭亡。他批判这个社会,他亦成为作者所批判的对象。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但它的悲苦之情是无人理解的。
“真理,严酷的真理”。丹东的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的扉页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红与黑》读后感9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
《红与黑》读后感10《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11这部作品在我随便翻阅书籍的过程中 ,看到过但是没有仔细看 ,只是看了个题目和作者的名字 ,在有一天的微机原理可见是 ,班级的一个湖北籍的同学在教室里调侃有关文学的事情 ,他问到了《红与黑》的作者是谁,我在一旁听到了,便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司汤达”。从他嘴里又得知她的名字原本不叫司汤达 ,这个名字是后改的,可是我查了 ,他的真名叫做司汤达 ,他的别名是亨利@贝尔。那个同学在聊天时,我脑子一直在想这个名著主要内容讲的是什么,但是始终没有想起来,(没看过的原因)。所以这是突然想起了 ,手边也正好有这本书 ,便开始了自己的孜孜不倦。
内容是漂亮的小伙子于连,生在拿破仑时代,仗着自己的惊人的记忆力,背诵了《圣经》,到了师长家里当上了老师 ,这期间与德@瑞纳夫人产生了感情 ,后来师长怕被人称为王八,将于连送到神学院,又送到了木尔侯爵那里当秘书 ,认识了马特尔,于连野心开始膨胀,想利用马特尔让自己升职,可是和德@瑞纳的关系暴露,于连刺杀德@瑞纳未遂,自己得知野心不能实现,“破罐子破摔”,终于死了,马特尔和德@瑞纳都是对他有情义的人。
读完之后感觉很顺畅,乜有难理解的地方 ,情节铺设的很合理、很完美。
懂得的知识:“缮写”的意思的是复制,抄写的意思。刽子手的英文是1、executioner2、slaughterer。平庸的英文是1、mediocre2、commonplace。典范的英文1、exemplar2、example。
司汤达的取自现实,在1827年维利耶尔发生类似于连的爱情悲剧,把小说《于连》中混入了这则新闻,才有了《红与黑》。
经过查找得到的知识:1、欧洲封建社会开始是在476年罗马帝国的建立,结束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2、小说名字《红与黑》的原因 ,一说是于连是红 ,社会的上层是黑。二说 ,红衣教是红,皇教是黑。三说是教会是红 ,拿破仑的军队是黑 。3、欧洲的贵族的阶层身份。我查了一下 ,居然和中国封建社会的一样,都是公侯伯子男 ,比中国多的一项就是男爵下面的还有骑士 。
读书的目的是想不想让自己的知识上有盲点 。读完之后 ,自我感觉唯一收获的就是剧情 。其他的还有于连在“神学院”里看到了321名教徒都是平庸之辈 ,他信心大涨 ,而我在太原师范学院 ,周围也都是“平庸之辈 ”,所以不用太在乎别人了 ,增加自信 ,增加财富 ,把握课堂,弄好长相 ,坚持好的状态 ,我想我会很强的 。
《红与黑》读后感12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13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个很让人着迷的人物,他诚然是法国革命时期塑造出的千千万万“矛盾体”中的一员,他的身上有着“红”的一面——受拿破仑的影响,渴望穿上鲜红的军装,建功立业,也有着“黑”的一面——面对法国封建王朝的复辟又希望能身着黑色的道士服,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好日子。与此同时,他身边也不乏法国人民骨子里的浪漫主义与冒险精神……
这一切,想必在那个时代许多的法国青年身上都能看到,但我们的主人公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的梦没有被偷走。他的人生就像一盘棋,他的梦想就是获胜的最终目标,他的每一步行动,他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着什么,下一步要怎么样,结果会怎么样,这一切都被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出来。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红与黑》读后感14《红与黑》不是一部凭空杜撰的作品。在作者司沕达笔下展现的是整个法国社会的一个典型窗口――法国复辟王朝后期小小的维里埃城的政治格局。而作者因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身份也令主人公与连的一生染上了浓重的政治气息一与戏剧色彩。
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革命,也有人读出了爱情,而我看到的是于连在社会中出人头地的欲望与勃勃的野心,是一个年轻人追求梦想的美妙旋律。于连对拿破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要驰骋疆场,马革命裹尸。可为了适应时代,他只好掩藏自己勃勃野心,做一名伪善的君子。但他聪慧出众,被聘为市长的家庭教师。然而做仆人的卑贱处境激起了他反抗的欲望,因为与女主人德瑞纳夫发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不得不去贝桑松神学院学习。后被人推荐,来到巴黎,在侯爵府当了秘书,又同其家小姐拉莫尔产生恋情,并借助她登上轻骑兵等十五团中尉之座。当他高高在上,出人头地时,却被市长太太告发,他便开枪射杀德瑞纳夫人,被判死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为实现自己巨大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自己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各种不光彩手段,例如虚构,作假和违人之举。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其他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
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面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这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已经丢失了灵魂。不断戴上又摘下一个又一个面具,在重复地演着于连的一个又一个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代,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好酒都是俞陈俞香,一部好作品亦是如此,因为在每个读者心中它都有着不同的魅力。
《红与黑》读后感15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16《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述。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下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17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红与黑》读后感18《红与黑》是根据当时报纸上一条短新闻的故事改编的,写的是一个情感骗子被判死刑真实发生的故事,司汤达看到这篇新闻发表在法国《法院新闻》上,根据死刑案件改编。
《红与黑》里的是于连来自乡村,是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人,他不愿意待在家乡和父母一样,当木匠每天和家具打交道,因此跑到了城里当了神父,钻研起神学,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因为精通拉丁文,获得了给市长德瑞那儿子当家庭教师的机会;小说写的都是年轻人在异乡的奋斗史,经历了短暂的成功,但最终获得的是失败。
作为木匠的儿子,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靠女人混饭吃,获得机会往上爬,市长夫人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也限于对丈夫粗暴的不满,让家庭教师于连获得了机会,勾引得手;于连对她的爱完全是出于男人的动物性,出人头地的野心和雄性动物的欲望,还有男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能够得到上等阶层的高贵典雅美丽的市长妇人,他初次占有德瑞那夫人时,没有爱情的幸福,而是下等人对上等人的报复心理的满足。
同样,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因为彼拉院长的推荐,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因此去了首都巴黎,进入了醉生梦死的上流社会,他觉得侯爵的女儿玛特尔小姐不够美,但她的家庭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自己,还能够获得政治上的地位,受人尊敬,便追求起玛特尔来。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于连终于得手,还让玛特尔怀孕了,侯爵也同意了婚事,于连成为了骠骑兵中尉,还获得了贵族称号。虽然因为情妇瑞那夫人吃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于连是个骗子,导致准备和他结婚的玛特尔最终和他分手。于连依靠和玛特尔姐结婚成为贵族,成为上等人的梦想破灭。
回到问题本身,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有对丈夫粗暴的不满和失望,更有对婚姻生活平淡一成不变的不满,于连的出现不过是一场浪漫的春梦,让她的寂寞无聊的生活有了光彩和乐趣;玛特尔虽然觉得于连出身低微,但看在于连的英俊和帅气的外貌外,她还是给了于连一个机会,最初她和于连不过是想搞搞爱情游戏,满足一下浪漫的少女心,还有对于连的同情和希望,押宝他在未来成就大事,成为拿破仑一样的成功翻版。两个人,对于连的爱情,不够平等,有同情,更多的赏赐和高高在上。
《红与黑》读后感19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我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我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我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我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我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我,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红与黑》读后感20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21《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的圣经。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红与黑》读后感22《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又译为斯丹达尔,原名玛利亨利贝尔,自1830年7月革命后就一直在政府供职。他生前默默无名,在文坛上根本没有立足之地。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让世界上最著名的的文学家、批判家都很感兴趣的作品。可以说,斯丹达尔完全是凭借这本书便在文学史上取得了几乎和巴尔扎克比肩的位置。
《红与黑》是法国乃至欧洲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小说主要就是描述了于连索海尔这个人,以他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为主线,最终的结局是他的两次爱情都破灭了,他自己也死了。
看完第一遍感觉有些糊涂,架不住好奇心,多次阅读之后终于有所了解。于连是独自一人在与整个社会环境冲突,加上他那巨大的野心,最终导致了他的厄运。我个人认为于连是有点变态的,因为在第一次爱情的时候,他完全是一种下层人对上层人的报复心态。他因为看不惯市长的傲慢就想去占有市长的妻子来报复,他成功了。
读得多了之后,我才发现于连这个人的性格太特别了。他追求真理,却又为反动势力效劳;他正直善良,却又以虚伪的面目出入贵族阶层。从他的所作所为中,我读出了野心,以及他心中那股不甘低人一等的强烈欲望。
然而我最推崇的还是这部书的心理描写。不得不说,斯丹达尔的心理描写真的很有特点,在作品中,人物心理的挣扎、矛盾、扭曲、斗争……每种变化都真实细腻、深挚动人,有着独具匠心的刻画,充满了逻辑和理性。尤其是在描写于连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时,那心理微妙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分析的相当的精致、独到。也怪不得丹纳都说斯丹达尔是这个时代和任何时代最伟大的心理作家。他开创了心理小说的先河。
这部书反映了法国下层青年的想法和处境,于连就是一个这样的体现,可能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但肯定都会被他吸引。
这的确是本好书。
《红与黑》读后感23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
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后感24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25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在那个时代,是属于下层阶级的,为此,他受到当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轻视和侮辱,他痛恨所有贵族和资产阶级,但是他又不满他自己所属的阶层,而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往上爬。为此,他做了许多违心的事,比如说仔噶、、为了刚开始为了讨得教父的欢心,而把两部经书背诵下来,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
他从来没有在他家人那里得到过家人的温暖,由于长得瘦弱,干不了重活,他便被父亲和哥哥们嫌弃,拳打脚踢更是常有的事。譬如刚出场的时候,他便因为没有在干活而被父亲打骂,在于连顺利在市长德。瑞纳大人那里得到优厚的俸禄,穿着得体时,他的哥哥却嫉妒交加,痛打他一顿,全然没有骨肉之情。这也是于连多疑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吧!
再来说说他和德瑞纳夫人之间的情感。于连是多疑的,他把别人一切的活动都当成有目的性的,甚至连市长大人的孩子对他的敬爱也被当成了一种侮辱性的行为。同时,他又是极其敏感的,别人的一句玩笑,甚至只言片语也会让他内心泛起惊涛大浪,“名门子弟,教养有素”这几个字眼也能让他不痛快好一阵子,只因为自己不是名门之后。正因为这种性格,他对可以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对得瑞纳夫人抱着很强的目的性的,因为市长大人对他的蔑视,所以才会借助市长夫人来达到报复市长的目的。当市长夫人握住他的手时他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在市长大人面前,当他知道市长夫人喜欢上他时,他内心不是激动,而是欢喜,他觉得一个贵族妇人喜欢上他这个出身卑微的小子,这是使他非常兴奋的。甚至在薇拉夫人和德瑞娜妇人之间,他还做了一个选择,衡量的标准居然是薇拉夫人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就是穿着得体的模样,而德瑞娜则看见了他羞涩手拿旧羊布衫的穷酸样——当然,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因为的瑞纳夫人并没有介意他的阶级。
他将名利看重于一切,他精通拉丁语,能够背诵出经书,得到许多人的赞颂。
《红与黑》读后感26《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7《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欲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与黑》读后感28《红与黑》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书名。这里的“红”代表了什么,“黑”又象征了哪些事物?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读完《红与黑》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红“代表流血和牺牲,而“黑”则意味着黑袍和教会。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他既真诚又虚伪,既痛恨贵族,又渐渐同流合污,他喜欢坦率自然,但背地里又耍尽花招……作者不惜笔墨,通过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详细描写,把变化莫测的人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实;打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格设定: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善恶分明。相反,于连却亦善亦恶,亦真亦假,时好时坏,而且还有一颗敏感的自尊心。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当时的年代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于连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中,饱受父亲的摧残,何况他还置身于那个复辟当局统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导致他拥有了极其敏感的自尊心,从小产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别人一丁点儿责备。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发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种程度上也为他赢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过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的道路,与自己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直到最后被送上断头台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有机会被放出来,但他始终不肯向“黑”低头,最终惨死在了断头台下。不过我想于连应该不后悔,因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说出了战斗的宣言;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众这边,控诉了阶级不平等,控诉了庭上所有的贵族,更控诉了当时的统治阶级;这一次,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黑”色的道路,选择了“红”色的道路,用自我牺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众的心声。
《红与黑》是一本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
《红与黑》读后感29这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30在这个短促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做《老人与海》,它那包含曲折的故事,让我读到了很多,也感受到了很多……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呎,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竭地拖回一副鱼骨头。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看到这里我,感触很深,思绪如翻江倒海般涌上心头……老渔夫,他的那种坚毅,让我着实的感动了,一个人的生命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像他那样,面对逆境丝毫不放弃,不妥协的呢?!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努力,不放弃,这种品质真的很可贵,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其实,读这篇作品之后,它也教会了我一个道理大事小事,只有不抛弃,不放弃才会做得完美无暇。不放弃,不抛弃会给你非凡的创造力,在危急时刻你没有放弃,而是毅然挺住,这样危难中的你想尽一切方法以求生存,慢慢的 ,求生本能使你已经得出了克服危难的方法 ,就像书中的老渔夫,他就做到了,不放弃,不放弃生命,不放弃生活,勇敢努力的活着 ,这样的生命才有阳光,才获得了灿烂,老渔夫,他真的很棒,他做了一些很多年轻人做不了的事情,他会奋斗,他懂得 不放弃!
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老渔夫的良好心态,积极向上 ,努力奋斗,面对逆境勇敢向前,面对挫折时,不放弃不抛弃!加油,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